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10版)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9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对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1号),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920,68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49,206.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066.32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61Z004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人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68,814.91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加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 80,376.06 万元,除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8,507.74万元及持有的未到期保本型固定收益理财产品30,721.13万元外,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1,147.19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厦门科华慧云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81,582.3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73,634.19 万元,已于 2022 年完成备案,计划完成时间为 2028 年 12 月。具体资金投入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698.80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 24.04%。

2、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持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向不变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的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在原机器设备下产品类型“小功率电源”“大功率电源”的基础上,新增“液冷CDU及配套产品”,各投资科目金额不变,包括土地费用、建筑工程、机器设备等,仅对各科目尚未支出的部分进行调整,包括机器设备清单等。

(二)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AI大模型训练及推理、云计算、自动驾驶、科学计算等应用场景快速发展,市场对高承载算力数据中心的需求持续提升,公司敏锐洞察行业前沿,面对芯片性能激增导致传统风冷无法满足高密散热需求的挑战,持续推动液冷技术及相关产品落地。当前公司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客户基础,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增加液冷CDU及配套产品,以满足当前及未来对智算中心的产能需求。

本次调整是为了匹配公司现阶段智算中心业务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募集资金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与整体使用效益。在保持本次各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及不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的真实投入需求与开支结构变化,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的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本次通过内部科目资金调剂、完善细化费用核算科目,将资源精准投向项目实施关键环节,有助于增强项目建设适配性、提升项目实施质量、夯实公司核心业务竞争力,有效贴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长期经营布局。

(三)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可行性分析

1、国家政策支持产业发展,为项目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本项目液冷CDU及配套产品主要应用于智算中心场景。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扶持相关行业,以推动数据中心、液冷散热等相关产业的技术进步和行业持续健康发展。2024年7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门发布《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提出推广应用节能技术装备,因地制宜推动液冷、蒸发冷却、热管、氟泵等高效制冷散热技术,提高自然冷源利用率。2025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优化国家智算资源布局,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充分发挥“东数西算”国家枢纽作用,加大数、算、电、网等资源协同。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相关政策为项目的开展提供了有利的宏观环境和政策基础,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2、公司拥有优秀的技术实力和人才团队,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

公司长期以来深耕算力领域,积累了近40年的电力电子核心技术沉淀和十余年数据中心实战经验,形成了覆盖直流供电、液冷散热及智能运维的端到端全栈产品技术服务能力。公司自2018年即落地国内液冷技术商业化标杆项目,是国内液冷赛道最早的实践者之一。公司已自建MW级液冷测试平台,并与国内外头部互联网企业联合研发液冷CDU产品,公司具备电力及液冷等智算中心集成化产品自主生产能力,拥有供配电、储能、算力承载、高密液冷全链路核心技术,可面向智算中心建设项目提供液冷系统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整体制造及研发实力处于行业较高水平。

综上所述,本次项目瞄准智算中心应用场景,公司拥有良好的技术实力和人才团队,能够为项目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3、公司具备良好的客户积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有助于项目顺利开展

公司长期以来深耕于UPS行业,并广泛赋能于IDC等业务体系,服务于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用户。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智算业务战略布局,重点面向大型互联网厂商、AI头部芯片厂商、通信运营商、金融、政务等行业,主要客户覆盖国内三大运营商、大型互联网企业、国内头部芯片厂商等,智算中心产品和运营服务质量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同时,作为业界领先的高安全智算中心服务提供商,公司历经十余年的智算中心业务和产品的建设运营,能洞察行业发展与客户实际需求,目前公司已与多家国内外主流AI芯片厂商深度合作,在智算中心相关场景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

综上所述,公司在智算中心领域所具备的客户群体和丰富行业经验均能有效助力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结合公司目前实际业务发展规划以及对行业趋势的评估,公司在原募投项目基础上增加液冷CDU及配套产品,系顺应了行业技术发展路径,将更好匹配下游客户建设需求,有效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项目投资回报水平,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产生积极的正向贡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科学规划、审慎推进项目建设,持续关注行业技术迭代与市场供需变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四、保荐人对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产品结构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是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后作出,有利于推进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6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于 2026 年 8 月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厦门科华慧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慧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1号),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920,68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49,206.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066.32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61Z004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人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部分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原因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事项。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事项。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事项。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68,814.91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加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 80,376.06 万元,除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8,507.74万元及持有的未到期保本型固定收益理财产品30,721.13万元外,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1,147.19万元。

公司正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募集资金分期逐步投入,现阶段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由于上一次董事会审议期限即将到期,在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内仍有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前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可随时转让的产品。

主要品种为本金在完全安全的基础上可能获得更高收益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定期存单、协定存款等,产品特性安全可靠、符合监管要求、期限灵活。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与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可随时转让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在持有期限可随时转让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现金管理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科华数据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科华数据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6-037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数据”或“公司”)于 2026 年 8 月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1号),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4,920,68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49,206.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066.32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361Z004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人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5 年 8 月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闲置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0)及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68,814.91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加上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 80,376.06 万元,除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48,507.74万元及持有的未到期保本型固定收益理财产品30,721.13万元外,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1,147.19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目前央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 贷款利率 3% 计算,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达 12 个月,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 1,800 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在未来 12 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从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公司将按时从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将该部分资金从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

四、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实施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科华数据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6-042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8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45.00万股,授予价格为22.04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32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数量及分配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587.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541.4041万股的1.14%。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487.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541.4041万股的0.94%,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2.96%;预留1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541.4041万股的0.1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7.04%。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明确,超过期限未确定的,预留权益失效。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该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或预留部分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本次授予总量的20%。

5)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32.46元/股。

6、时间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成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1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3)额外限售期

1)所有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解除限售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且满足3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在3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指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对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注:P=考核年度对应指标实际完成倍数/考核年度对应指标目标完成倍数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P〈70%),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未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和不合格五个档次,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解除限售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布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8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45.00万股,授予价格为22.04元/股。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32.46元/股调整为22.04元/股,本激励计划总量由587.00万股调整至851.15万股,首次授予数量由487.00万股调整至706.1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00.00万股调整至145.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6年8月28日

(二)预留授予数量:145.00万股

(三)预留授予价格:22.04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18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五)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次授予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实际授予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基于授予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并考虑了解除限售后额外限售条款的相关影响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承诺,在每批次限售期届满之日起的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基础模型,扣除激励对象在未来解除限售后取得理性预期收益所需要支付的锁定成本后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30.83元/股(假设预留授予日公司收盘价为30.83元/股)

2、有效期:限制性股票每期解除限售之日起另行锁定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取有效期对应期限的公司平均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取有效期对应期限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二)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8月28日,未来将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激励成本。

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4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假定于2026年8月底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激励对象获取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说明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本次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一)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下转3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