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8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03 公司简称:聚和材料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6-051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0.216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2024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6)。

(四)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五)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七)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82)。

(八)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九)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十)2025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十一)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5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十三)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四)2026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十五)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的,以及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约等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216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6-050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和材料”)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9,867,437.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0,132,562.27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ZF1136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中包含募投项目支出、以前年度尚未赎回的现金管理金额、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的收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金额等。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民生银行常州新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薛家支行、中国银行常州新北支行营业部、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72,772.4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2026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净额为人民币7,319.11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2,200.0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9,556.2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流19,531.74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 月 28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6-054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反映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测算,2026年1-6月公司计提减值损失183,331,412.9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2026年1-6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3,674,901.7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依据上述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公司2026年1-6月计提存货跌价损失人民币129,656,511.2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1-6月,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3,331,412.9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6年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83,331,412.99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1-6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6-049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海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存在。全体董事保证《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及倡议中提出的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对外披露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公司评估了行动方案在2026年上半年的执行情况,并编制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216万股。

综上,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0.216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448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归属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6-053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购买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委托理财,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标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实施委托理财业务旨在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6-052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448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38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358.60万股,预留授予21.40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前):18.74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67人,预留授予11人。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7.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光伏导电银浆出货量”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3)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相应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8.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和“D”五个评级,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疑义或异议。2024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6)。

4.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5.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9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82)。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9.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10.2025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11.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5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13.2026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6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15.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注:(1)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8.74元/股调整为18.33元/股。

(2)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8.33元/股调整为17.92元/股。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4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退休,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注:(1)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8.74元/股调整为18.33元/股。

(2)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8.90万股未授予,到期自动失效。

(3)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8.33元/股调整为17.92元/股。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四)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各期的归属情况

注:上述“归属日期”指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归属之股份过户日期。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448万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48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董事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归属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8月26日,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6日至2027年8月25日。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四)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2026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2026-051)。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4年8月26日。

(二)归属数量:2.448万股。

(三)归属人数:7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7.9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离职员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7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48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