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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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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6-03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1.关于江山基地关停及收储补偿进展事宜。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15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江山基地关停及收储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江山基地关停及收储补偿进展公告》等公告。2025年9月至2026年3月,公司收到江山市土地储备中心补偿款人民币233,441,2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收到江山市土地储备中心补偿款共计人民币527,617,800元。后续,公司将根据《〈江山基地关停及收储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积极推进相关款项催收工作,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具体结果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宜。2025年11月14日,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总股本由2,670,551,430股增至2,674,299,53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2,670,551,430.00元增至人民币2,674,299,530.00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指导意见,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5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9名激励对象存在异动情况,公司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1,147,544股,同时对相关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31,147,544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1647%,涉及激励对象747名。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24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3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74,299,530股变更为2,643,151,986股。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5月19日、5月20日、7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现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594.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之一浙商证券于2020年4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9,442.45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注1]账户实际募集资金结余1,846.73万元,含发行费23.59万元,由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

[注2]差异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2,640.9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于2020年5月27日、2025年6月6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20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合计557.55万元,其中发行费23.59万元,由公司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未以募集资金置换,结余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2,640.97万元。

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28.9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1]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系公司拟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购置路基路面设备、桥隧设备、地下工程设备等建筑施工设备,用于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及未来发展的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择机采购设备、支付货款;

[注2]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装置的购置且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内部收益率;

[注3]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在2022年1月已经处于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入了运维期;

[注4]截至2026年6月30日,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竣工决算尚未完成,暂无法计算项目投资回报率。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考核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与公司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国资相关考核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公司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任务书,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分类管理:

1.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制定。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

2.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除津贴外不再另行领取薪酬。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

3.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薪酬核定规则

公司2026年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战略引领、规范分配、集团统筹、考简考准、激励约束”原则,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具体核定规则如下:

(一)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基本年薪基数×责任难度系数。

1.基本年薪基数一般取用省国资委确定的省管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

2.责任难度系数根据当年企业考核口径合并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确定,相关重大特殊事项,可酌情调整,责任难度系数核定规则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绩效年薪

绩效年薪=年度绩效薪酬+单项奖惩。

1.年度绩效薪酬

(1)年度绩效薪酬=绩效年薪基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考核系数+安全生产风险金奖罚。

(2)绩效年薪基数一般按照基本年薪确定。

(3)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根据当年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确定,调节系数核定规则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考核系数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安全生产风险金奖罚按国资安全相关制度执行,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上缴安全生产风险金,考核结果计入年度绩效薪酬。

(6)绩效年薪原则上占比不低于年薪总水平的60%。

2.单项奖惩

单项奖惩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

中长期激励收入=任期激励收入+其他长期激励收入。

1.任期激励收入=任期激励基数×调节系数×任期考核系数。

(1)任期激励基数为公司经理层任期年薪总额的10%。

(2)调节系数根据任期关键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分档确定,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任期考核系数。总经理考核内容原则上全面承接公司董事长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任务,考核得分原则上与公司考核得分一致,考核系数原则上按1确定。副职考核系数=个人任期绩效考核得分÷100。

2.其他中长期激励收入参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考核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本方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薪酬考核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任务书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如与日后发布的法律、法规和经修订后的公司相关规定相抵触时,按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4.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微信、邮件等形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于群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于群力先生、李勇先生、黄建樟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会议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与公司全体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于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4:30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9月0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3.提案1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6年09月10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另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09月10日,9:00-11:30,13:3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电话:0571-8756 9087

传真:0571-8756 935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598号6号楼9楼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发展部)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1

2.投票简称:浙交投票

3.提案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14日9:15-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