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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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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34版)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5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次权益分派事项于2026年6月24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2、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6月4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3、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2025年8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154号)。2026年7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2026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12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2026年7月3日、2026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6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概述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1-6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可能发生价值变动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等进行减值处理并计提减值准备。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预期信用损失率或编制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计提方法,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621.05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4.89万元。

(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工具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计量方法,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02万元,主要由外汇掉期业务产生。

三、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795.94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02万元;预计将减少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6.29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46.2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6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自有资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有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锁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仅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交易。

2、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近年来,全球外汇市场受地缘政治、经济周期、货币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波动频率与幅度显著增加。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外业务的持续拓展,美元收汇结算占比大幅提升,汇率波动引起的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交易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锁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具体交易品种选择需结合公司当期外汇头寸、汇率走势预判及业务实际需求确定,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确保交易规模与实际经营需求匹配,以实现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按预期抵消。

2、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自有资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交易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每笔交易的到期日需与公司预计收汇/付汇时间匹配,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同时,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有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并确保交易规模与实际经营需求匹配,避免过度交易风险。

3、交易方式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锁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具体交易品种选择需结合公司当期外汇头寸、汇率走势预判及业务实际需求确定。公司仅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交易。

4、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严格禁止使用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确保交易资金与主营业务运营资金严格分离,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正常业务需要,为有效管控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持有外币资金面临的汇率和利率变动风险,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提高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自有资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有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心目标为对冲汇率风险,而非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投机交易,但仍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延期交割的风险。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回款预测的不准确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延期交割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

(二)风控措施

1、针对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针对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的风险。

3、针对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4、针对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范围、内部操作、风险监控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建立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有利于减少内控风险。

5、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统一上收至公司财务部门集中实施,负责交易方案制定、合作机构选择、交易执行与后续管理。子公司不得自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需通过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对接,确保交易管控集中化、规范化。

6、公司仅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交易,优先选择服务能力强、风控体系完善、合作历史良好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合作前需对机构资质、交易报价、服务费率等进行综合评估。

7、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严格禁止使用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确保交易资金与主营业务运营资金严格分离,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59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07号)核准,公司2022年4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97万股新股,发行价为30.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04.62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7,367.00万元,余额为人民币71,737.62万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567.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70.18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报告编号:天健验〔2022〕162号验资报告。

(二)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390.7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7,048.19万元,本半年度使用342.56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390.75万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718.9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37.49万元(含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余额1,200.0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170.18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576.99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以及实际发行费用较预估发行费用减少0.6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于2022年5月5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市永港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2年5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2年5月20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3年5月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子公司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永泰运(绍兴)仓储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于2023年6月1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聘请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规定,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甬兴证券有限公司承接,公司与安信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1月会同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东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公司于2024年11月会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子公司永泰运(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运新能源”)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补流专项账户,公司及永泰运新能源会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永泰运新能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26年4月,公司将原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存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于2026年4月3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及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宁波凯密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密克”)将原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存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及子公司凯密克于2026年4月3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及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574905000910221)、“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对应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94110078801400003510)、“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对应项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332006271013000583566、账户号:94070078801800004859、账户号:NRA332006271013000809791)、“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账户号:94030078801800001423)”,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对其进行销户。

注2: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2026年4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凯密克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完成,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中(账户号:76800188001357880)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存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户号:94070078801000006510),凯密克原募集资金专户中(账户号:76820188000264239)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存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户号:94070078801900006515)。

注3: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投资相关理财产品余额12,00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14,374,937.4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注2] “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718.92万元(小数位四舍五入,含理财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已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永泰运(天津)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6-05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桂方晓先生、吴晋先生、王勇先生、薛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6年8月1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57)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出具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存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9)。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董事会同意由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使用方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承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1-6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可能发生价值变动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司2026年半年度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795.94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02万元;预计将减少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46.29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46.2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熟悉公司业务情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能更好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选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为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自有资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有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以具体业务为依托,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审核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会通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14日下午13时30分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升阳泰大厦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4)。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