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6-0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参股公司业绩补偿事项进展

公司于2022年7月与世优(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优科技”)及其股东签署了《关于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向世优科技增资3,000万元参与世优科技B轮融资,取得世优科技5%的股权。2023年11月,公司与世优科技及其股东签署了《关于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公司向世优科技增资3,500万元参与世优科技C轮融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世优科技7.6887%的股权。上述投资事项均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及临时公告披露标准,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B轮融资所涉业绩补偿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与世优科技及其他股东共同签署了《世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根据《股东协议》约定,针对B轮融资部分,创始股东北京世优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始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纪智辉(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与创始股东合称“补偿义务人”)共同承诺世优科技2022年、2023年、2024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2400万元、40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如世优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出现未达成当年度业绩目标的情形,则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在公司向其发出《补偿通知书》之日起 90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世优(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2055号),世优科技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753.65万元,未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根据《股东协议》约定,2024年度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金额为3,000万元。

2025年7月8日,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期限届满,补偿义务人仍未向公司支付3,000万元业绩补偿款,公司就上述业绩补偿事项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2月30日受理了本次诉讼,一审尚未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补偿义务人纪智辉支付的业绩补偿款50万元,2024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股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暨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2、C轮融资所涉业绩补偿事项

根据《股东协议》约定,针对C轮融资部分,补偿义务人承诺世优科技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7,000万元、9,000万元。

如世优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总额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总额的90%,则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履行补偿义务。补偿义务人有权选择以现金形式补偿或股权方式补偿,原则上优先采取现金补偿方式,如采取股权方式补偿需保证补偿完成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35%。补偿义务人应在公司发出补偿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完成相关补偿事项。若未能如期履行相关补偿义务,则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如世优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总额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总额的70%的,则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就本轮投资取得且尚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回购。补偿义务人应在公司发出回购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支付前述回购款。在补偿义务人向公司支付完毕全部股权回购价款之前,公司就其未取得回购价款部分的股权仍享有中国法律、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协议》项下完全的股东权利。

2023年至2025年度,世优科技经审计后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226.78万元、-7,753.65万元、-13,018.96万元,累计净利润为-17,545.83万元,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90%,已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应补偿金额为3,500万元,补偿义务人有权选择以现金形式补偿或股权方式补偿。补偿义务人应于公司发出补偿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完成相关补偿事项。

同时,根据《股东协议》约定,世优科技2023年至2025年度未完成承诺净利润总和的70%,公司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就公司本轮投资取得且尚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进行回购。补偿义务人应于公司发出回购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支付回购款。股份回购价格为公司实际投资金额3,500万元+按照年化8%单利计算的利息-公司从世优科技累计获得的利润分配-公司已获得的现金补偿款。暂计算至2026年7月15日,回购款为4,241.04万元。

2026年7月15日,业绩补偿及回购义务履行期限届满,补偿义务人未向公司支付回购款4,241.04万元。公司就上述业绩补偿事项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尚未立案。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全时分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时分享”)于2025年7月、2025年8月与客户签署3份《推广服务合作合同》。合同约定由全时分享为客户提供营销策划及执行服务。全时分享在上述营销服务执行过程中发现客户方项目对接人员及其同伙涉嫌合同诈骗,涉案金额5,508.53万元,目前已追回款项1,606.93万元。全时分享已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报案,并已收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具的《受案回执》。为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意安先生出具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控股子公司损失采取先行补偿的承诺函》,承诺在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如全时分享未全额追回款项,对于未追回的资金,信意安先生将以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全时分享先行补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案件尚在侦办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先行补偿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地在线”)于2026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6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信意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同意《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规模、实施方式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8年9月30日,增加“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4.01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6-035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指引等规定,将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6号)核准,公司2020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1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33.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19.28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6,624.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94.78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报告编号为(天职业字[2020]33476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238.6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6,870.48万元,本年度使用368.14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37,238.6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661.47万元,购买7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金额为9,00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8,094.78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805.30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批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青年路支行、招商银行北京常营支行、招商银行成都万象南路支行、招商银行石家庄广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管理不同的募投项目,并分别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业务已迁移至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中。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2,661.47 万元(含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并扣除手续费),与上表募集资金账户截止日余额差异为9,000万元,系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延期情况

1、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天地在线变更为天地在线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广联先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先锋”)、天津太古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古时代”)、北京玄武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武时代”);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天地在线变更为天地在线及其全资子公司广联先锋,并使用募集资金分别向广联先锋、玄武时代、太古时代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以上借款均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

2、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联先锋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全时天地先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全时”),并增加四川全时为“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主体。

3、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房产购置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通州紫光科技园21号楼(B7)。

4、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太古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太古”)为“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北京太古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额度,用于“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具体实施。

5、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7月31日,将“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7月31日。

6、202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河北太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太古”)为“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河北太古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借款额度,用于“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具体实施。

7、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联先锋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借款期限为2年,在借款期限内此额度可滚动使用,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8、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7月31日。

9、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将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同时增加北京启元天地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同意使用“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启元天地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2,000万元的借款,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借款期限内此额度可滚动使用,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0、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广联先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2年,在借款期限内此额度可滚动使用,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11、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8年9月30日,增加全资子公司海南旦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旦生数科”)为“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旦生数科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89.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4,589.82万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天职业字[2020]37752号)。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已于2020年11月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89.82万元的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本次审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实际使用。

4、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本次审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实际使用。

5、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本次审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实际使用。

6、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使用期限内安排资金的拨付事宜。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万元。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5、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6、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房产购置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效果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实际成本较预算实现一定节余。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房产购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1,707.88万元(含利息收入)投资于“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48,094.78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238.6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0,856.17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2.57%。公司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7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9,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尚未使用的原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周期较长,现阶段处于建设期,会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投入募集资金,期间会存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本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情况切实保障剩余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主要用于建立标准化的服务业务流程,提升公司对客户的服务能力,拓展公司销售渠道,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占有率及服务能力,因无法区分及量化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对公司效益的影响,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项目”主要是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的升级研发能力、新产品设计开发能力,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面向互联网营销产品研发的核心技术,不直接产生效益;“房产购置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不进行效益核算。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房产购置项目”。调整后“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6,252.64万元,“房产购置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2,000.00万元。

2、2022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房产购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1,707.88万元(含利息收入)投资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附件1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6-036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

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天地在线”)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至2028年9月30日,增加全资子公司海南旦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旦生数科”)为“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具体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6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1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8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19.28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94.7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3476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292.4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及理财收益共计1,805.30万元。2026年7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2,607.65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建设内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并增加“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增加实施主体的原因

1、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

“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建设目标为构建覆盖全国的营销服务网络,目前尚未覆盖海南省,为更好推进“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建设,公司拟将位于海南的子公司新增为项目实施主体,此次调整有助于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有效落地。

本项目以构建“全国一体化全域数字营销网络”为总体目标,打造“数字内容生产+数字直播运营+XR沉浸式体验+数字文旅落地+跨境服务支撑”的全链路营销服务体系。近年来,宏观经济环境与数字营销市场格局持续变化,下游消费复苏节奏及客户预算结构调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稳健运营的原则,在实施过程中持续评估市场环境并动态优化建设方案。项目新增了数字营销网络与文旅地标、商业中心等文化IP资源的深度合作,拓展了“文化IP+VR体验+数字衍生”的复合生态模式,进一步完善了数智化直播运营能力,但上述新业态的落地需与各方就IP内容、展示形式及场地条件进行反复协商,部分区域需配合合作方基础建设进度方可开始实施;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公司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8年9月30日。

2、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布局的数据中心、数字化赋能中台、数字化智慧服务应用、创新技术应用研究等方向,是公司为顺应数字化带来的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技术创新的需要,在数据管理、数据分析、企业运营管理、客户管理等方面的数字化升级,以提升公司营销服务产品能力,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该项目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公司根据实际研发进展进行投入,但是项目实施的复杂度较高,因此,公司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8年9月30日。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谨慎管理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四)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并持续关注影响项目推进的各项因素,充分结合行业发展情况,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依法合规、高效使用。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推动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五、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在增加旦生数科为“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旦生数科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借款期限均为2年,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借款期限内此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资金拨付事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借款的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一体化营销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旦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祥斌

设立日期:2025-06-10

注册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海归小镇B11组团3号院-74号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游戏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电影发行;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游乐园服务;玩具销售;服装服饰批发;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旅客票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贸易经纪;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工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电影制片;文艺创作;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国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音响设备销售;乐器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下转1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