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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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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7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吴涵渠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4人,代表股份172,424,1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344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9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68,708,3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776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2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38人,代表股份3,715,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67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0人,代表股份15,774,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058,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8人,代表股份3,71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8%。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4日,公司总股本为654,504,15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19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上市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应当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3,314,156股。)

9、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含视频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丛启路律师、张昊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丛启路律师、张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6-06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及《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于2026年8月26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的情况

2026年8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2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6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64%,最高成交价格为5.5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25元/股,交易总金额为10,476,5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实施完毕之日起提前届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披露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公司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未违反下列进行回购股份的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64%,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截至2026年8月27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