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10 公司简称:统联精密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型智能终端零组件(轻质材料)智能制造中心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宜不涉及募投项目规模及用途等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7,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76,000手(5,76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639,066.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6,360,933.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6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518Z002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36.09万元,低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7,600.00万元,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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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1、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2、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增加“新型智能终端零组件(轻质材料)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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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投项目除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用途等均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原因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公司增加广东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新型智能终端零组件(轻质材料)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其注册地广东省惠州市为募投项目“新型智能终端零组件(轻质材料)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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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办理完毕后,再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限额下,将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广东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四、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涉及投资新项目,也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用途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公司将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上述新增主体将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在前述事项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签订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作出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前述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62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4日
至202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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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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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10日(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或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等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Stocks@pu-sz.com),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9月10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证券部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蓉芳
联系电话:0755-23720932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松轩社区环观中路282号D栋
联系邮箱:Stocks@pu-sz.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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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61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10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行政监管措施20次、行业惩戒1次、纪律处分11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陈泽丰,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TCL科技、博实结、赛象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梦英,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TCL科技、博实结、天津普林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熊欣,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TCL智家、TCL中环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泽丰、签字注册会计师肖梦英和熊欣、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做了全方面的审核,涉及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以及审计费用报价等方面。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有着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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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使用资金总额度不超过5,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3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增加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有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要求以外币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增加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即美元、欧元等。公司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并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存在各种影响汇率走势的复杂因素,不确定性较大,如未来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的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实际汇率将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合约锁定汇率出现较大偏差,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原则,以降低汇率风险敞口为目的。业务开展规模、期限在资金需求合同范围内,与资金需求合同一一对应。业务开展与公司资金实力、交易处理能力相适应,不开展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1、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同时,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最大程度降低业务风险。
3、公司管理层将在股东会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优选具备合法资质、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审慎选择交易对方和套期保值业务,从而避免或控制交易违约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任何外汇交易行为都必须基于公司外币回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相匹配。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降低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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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是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且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188,005.62元,具体如下(正数表示计提,负数表示转回):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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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转回以负数列示,计提以正数列示。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833,103.8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货、合同资产、商誉等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21,021,109.49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8,188,005.62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为18,188,005.62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118066 债券简称:统联转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0号),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发行价为42.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5,200,000.00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82,347,865.8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2,852,134.13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633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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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4.55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8.33万元(不含增值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鉴于公司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完成上述置换,故公司不再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发行费用。
2、上表中“发行费用”包括以自筹资金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508.33万元。
(二)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7,6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576,000手(5,760,0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639,066.0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6,360,933.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3月6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518Z0025号《验资报告》。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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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总金额为528.75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置换328.15万元,发行费用置换200.60万元。上述置换已于2026年6月完成。
2、上表中“发行费用”包括以自筹资金支付且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发行费用200.6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已于2021年12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2年1月21日,公司、湖南泛海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泛海”)、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统联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统联”)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广东统联、国金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3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国金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谷矿新材料有限公司、国金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于2026年7月注销。
2、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下转25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