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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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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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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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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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均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含交易费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此金额)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此金额),回购价格不超过14.11元/股。
2026年6月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4,011,9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支付的总金额为30,000,5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使用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已于2026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4,011,9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结果与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充实控股子公司神思动量(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动量”或“标的公司”)资本金、进一步推进产品商业化落地,并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岩思类脑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思类脑”)与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岩山”)拟按持股比例共同向神思动量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神思动量注册资本拟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岩思类脑以现金增资1,800万元人民币;西藏岩山以现金增资2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公司间接持有神思动量的股权比例仍为90%,西藏岩山持有神思动量的股权比例仍为10%,神思动量仍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发生前,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西藏岩山(含与西藏岩山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其他关联人)连续12个月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4,832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累计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5、本次增资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截至目前,公司人工智能业务板块收入规模较小,整体尚处于投入期,神思动量未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山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充实控股子公司神思动量资本金、进一步推进产品商业化落地,并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岩思类脑与西藏岩山拟按持股比例共同向神思动量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神思动量注册资本拟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岩思类脑以现金增资1,800万元人民币;西藏岩山以现金增资2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公司间接持有神思动量的股权比例仍为90%,西藏岩山持有神思动量的股权比例仍为10%,神思动量仍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西藏岩山系控制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企业,西藏岩山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叶可及傅耀华,上市公司董事长叶可、董事张晓霞、董事陈怡毅分别在西藏岩山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以及财务负责人职务,因此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市公司关联董事叶可、陈于冰、陈代千、张晓霞、陈怡毅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此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为1,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1820%。本次交易发生前,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西藏岩山(含与西藏岩山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其他关联人)连续12个月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4,832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累计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396977773G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叶可
5、成立日期:2014年9月22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7、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八楼1819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投资提供担保;不得从事房地产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不得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销售、转让私募产品或者私募产品收益权)(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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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实际控制人
西藏岩山的实际控制人为叶可及傅耀华。
11、历史沿革、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西藏岩山成立于2014年9月22日,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私募基金管理等。西藏岩山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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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联关系说明
西藏岩山系控制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企业,西藏岩山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叶可及傅耀华,上市公司董事长叶可、董事张晓霞、董事陈怡毅分别在西藏岩山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以及财务负责人职务,因此西藏岩山是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13、经查询,西藏岩山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神思动量(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神鳍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代千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霞路11号1层A区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
7、经查询,神思动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神思动量成立于2022年3月21日,从事脑机接口及类脑智能业务。截至2026年7月31日,神思动量及其子公司已获得授权及正在申请中的国内外专利共计16项。神思动量生产的公司首款消费级产品一一LumiSleep D1实时调控脑电睡眠仪在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 2026)上开放体验并开启预定。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神思动量2025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30Z3847号),以及神思动量2026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神思动量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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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资方式
岩思类脑以现金出资方式向神思动量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四)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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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的公司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等情况的说明
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的情况,也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综合考虑了标的公司当前发展阶段、核心技术优势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并经各方充分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增资各方按照持股比例以现金出资方式进行同比例增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各方平等友好协商,岩思类脑、西藏岩山及神思动量于2026年8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了增资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上海岩思类脑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乙方: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神思动量(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一)增资与认购
1.1增资方式:各方一致同意将丙方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投资安排如下:
(1)甲方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向丙方增资人民币1,800万元(“甲方投资款”),全部计入丙方注册资本;
(2)乙方以现金增资的方式向丙方增资人民币200万元(“乙方投资款”,与甲方投资款合称“投资款”),全部计入丙方注册资本。
1.2 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丙方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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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完成后,丙方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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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甲乙双方以其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丙方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按其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在丙方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依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包括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并承担股东义务。
(二)各方的义务
2.1 丙方工商变更登记:本协议一经签署后生效,丙方应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并完成本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向甲乙双方交付相关变更文件。
2.2 缴款: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丙方应将账户信息通知甲乙双方,甲乙双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其所应当支付的投资款汇入丙方指定账户。
(三)收入与利润分配
在作出有效股东会分红决议的前提下,丙方的利润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按照上述比例进行分配的除外。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上市公司高层人事变动计划,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问题,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八、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充实控股子公司神思动量资本金、进一步推进产品商业化落地,并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然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九、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6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西藏岩山(含与西藏岩山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4,820万元。本次交易发生前连续12个月内,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西藏岩山(含与西藏岩山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4,832万元。
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十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叶可、陈于冰、陈代千、张晓霞、陈怡毅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此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的子公司岩思类脑与西藏岩山按持股比例共同向神思动量增资。其中,岩思类脑以现金增资1,800万元人民币;西藏岩山以现金增资2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公司间接持有神思动量的股权比例仍为90%,西藏岩山持有神思动量的股权比例仍为10%,神思动量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至4,000万元人民币,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十二、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截至目前,公司人工智能业务板块收入规模较小,整体尚处于投入期,神思动量未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此金额,不低于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此金额)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过程中全权办理全部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与股份回购并注销及《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有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026年6月4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011,900股。公司已于2026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4,011,9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变动,注册资本由5,670,554,696元减少至5,666,542,796元。
二、董事会审议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前述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拟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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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未作修订,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具体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1455号模力社区T1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郑中巧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独立董事杨帆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蒋薇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叶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出席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方案的议案》,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过程中全权办理全部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与股份回购并注销及《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登记有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026年6月4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011,900股。公司已于2026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4,011,9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变动,注册资本由5,670,554,696元减少至5,666,542,796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前述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出相应修订,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有关的全部事宜。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拟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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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未作修订。具体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叶可、陈于冰、陈代千、张晓霞、陈怡毅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岩思类脑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思类脑”)与西藏岩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岩山”)按持股比例共同向神思动量(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动量”)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神思动量注册资本拟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岩思类脑以现金增资1,800万元人民币;西藏岩山以现金增资2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后公司间接持有神思动量的股权比例仍为90%,西藏岩山持有神思动量的股权比例仍为10%,神思动量仍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发生前,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西藏岩山(含与西藏岩山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其他关联人)连续12个月内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4,832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累计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旨在充实控股子公司神思动量资本金、进一步推进产品商业化落地,并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