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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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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0版)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后续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合同。如公司股东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追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及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8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06,878.06万元(全部为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7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60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当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弗泽瑞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为“子公司”)于2023年分别与莱州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源新能源”)签署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效益分享合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旭源新能源签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现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合同进行重新审议,执行中的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关系:焦兰晓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焦召明为兄弟关系,焦兰晓持有旭源新能源70%的股权,且焦兰晓担任旭源新能源法定代表人、董事兼经理,因此旭源新能源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莱州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MA7BLX5D22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文昌路街道府前东街51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焦兰晓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旭源新能源总资产986.31万元,净资产283.96万元,2025年1-12月营业收入238.87万元,实现净利润1.2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旭源新能源为依法存续的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效益分享合同》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甲方)分别与旭源新能源(乙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效益分享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乙方在项目建筑建筑物屋顶采用单/多晶硅电池组件建设1000KWp(以实际装机容量为准)光伏并网电站,项目所发光伏电能优先供甲方使用。最终容量以屋顶实际情况和具备安装条件的容量为准。

项目效益分享合作期25年,自光伏系统并网发电之日起开始计算。建设期不计入效益分享合作期。

乙方负责光伏发电系统的全部投资,含建设期间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等费用与合同约定运营期间的运行、管理、维护等费用,项目运行期内拥有光伏资产所有权。

甲方将建设光伏电站所需要的建筑物屋顶及相关地块无偿给乙方使用25年(使用期限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计算),甲方优先使用项目所发光伏电能。

光伏发电总量=自用光伏电量+光伏上网电量;

在25年的效益分享合同期结束后,甲方缴清光伏电费的前提下,乙方将项目所有权无偿转让给甲方,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后乙方可优先继续建设或改造该项目。

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自身实际用电情况自由调整光伏发电量自用电量,剩余发电量乙方自行并网;甲方如需将光伏发电总量全部自用,则乙方不得用于光伏并网。

甲方及时向乙方月结支付光伏电费。

因乙方设计方案问题、对基础设施评估不准确、光伏设备自身问题或管理维护过失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人设施损毁、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降低公司的电力费用,响应绿色低碳的发展需求,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节能降耗。本次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按相关法规要求对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合同进行了重新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交易对方风险相对可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届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部分长期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焦召明先生、焦显阳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57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726号)核准,本公司于2023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9.0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7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00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81,27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2月1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100Z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另扣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2,835.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434.81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表所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2月1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烟台分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烟台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4650078801600001222)。

2023年2月1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烟台分行1”)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烟台分行1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5902021310999)。

2023年2月1日,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烟台分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烟台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8050100100089672)。

2023年8月10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烟台分行2”)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烟台分行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5902418710101)。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6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78050100100089672于2024年9月29日注销。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2: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及利息余额29,639.66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39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20,000.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6,249.66万元。

注3:截至2026年6月30日,莱州亚通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账户(535902418710101)被冻结1,338,120.00元,该笔款项已于2026年7月7日解除冻结。

注4: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9,352.79万元,用于“莱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该笔补流资金于2026年6月9日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的情况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026年7月到期的两笔现金管理产品已于到期后收回本金及利息,2026年9月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尚未到期。

注2:实际收益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3: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2026年上半年公司收到现金管理收益合计为121.25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了便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亿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亚通重装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增资金额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