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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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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6-043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固定收益凭证(按约定还本付息)

● 投资金额:人民币7,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累计可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披露的《蓝天燃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产品,但该项投资依然面临市场、产品流动性、政策法律、不可抗力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 7,0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0号),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8.7亿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10,000,000元后,本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8.6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56,725,657.95 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21日对本次发行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 321001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四)投资方式

1、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注:1、产品起始日:2026年8月28日;2、产品到期日:2027年3月1日。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累计可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2026年4月22日披露的《蓝天燃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产品,但该项投资依然面临市场、产品流动性、政策法律、不可抗力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循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 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分析理财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 况等,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中反映,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8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