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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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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80 公司简称:海优新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 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7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94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9,4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260.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9.7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人民币46,810.7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030.99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并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6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1:美元折算汇率:6.8109,越南盾折算汇率:0.000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32.5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97.08万元。

公司已于2022年7月14日完成资金置换。上述投入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350Z0028号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7月1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1月30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5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4年7月2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5年7月8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5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公司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年产1.5亿平米光伏封装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57.8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602.78万元(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投入新增项目“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新项目投资规模为25,000.00万元,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仅存在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

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原实施地点为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岷江路9号,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海优威”)。现因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对项目实施地点的产业规划和用途发生调整,可能会导致该募投项目的进展速度受到影响。考虑到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经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友好协商,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1组、双红村5组、仓庆路北侧(仓庆路588号、朝阳河西侧)的土地和厂房,以保障和加快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海优威”)。本次变更前后对比如下:

2、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孙公司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海优威”)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对应新增越南北江省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的募投项目中的“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为有效保障海内外下游客户产品持续稳定的供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孙公司越南海优威为“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实施主体,新增越南北江省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此以外,该募投项目及其他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总体上未改变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可转债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3、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2,602.78万元(含账户利息与理财收益,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投入新增项目“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新项目投资规模为25,000.00万元,剩余资金缺口由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持续加大在新型膜材料领域的布局,2024年3月成立汽车事业部,聚焦于满足汽车新功能需求的技术创新。结合市场消费趋势,公司在市场推广、基础产能建设和技术升级等方面投入大量资源,推动了汽车调光膜产品的产业化创新发展。公司率先在业内推出墨影瞬光液晶调光膜产品,成为国内首家通过客户测试并实现黑色瞬感智控调光天幕量产的企业。目前,公司产品已获得多家整车厂与玻璃厂商的技术及应用认可,并成功获得项目定点并于2025年第二季度实现批量化供应。

基于公司现有产品技术优势与市场需求,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快PDCLC调光膜在汽车领域的产业化进程,有效满足客户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拓展公司产品在汽车电子与智能座舱等新兴业务领域的发展空间,优化产品结构,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影响力。公司拟新增“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新增项目总投资25,000.00万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8 月 28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06月30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6日、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项目“年产200万平米PDCLC调光膜产品建设项目(一期)”,此为“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注2:因全球光伏装机增速放缓,导致组件扩产放缓,而光伏胶膜作为配套环节扩产需求降低。虽然光伏行业长期向好,但短期受周期波动、产能消化及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供需不平衡。同时随着公司PDCLC调光膜在汽车领域的推广及应用,产业化能力取得明显进步,产成品率提升及规模化将带来持续的降本,有望较快提升调光天幕及调光车窗的渗透率,为公司带来收入增长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现有PDCLC调光膜产能仅能满足目前在手汽车定点项目的订单交付,未来获取新项目定点的产品交付需要更多产能,公司亟需推进扩产项目,产能扩增需求迫切。综合考量如上行业环境变化、市场供需平衡、公司现有光伏胶膜产能情况以及汽车领域PDCLC调光膜业务发展等多方面因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募集资金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光伏封装胶膜项目(一期)”的投入。与此同时,公司积极主动地推进战略布局调整,将公司的优势资源集中投入到更具发展潜力与战略可行性的PDCLC调光膜等业务领域,新增PDCLC调光膜建设项目,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上述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8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星期二)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至9月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iuv@hiuv.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8日(星期二)13:00-14: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8日(星期二)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及总裁:李民

董事会秘书:李鹏飞

财务总监:王怀举

独立董事:吴梦云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8日(星期二)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至9月7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iuv@hiuv.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1-58964210

邮箱:hiuv@hiuv.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