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16 公司简称:塞力医疗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63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武汉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2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5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853,70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959,956.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7,608,016.8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6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8)010040号验资报告审验。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人民币620,191,627.49元投入相应募投项目,包含2026年6月份将“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利息3,890,785.2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公司开立的“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账号:554783737343)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账号:571913263410701)、子公司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账号:411909001310501)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6年7月办理完毕销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3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33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31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298,679.25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7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54号验资报告审验,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98,000.00元。

2、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536,866,358.09元投入相应募投项目,包含2026年5月份将“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金13,367.07万元(不含利息,含利息金额为13,548.88万元),2026年6月份将“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金19,329.04万元(不含利息,含利息金额为19,564.07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公司开立的“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账号:570383727668)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账号:571913263410000)、子公司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璧山双星支行(账号:31200601040011531)、子公司四川塞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成都中环岛支行(账号:128918339510001)、子公司四川塞力医智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成都中环岛支行(账号:128918335610001)、子公司塞力(云南)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南支行(账号:53050161553600001541)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和7月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2、公司开立的“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专用账户,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账号:9550880075890400674)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6年7月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注销。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银行账号:678588882)银行开设了2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银行账号:4519051990109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银行账号:47190134771020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银行账号:57191326341070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银行账号:99190487401030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805000000052727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银行账号:11050171750000000718)开设了6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公司与子公司及中信证券及各银行分别陆续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或《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11日,公司与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成吉思汗大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0月25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30日,公司与子公司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驹桥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可转换债券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并与信达证券、民生银行及招商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塞力斯”)、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新疆塞力斯通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通达”)、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塞力斯”)、塞力斯医疗供应链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供应链”)、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韵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塞力斯”)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2020年6月30日与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以及相对应的各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内蒙古塞力斯、塞力斯通达募集户已于2025年4月初办理完注销手续,北京供应链募集户已于2025年7月初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1年4月8日,公司与子公司大连塞力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大连塞力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2125016200630000151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立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411909001310501)。2022年3月18日,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大连塞力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募集户于2025年4月初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2年10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塞力斯”)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黑龙江塞力斯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平房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451905199010901)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黑龙江塞力斯一般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协大街支行(账号:172746339643)。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黑龙江塞力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913)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9550880075890400764)。2023年2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1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因该募投项目已终止且剩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后的募集户已于2025年7月初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78588882)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554783737343)。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5月10日,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塞力斯(宁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塞力斯”)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8050000000527271)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宁夏塞力斯将该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剩余本息4,067.42元已全部转入宁夏塞力斯一般户。2023年5月12日,宁夏塞力斯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宁夏塞力斯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8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塞力斯”)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9550880235771000342);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铭陇”)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01621560016000082)。重庆塞力斯及重庆铭陇募集户已于2025年7月初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5年6月1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18801001200032289)。因该募投项目已终止且剩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户已于2025年7月初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554783737343)。因该募投项目已终止且剩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户已于2026年7月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0年6月,公司子公司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塞力斯”)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解放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571913263410701);2022年3月18日,公司子公司大连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塞力斯”)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永川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411909001310501)。浙江塞力斯及大连塞力斯募集户已于2026年7月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银行账号:63227859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银行账号:558678905094)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022年3月11日,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银行账号:558678905094)存放的募集资金用途已完成,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32278594)。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127905615310515)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专项账户(银行账号:9550880075890400674)。2023年2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1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管理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并将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632278594)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全部对应转入新设立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银行账号:570383727668)。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2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塞力斯”)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571913263410000);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璧山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31200601040011531)。

2025年5月1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塞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环岛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128918339510001);公司控股孙公司四川塞力医智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环岛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128918335610001)。

2025年5月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塞力(云南)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南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53050161553600001541)。

2023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570383727668)。因该募投项目已终止且剩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户已于2026年7月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571913263410000);2023年12月18日,公司子公司重庆塞力斯铭陇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璧山双星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31200601040011531);2025年5月15日,公司子公司四川塞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塞力斯”)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成都中环岛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128918339510001);2025年5月15日,公司子公司四川塞力医智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医智通”)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成都中环岛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128918335610001);2025年5月29日,公司子公司塞力(云南)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塞力斯”)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城南支行及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53050161553600001541)。浙江塞力斯、重庆铭陇、四川塞力斯、塞力医智通和云南塞力斯募集户已于2026年6月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023年2月1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洪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用于2020年可转债募投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银行账号:9550880075890400674)。因该募投项目已终止且剩余募集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户已于2026年7月办理完注销手续,前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在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8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9,996,162.87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18年7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环专字(2018)011447号验证。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在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362.4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于2020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第三届第十六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并经由众环专字(2020)011307号《关于塞力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6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2,5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2026年5月8日和2026年6月8日,公司已将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变更“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

1、变更原因

非公开“SPD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投入,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行审慎投资策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计划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审议程序和信披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8年非公开“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以及相关配套公告。

“变更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变更“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

1、变更原因

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实行审慎投资策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对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SPD)项目”进行终止。原因如下:

(1)外部宏观环境与项目实际运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①医疗行业合规监管持续趋严,医保支付与结算政策不断深化,原有项目运营标准模式已难以适应当前环境

随着国家及地方层面针对医药购销、医用耗材使用及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政策的密集出台,行业合规性要求日益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对SPD服务商的运营资质、数据追溯能力、院内物流管理规范及应急响应机制提出了远超项目立项之初的标准。当前SPD业务的投入模式已发生根本性转变,即从一次性大额建设投入转向轻量化、持续化的运营投入,这与原募投模式不相匹配。尤其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如DRG/DIP付费模式)全面深化的背景下,医院自身面临控费增效的巨大压力,其与SPD服务商的合作诉求已从早期的“规模扩张、效率提升”迅速转向“成本控制、风险转移”。这一转变直接导致双方在收费模式(如收费标准下调、结算周期延长)、服务范围(非核心服务要求增加)及风险分担机制等方面,均与项目前期论证时的合作基础产生较大偏离。由于缺乏稳定的运营模式支撑和可预期的合作收益,原SPD项目已不具备在现行市场条件下持续、稳定实施的现实条件。

②项目在软件配套投入方面的实施基础已发生根本性变化

本项目原规划涉及与客户之间海量医用耗材数据、供应商信息及结算信息的高频交互,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及响应速度提出了极高要求。在项目原方案中,核心业务系统软件拟通过外部采购方式获取。然而,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出于对核心数据资产安全、系统自主可控及后续运维响应效率的深度考量,公司审慎评估,决定将相关核心软件的采购模式由外部采购调整为通过自有资金向子公司进行采购。该调整虽有助于保障数据安全与供应链稳定,但也直接导致原有募投资金规划的软件投入方案失去了实施基础。在此背景下,若仍按照原募投计划单独进行软件的投入,不仅会造成软件资源的重复投入与闲置浪费,也不符合公司一贯坚持的成本效益原则与精细化管理要求。

(2)公司持续完善投资决策,坚持高质量发展与风险可控,确保项目投入与回报合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股东利益,公司持续优化投资决策流程,对SPD募投项目实行全周期评估、动态调整、效益导向管理。结合行业环境、项目收益、运营能力、资金统筹等多重因素,公司对项目投入节奏进行合理把控,优先保障高毛利、高粘性、高合规等级项目,对投入大、周期长、效益不确定的项目审慎推进,确保每一分募集资金用在“刀刃上”。

在当前行业环境与业务模式下,若继续按原计划对募投项目进行集中投入,将可能导致资金使用效率偏低、投入产出不匹配,进而引发资源浪费及运营压力加大等问题,既不符合募集资金安全、高效、保值增值的使用原则,也不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综合竞争力。

(3)终止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聚焦主营业务高质量发展

①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市场拓展、精益运营、技术研发、合规升级等,不涉及新增对外投资、不进入风险领域,完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盘活存量资金,降低财务成本,提升资金流动性与使用效益,为公司核心业务提供稳定资金支持,保障优质项目拓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利益情形

本次调整基于行业环境、项目实际、资金效益做出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经营结构、提升盈利质量,保护上市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充分合理性与可行性。

综上所述,原有的资金投入规划已难以适应当前的政策监管环境及市场商业逻辑。为有效规避投资风险,在现有条件下不再继续按原计划推进该项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更贴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公司在结合当前业务重心调整及对项目经济效益重新评估的基础上,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募集资金投入到“SPD项目”。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最大限度保障公司与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慎性与有效性。

2、审议程序和信披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将2020年可转债“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业务(SPD)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以及相关配套公告。

“变更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变更“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

1、变更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实施“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1)研发战略调整:区域政策与产业布局优化

公司原计划在武汉建设研发办公大楼,用于生化试剂及凝血类试剂的研发。但近年来,公司在实地调研中发现,湖南地区在医疗器械注册证审批方面具有显著的政策优势。为提升研发效率、加快产品上市进程,公司审时度势,已在湖南通过租赁场地和购买设备的方式,建成占地8,000平方米的IVD智能制造基地,并已成功部署凝血、化学发光、POCT、细胞因子等六大核心产品线,实现了研发资源的高效落地。

与此同时,公司充分利用上海宝山区人民政府与上海临港集团对上市公司总部的招商政策优势,将全资子公司塞力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打造为集团第二总部,依托上海的人才与政策环境,成功孵化了上海塞力斯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塞力医疗创新加速中心等项目,构建了“LDT+ICL+IVD”的创新业务模式。

综上,公司已在湖南、上海两地形成了更为高效、政策适配性更强的研发与产业布局,若继续在武汉建设研发办公大楼,将造成资源重复配置,不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最优原则。

(2)外部环境变化与人力资源结构优化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持续优化成本结构与运营效率,武汉总部人员规模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与此同时,原计划在武汉开展的研发项目尚未启动,现有办公空间已能基本满足当前业务运营与人员配置需求。在此背景下,继续推进研发办公大楼建设,不仅将造成固定资产闲置,亦与公司当前的人力资源结构及实际使用需求不匹配。公司终止该项目建设,是基于对市场环境变化、人员规模缩减及成本控制策略的全面考量,体现了对募集资金的审慎使用。

(3)现有仓储能力已满足当前业务需求

在公司现有业务布局下,武汉区域的仓储能力已阶段性满足既有业务规模的需求。公司业务的仓储设施建设,始终遵循“按需规划、精准投入”的原则,当前武汉地区的仓储资源足以支撑现有业务运转,无需重复投入。综上所述,公司终止实施“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是基于对行业政策变化、区域布局优化、人力资源现状、仓储能力匹配及全国业务拓展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研判。该决策符合谨慎性原则,有利于避免资源闲置与重复投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2、审议程序和信披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可转债“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以及相关配套公告。

“变更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

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计算公式为:“发行股数26,853,709*每股发行价格23.31-发行费用18,351,939.99元=607,608,016.80元”。

2、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IVD)”预计建设期为三年,运营期为五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医疗行业市场政策及医疗机构设备采购方式的变化,为审慎起见,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决定延期及暂缓实施。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2018年非公开募投项目“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4、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将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扩大医疗检验集约化营销及服务业务规模项目”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7,253.61 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08,569,700.00元,现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113,566,907.70元,投入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等收入。

6、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剩余未投入募集资金利息3,890,785.2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的净额。

2、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2020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地块已于2020年5月完成招拍交易,已于2020年底开工建设。由于市场因素影响、政策影响,该地块“三通一平”等基本建设条件延缓,本项目目前尚处于建设准备阶段。公司决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3、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决定延期及暂缓实施。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对“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暂缓实施。

4、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剩余募集资金135,488,783.93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95,640,732.67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3:

变更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变更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收入3,890,785.2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4:

变更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SPD)业务”变更募集资金总额为本金133,670,742.45元加上银行利息收入1,818,041.4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135,488,783.93元。

2、“研发办公大楼及仓储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总额为本金193,290,416.06元加上银行利息收入2,350,316.6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195,640,732.67元。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6-062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下转2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