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79 公司简称:峰岹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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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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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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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9.08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344.9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498.7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846.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5日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19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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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16,256.15万元=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20,177.36万元-联合建楼自有资金置换3,921.2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于2022年4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科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保荐机构、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此外,保荐机构、公司于2024年9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一同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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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高新区支行指定的办理募集资金 业务的辖属支行)。
注2:全资子公司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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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产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4,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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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产品为按14天自动滚存,公司持有期限将不超过12个月;
注2:该产品为按14天自动滚存,公司持有期限将不超过12个月;
注3:该产品为按14天自动滚存,公司持有期限将不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192.50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7.21%。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笔款项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支付。
2026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6年半年度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共29.81万元。
2、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4年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78元/股(含)调整为177.39元/股(含)。截至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2,363,380股的比例为0.2090%,回购使用超募资金2,002.08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上述股份已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划转至股权激励对象个人账户,用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及2026年6月12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计划用于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共计18,900万元)的实施方式由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变更为购置房产的方式。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置换原实施方式下已在联合竞买土地并进行合作建设的场地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3,921.21万元后,以该募投项目原计划用于场地投入的募集资金18,900万元作为购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妈湾15单元02街坊T102-0482宗地上建设的商品房润融大厦(二期)1栋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的第二期投资款(该笔投资款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对标的房产前期投入金额的置换),购买标的房产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予以补充投入,直至该标的房产投入使用。
公司已于2026年6月15日将合作建设的场地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3,921.21万元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6年6月23日以募集资金18,900万元完成对标的房产第二期款项的支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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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16,256.15万元=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20,177.36万元-联合建楼自有资金置换3,921.2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