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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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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陈泽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平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达新材料”)与上海承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承适”)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整体情况为上海承适拟分阶段受让陈泽虹及平达新材料合计持有的仁智股份83,149,11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9.51%,拟成为仁智股份的控股股东并取得控制权。具体详见相关公告。

2、2026年6月5日,公司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陈泽虹将前期质押于深圳市语原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部分解质押,解除质押43,948,987股,剩余12,208,052股仍处于质押状态;此外,为了满足相关协议履约保证要求,陈泽虹于同日将61,040,260股质押给上海承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目前,陈泽虹累计质押股份73,248,312股,占陈泽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88.09%,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6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梁昭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8),《2026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服务内容含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专项业务等),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独立董事周立雄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即将满六年,故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旭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旭刚先生已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当选后将接任原独立董事周立雄先生担任的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务,且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黄旭刚先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审议之前黄旭刚先生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