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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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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7版)

4、存续期内,持有人退休返聘的,其所获授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激励对象无个人绩效考核的,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再作为解锁条件,激励对象有个人绩效考核的,其个人绩效考核仍为解锁条件之一。

5、存续期内,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持有人已解锁份额不受影响,由原持有人或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并享有;未解锁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其在职期间个人绩效完成结果确认解锁情况,不能解锁部分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按处置该份额股票所获资金与对应原始出资额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6、存续期内,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九、本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中包括公司6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前述关联方将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三)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并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且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较为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运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同时选举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不受控于实际控制人。

(四)在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董事均将回避表决。

十、本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等。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相关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两个交易日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六)召开股东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应当回避表决。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后(其中涉及关联股东的应当回避表决),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七)公司应在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或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

(八)其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公司现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6年度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本次增加的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原因及内容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营收规模增长,为有效对冲海外生产基地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障海外工厂生产经营稳定、锁定生产成本与经营利润,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场外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方式。

本次公司铝锭套期保值业务增加场外交易方式,系场外交易要素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海外工厂采购和销售情况来定制与经营相匹配的个性化合约,更加符合公司海外生产经营的套期保值需求。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铝锭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为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19日止。

(三)调整后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YONZ TECHNOLOGY(VIETNAM)INVESTMENT CO.,LTD.日常生产运营需持续采购核心大宗商品原材料铝锭、铝棒,虽然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多数采用“铝价+加工费”定价模式,可将采购时的铝价波动转嫁至铝产品的销售价格中,但铝价的大幅波动仍会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直接影响海外工厂生产成本、产品定价及整体盈利水平。为对冲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稳定海外生产经营利润,公司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拟增加场外交易方式。

2、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铝锭的商品期货、期权交易。

3、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铝锭场内及场外市场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交易方式

公司铝锭套期保值业务拟增加场外交易方式,依托具备合规资质的经纪机构对接市场,严禁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公司可以根据采购和销售情况来定制与经营相匹配的个性化合约,匹配海外工厂原材料实际采购、库存规模及周期,更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套保需求。

6、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19日止。

7、交易授权

鉴于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提请股东会授信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期货业务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建立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业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铝锭套期保值业务增加场外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铝锭场内及场外市场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规避铝价及其相关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

期货、期权合约价格易受宏观经济、行业供需变化等多因素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及基差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流动性风险

如期货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被强行平仓的风险;如交易品种流动性降低,成交不活跃,可能造成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期货、期权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期货、期权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期货有关信息,可能造成操作风险。

4、技术风险

可能会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而造成技术风险。

5、违约风险

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违约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2、严格坚守套保原则:所有交易均对应真实现货敞口,做到“现货敞口、套保规模、交易周期”三者匹配,严禁超敞口交易、投机交易,始终以对冲价格风险、稳定经营利润为唯一目标;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期货经纪公司或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强化合规风控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政策、监管规则及公司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合规自查,杜绝违规交易、违规资金流转,防范合规风险与政策风险;

6、建立止损预警机制:设定合理的交易止损阈值与风险预警线,当市场波动触及预警标准时,及时启动风控预案,通过减仓、平仓、调整互换合约等方式控制风险,避免风险扩大;

7、设置多层级审批决策机制,内审部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确保套期保值业务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在执行工作程序时严格遵循公司制度的要求。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铝锭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避免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经营风险;并借助期货期权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降低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二)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及核算,最终以经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进行披露。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增加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针对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方式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1 证券简称:永臻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9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6日

至2026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即“一键通”),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要条件。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2998258

传真:0519-82998266

邮箱:yzgf@yonz.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月湖北路99号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200

特此公告。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