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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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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28 公司简称:开普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公司经营发展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40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合计820,450股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贺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7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7)。

4、2025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8)。

5、2025年4月1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4月25日为授予日,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84元/股。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6月6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

7、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689元/股。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9月12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

8、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同意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合计820,450股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公司层面第一个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517号),公司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合计750,000股股票期权未达行权条件,同时,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上述期权合计820,450股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公司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对应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开普云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38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业绩考核未达标和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收回的情形,公司将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500,582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5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93.6164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28.9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3、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因业绩考核未达标和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收回的情形,同意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500,582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6年9月13日届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第一个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517号),公司2025年业绩考核未达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未能解锁,对应股票数量为468,082股,同时,鉴于部分认购对象已离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对上述未解锁股份合计500,582股予以收回。

为维护公司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上述不可解锁的权益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对应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28.92元/股,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7,550,760股变更为67,050,178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上述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公司因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未能解锁、部分认购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对应部分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等具体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42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要求而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规定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39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因业绩考核未达标和经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收回的情形,公司同意对未能解锁的股份500,582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67,550,760股减至67,050,17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67,550,760元减少为67,050,178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凯旋大厦9B座33层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即2026年8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9:30-11: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69-86115656

5、电子信箱:Board-of-directors@ucap.com.cn

6、邮政编码:523123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34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428号寰宇汇金中心凯旋大厦9B座3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7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汪敏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公司发展理念,公司实施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等一系列“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努力通过回购股份、完善公司治理,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公司评估了行动方案实施半年度后的执行情况,并编制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严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严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41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6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7,504,443.22元,转回各项减值准备20,180,686.89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26年半年度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72,155.01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180,686.89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278,313.16元。

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应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6,730,218.72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74,017.13元。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测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701,530.22元。

3.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8,427.70元,全部为非核心商誉减值准备。该等非核心商誉系公司收购北京天易数聚科技有限公司时,因可辨认资产评估增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随着相关资产摊销、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应转回,该部分商誉同步计提减值准备,不涉及商誉相关资产组经营状况的变化。经评估,报告期内公司核心商誉不存在新增减值迹象。

公司2026年半年度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053,975.05元。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1,673.0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405.40万元,相应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67.6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本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35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8.33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9.26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458.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727.8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30.3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2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1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先后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于2020年5月9日与全资子公司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开普”)与国金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4月1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普云智算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算(宿迁)”)与国金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严格遵照制度与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4个募集资金专户及2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开普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405017789860000075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已销户;开普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4405017789860000075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已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综合技术实力,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37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未成就并作废剩余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剩余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贺强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2)。

4、2023年1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71)。

5、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9日,以29.6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34.7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7、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议案》。

8、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剩余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本次归属期,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且激励对象已离职,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未归属的股票不得归属;合计作废上述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08,200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业绩补偿、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因考核、离职原因不得归属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股份合计808,200股。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公司本次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处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开普云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成。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36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贺强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1)。

4、2023年10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2)。

5、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6日,以18.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5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7、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8、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议案》。

9、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具体情况

本次归属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考核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合计作废168,200股。具体考核情况说明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业绩补偿、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因考核原因不得归属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股份合计168,200股。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公司本次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而作废处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开普云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成。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