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1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方案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784%,最高成交价为6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强化全球M2C直销品牌竞争力,把握全球消费级光伏储能市场需求增长机遇,实现营业收入22.06亿元,同比增长34.71%。报告期内,受地缘政治局势、出口贸易政策变化及国际外汇市场波动等多重外部因素叠加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8.03万元,同比下降91.53%。毛利率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40.59%,同比下降1.16个百分点;但第二季度毛利率达40.49%,同比提升0.64个百分点,显现出改善趋势。后续随着海外产能布局稳步落地及全链条降本增效的持续深化,公司成本压力有望逐步缓解,长期稳健经营的基础将进一步夯实。
(1)核心市场高增,深化“三位一体”全球渠道网络
公司持续深化消费级全场景光伏储能解决方案品牌战略,以产品创新驱动全球市场快速增长。分区域来看,欧洲市场表现亮眼,实现营收同比增长123.15%;北美市场实现营收同比增长39.13%。在渠道端,公司不断完善官网独立站+第三方电商平台+线下零售的渠道生态布局,业务已覆盖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储能及光伏产品累计销量超700万台。线上方面,品牌官网独立站营收同比增长39.78%,占总营收比重达30.52%,稳居行业前列;线下方面,公司深化与Costco、Home Depot、Best Buy、Canon等全球知名零售商的合作,产品入驻超10,000家实体门店,线下零售渠道营收同比增长26.63%,全球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持续稳步提升。
(2)数字化运营提质增效,费用率水平持续改善
依托丰富的产品矩阵与品牌影响力,公司全面深化数字化运营与渠道精细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引入AI工具优化广告投放结构与素材质量,精准匹配用户需求与使用场景,有效提升了品牌营销转化效率。2026年上半年,公司销售费用率同比下降1.98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同比下降0.31个百分点,提质增效成果逐步显现,整体运营效率持续改善。
(3)保持高研发投入,全场景产品矩阵驱动战略落地
公司聚焦消费级全场景光伏储能技术创新,加速技术成果转化。2026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同比增长61.1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球累计布局专利2,915项(其中境内外已授权专利1,418项,含发明专利134项;在审专利1,497项),其中光伏领域专利累计达884项(已授权502项,在审382项)。在工业设计领域,公司累计荣获德国红点至尊奖、美国CES创新奖等149项国际大奖,并连续三年荣膺Seal Awards可持续发展产品奖。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持续拓宽家庭绿电解决方案的使用场景。上半年,公司陆续推出全新庭院阳台光储系统SolarVault 3系列、核心应急备电产品HomePower3600 Pro Max、冰箱备电产品FridgeGuard、三防户外电源1500 Ultra、光伏遮阳棚以及Jackery Ark AI HEMS智能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等多款新品。凭借产品矩阵的快速升级,上半年公司核心应急备电产品营收突破3.5亿元,SolarVault 3系列累计销量近2万台。消费级光伏储能全场景解决方案已成为拉动公司业务增长的核心驱动力,战略先发优势正逐步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7.50元,共计募集资金5,828,645,675.0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202,814,100.00元(实际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为204,314,100.00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1,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25,831,575.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托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735,170.5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结余差异系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43,848.3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授权,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1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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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同时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名称变更为“新能壹号大厦项目”。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安排,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现金管理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1月11日内有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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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大额存单均系到期前可公允价格转让,满足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
注2: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中涉及使用的超募资金为162,048.32万元。
(2)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95.7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2026年未发生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3)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9,719.03万元用于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为契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并结合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华宝新能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名称变更为“新能壹号大厦项目”。
(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7.1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1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7,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1.69%)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6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2.2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2.2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164.34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中的“场地购买费用”及“场地装修费用”合计14,245.8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918.54万元。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的名称变更为“新能壹号大厦项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表1: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承诺投资项目结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8,574.60万元永久补流形成。
附表2:
2026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4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董事楚婷女士、独立董事李小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次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所需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延长建设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自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70.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上表存在加计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导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截至2026年6月30日,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70.2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上半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70.28万元,同时将减少2026年上半年利润总额1,770.28万元。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10,743,406.10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8,645,6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所有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对涉及的人员薪酬等款项,由公司存放自有资金的基本户及一般户进行支付,公司每月对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款项的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前6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21,417,506.9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实施置换的相关规定,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前4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10,743,406.10元。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人员安排,向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事先报备项目人员名单;项目人员每月薪酬等款项在对应募投项目中列支,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
(二)财务中心按月统计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需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的人员薪酬等款项的具体金额情况,并建立明细台账;
(三)财务中心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将需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的人员薪酬等款项的对应金额,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并定期汇总报送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人员费用支付的合规性,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
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延长建设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8,645,6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下转14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