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30 公司简称:芯导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的批准,公司2021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00股,发行价为134.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75,256,603.78元,余额为人民币1,846,893,396.2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404,716.9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679.24元。(注: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6,404,716.98元,其中13,471,698.01元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出,剩余发行费用均由非募集资金专项账款预付支出。)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2,428,410.3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992,627,687.83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流830,000,000.00元),本年度使用19,800,722.47元,均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012,428,410.3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077,617.51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935,000,000.00元,上述合计金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30,488,679.24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41,017,348.57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后的净额和非募集资金专项账款预付支出的发行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系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支行的上级管辖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7月7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系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的上级管辖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14日和2023年12月1日与全资子公司芯导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芯导”)、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对应的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0010122003181568,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予以注销,并变更为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646215859,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系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的上级管辖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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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置换金额为 9,279,399.92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金额为9,398,048.01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93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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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实施主体减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和升级”“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芯导科技(无锡)有限公司进行减资。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 1: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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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及部分实施主体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实施主体减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和升级”“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芯导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芯导”)进行减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6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38,672.87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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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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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本次涉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募投项目为“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和升级”“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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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二)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服务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均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和升级”“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截至目前,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办公场地购置及部分装修改造,已基本满足公司研发需要。本次调减“办公场地购置费”及“设备及软件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同步调增“人员费用”项目投资金额,本次调整修正了前期预算规划与当前市场环境、项目实施需求之间的偏差,通过扩充研发队伍,有助于降低因技术迭代而产生的硬件投资风险,使资源更聚焦于人才这一核心资产,有利于核心技术提升,进一步强化研发驱动的发展战略。
四、部分实施主体无锡芯导减资的情况
(一)无锡芯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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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无锡芯导为募投项目(“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和升级”“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实施主体之一,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上海调整为上海、无锡,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无锡芯导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由上海调整为上海、无锡,该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化。
(二)无锡芯导的减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安排及资金使用需要,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无锡芯导实施减资,将其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减少至1,000万元。减资部分为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剩余未缴纳的230万元实收资本拟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减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无锡芯导100%的股权。
本次减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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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资完成后,无锡芯导仍将继续作为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募投项目建设,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实施主体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实施主体减资,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实施主体减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和升级”“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无锡芯导进行减资。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实施主体减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实施主体减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