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25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3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职能部门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与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公司总部高效精简、规范管理、提质增效的原则,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效能,总部协调统筹能力,拟调整总部部分职能部门,具体如下:
撤销总工程师室,原运营管理部更名为成本管理部。
调整后的公司职能部门设置为:董(监)事会办公室、办公室、战略发展部、营销策划部、成本管理部、采购管理部、资金财务部、党委工作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安全信访办公室、纪律检查室、法律事务部、审计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兹定于2026年9月15日(周二)下午13:30,于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6-04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1.议案1、2、3、4、5、8,须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议案3所作出的决议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4、5、7,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3.议案3、4、5、6、7、8、10,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4.议案1、2、9,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5.议案4、5、7,所涉三项议案的关联董事罗锦斐先生应当回避表决;议案4、5在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6-04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房地产》要求,现将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光明地产”)2026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
2026年1一6月,公司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为0平方米,上年同期为0平方米,同比无变化。权益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为0平方米,上年同期为0平方米,同比无变化。
2026年4一6月,公司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为0平方米,上年同期为0平方米,同比无变化。权益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为0平方米,上年同期为0平方米,同比无变化。
二、新开工面积
2026年1一6月,公司新开工面积为0平方米,上年同期为0平方米,同比无变化。权益新开工面积为0平方米,上年同期为0平方米,同比无变化。
2026年4一6月,公司新开工面积为0平方米,上年同期为0平方米,同比无变化。权益新开工面积为0平方米,上年同期为0平方米,同比无变化。
三、竣工面积
2026年1一6月,公司竣工面积为2.62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41.7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3.73%。权益竣工面积为0.95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35.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7.35%。
2026年4一6月,公司竣工面积为0.42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24.4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8.28%。权益竣工面积为0.21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1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98.92%。
四、签约面积
2026年1一6月,公司签约面积为10.07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22.7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70%。权益签约面积为7.19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14.5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0.55%。
2026年4一6月,公司签约面积为4.07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12.3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7.03%。权益签约面积为1.99万平方米,上年同期为7.6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3.80%。
五、签约金额
2026年1一6月,公司签约金额为10.48亿元,上年同期为24.12亿元,同比下降56.53%。权益签约金额为8.20亿元,上年同期为16.38亿元,同比下降49.95%。
2026年4一6月,公司签约金额为3.63亿元,上年同期为12.33亿元,同比下降70.59%。权益签约金额为2.01亿元,上年同期为8.16亿元,同比下降75.35%。
六、出租房地产总面积及租金总收入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42.89万平方米,权益出租房地产总面积38.37万平方米。
2026年1一6月,公司租金总收入为4457.57万元,权益租金总收入为4340.01万元。2026年4一6月,公司租金总收入为2296.63万元,权益租金总收入为2240.12万元。
上述经营数据尚未经审计,存在不确定性。其中“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的证载土地面积为统计依据,由于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数据与其他数据可能存在变化。因此,上述经营数据仅供广大投资者阶段性参考,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6-03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须股东会审议通过。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要求,所作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为了保障公司2026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 1088 室,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执业记录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颋麟,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妍虹,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严臻,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2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拟确定的2026年度审计服务报酬总额和构成与2025年度保持不变。
3.审计费用支付情况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生效后,按节点进行支付。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委员王扬女士、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2026-038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9日,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39号办公楼二座33层
法定代表人:邓春山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10106324270568D
税务登记证号码:91310106324270568D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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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公司治理: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职责界限清晰,制衡协作有序,决策民主科学,运行规范高效。
财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九个部门:公司金融部、营业部、投资部、风险管理部(含法务)、信息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和审计稽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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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架构图(2026年6月版)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财务公司通过制定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通过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营管理层工作规则》等公司治理文件,确保了议事程序和管理运作符合科学、规范、高效的要求;通过制定《授权管理办法》和《审批权限表》,规范了公司授权管理基本体系,明确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责任,保障财务公司决策和运行机制的有效开展。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由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及其下设专业委员会构成决策体系,风险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和职能部门为执行体系,审计部门构成监督体系,形成集中统一管理、分级授权实施的风险管理架构。
财务公司实施严格的内控流程,明确了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和各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责:各级业务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落实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持续收集风险信息,制定应对措施;风险管理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执行风险管理流程,开展风险评估,对风险管理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审计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发挥监督职能,对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价,督促财务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管理
为规范财务公司结算业务,有效控制和防范结算风险,加强成员单位存款管理,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成员单位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
在存款方面,财务公司根据人民银行及外汇管理局的规定为成员单位办理各类存款业务;在账户管理方面,财务公司负责对开立、变更和撤销的账户进行审查,正确办理开户和销户的手续,定期与成员单位对账;在转账结算方面,财务公司负责通过业务核心系统对成员单位账户的存款进行利息计算、划转;从而确保企业资金、账户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管理
为规范财务公司信贷业务,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财务公司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管理办法》等制度,覆盖了财务公司信贷范围内各产品的业务操作流程。
财务公司根据“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对信贷业务进行管理,并严格执行贷款“三查”的要求,在贷前的信用评级/授信额度调查、贷中的放款审查、贷后的资产分类、贷后管理检查等环节均做到持续跟踪,确保信贷资产安全和资产质量正常的情况下,聚焦、服务集团主业和重大项目。
3、资金业务管理
为规范财务公司资金业务,防范资金交易风险,财务公司制定了《同业授信管理办法》《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资金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做到对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交易产品的市场风险等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关注资金流动性、收益和风险等情况。
财务公司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基本原则,统筹安排及调度资金头寸,确保符合监管机构流动性管理要求的同时,立足集团、服务集团,通过灵活配置,提升资金收益水平。
4、投资业务管理
为规范财务公司投资管理,优化投资布局和结构,切实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质量,财务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和《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覆盖了财务公司投资范围内的业务操作流程。
财务公司通过优化流程、跟踪监测和定期复盘等日常管理手段,确保投资业务风控到位的同时,投资产品均获得较好收益。
5、内部审计管理
财务公司建立了独立垂直的内部审计体系,设立审计稽核部行使监督权,通过制定《内部审计章程》和《审计稽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
审计稽核部的职责包括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财务公司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效果,开展后续审计,评价整改情况等工作。
6、信息系统管理
为加强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安全建设,保障各类业务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科技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和《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办法》等制度,覆盖了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终端安全各方面的保障措施。
财务公司于2017年建成同城异地的数据级灾备,保障数据的安全性,2020年建成同城异地的应用级灾备,2025年完成灾备机房搬迁,新机房符合监管要求的GB50174-2017A级建设标准,进一步保障业务系统的高可用性。另外,重要信息系统也于2020年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备案,并每年进行复测,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安全等级。
(四)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作,风险管理体系不仅能满足监管要求,而且与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确保各类资产风险均控制在较低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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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始终坚持“服务+赋能”的战略发展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内部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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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未经审计数据。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1,010.63万元,贷款余额18,596.50万元。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比例35.24%,贷款比例0.56%。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要求,通过审阅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以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2026年6月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产负债比例等监管指标均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规范经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业务资金安全、可回收,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七、其他说明
本报告已经2026年8月26日先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罗锦斐先生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6-03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借款总额度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集团”)及其关联方拟在2026年度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含2026年当期新增及往年未到期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借款额度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鉴于审议光明地产年度关联借款预计额度的股东会一般在每年年中召开,为了有效衔接自然年度与股东会之间的时间差异,在下一年审议公司年度关联借款预计额度的股东会未召开期间,发生的关联借款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2026年度预计总额度内核准。
具体关联借款情况如下:
1.光明集团提供光明地产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2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光明财务公司”)提供光明地产及下属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10%。
3.上海花卉园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花集团”)提供光明地产及下属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借款期限、利率情况
光明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35.2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光明财务公司、上花集团均为光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光明集团、光明财务公司、上花集团为本公司提供借款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对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此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具体资金需求确认每笔借款的实际使用对象;
2.借款总额:上述三家关联方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准);
3.借款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4.借款利率:上述三家关联方提供借款的利率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
三、关联方介绍
1.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1)成立于:1995年5月26日;注册资本:496585.709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法定代表人:徐子瑛;主营业务: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截至2026年3月31日,光明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784,975,1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22%。
2.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成立于:2014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39号办公楼二座33层;法定代表人:邓春山;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光明集团的关系:是光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3.上海花卉园艺(集团)有限公司
(1)成立于:1989年5月26日;注册资本:9802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东海农场三三公路5055号;法定代表人:佟德川;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农、林、牧、副、渔业、工业、商业、运输业、建筑业、餐饮业、服务业、花卉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农业园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光明集团的关系:是光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四、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参照公司目前平均融资成本,经公司与光明集团及其关联方协商,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现金流,确定公司上述三家关联方的借款利率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
五、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旨在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有效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有效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2、公司以2026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对2026年将发生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进行合理预计,该预计较为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3、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事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参照公司目前平均融资成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关联董事罗锦斐先生对该项关联交易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6-041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5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大厦2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5日
至2026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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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1至6,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提案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6-033)、(临2026-034)、(临2026-035)、(临2026-036)、(临2026-039)。
2、特别决议议案:提案3,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都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绿化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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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6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13:30-16: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021-52383305)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199号
2、 邮政编码:200070
3、 联系电话:021-32211128
4、 联系传真:021-32211128
5、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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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提案3所作出的决议,为股东会特别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4、5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