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1版)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为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积极响应并持续践行,把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作为核心任务,大力提高公司质量,构建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于2026年4月21日发布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结合2026年上半年实际执行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对原《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登记变更、登记及备案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3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境内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8号),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1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73元,共计募集资金175,541.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1,808.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732.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08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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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外募集资金项目
202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10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4,968.23万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对应的GDR发行数量不超过2,484.12万份。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附条件批准。
2023年4月11日,公司实际发行的GDR数量为2,095.80万份,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为4,191.60万股,发行最终价格为每份26.94美元,募集资金总额约为5.6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388,529.71万元(2023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881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69.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3,460.39万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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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境内募集资金项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站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浙江中控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连同子公司浙江中控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浙江中控园区智能管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园区智能管家)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6年0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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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境外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GDR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为184,411.23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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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境内募集资金项目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智能制造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和自动化管家5S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是该项目是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和缓解融资渠道的局限,为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提供资金支持。智能制造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是该项目是对前沿技术进行探索,为公司未来产品研发指明方向,不能形成产品。自动化管家5S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是该项目是公司业务模式的创新升级,更加贴近用户、更好地服务客户,覆盖的范围是原有客户及潜在客户。
2、境外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此次发行GDR所得款项净额的40%用于实施公司的全球研发计划以及研发5T技术,所得款项净额的30%用于发展公司的全球营销网络及拓展销售渠道、建设海外生产基地以及业务扩张,剩余所得款项净额的30%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公司将对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上述发行GDR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为公司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而作出的安排,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监管要求和市场情况,以符合商业策略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作出变动。
截至2026年半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GDR募集资金23,797.3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境外公开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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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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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含利息)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8.8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2,166,127.06元回购股份。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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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相关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附表2:
境外公开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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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相关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和汇兑损益。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4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3,7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山回避本议案,其余董事均同意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200.00万元。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公司本次计划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目前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公司拟进一步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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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宁波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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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宁波芯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2、宁波全世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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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宁波全世是公司参股公司。
3、国利网安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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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国利网安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4、浙江人形机器人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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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浙江人形机器人是公司参股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最终价格通过市场化竞争或综合考虑人工、采购、税费等各项成本,结合市场定价及公司正常盈利空间确定,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并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上述关联法人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的安排,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6-045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2021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7)。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
6、2022年1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7、2022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每股39.50元调整为每股39.14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8、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9、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每股39.14元调整为每股26.47586元,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230.48万股调整为334.19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10、2024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以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11、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以及《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12、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沈海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4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61)。
4、2024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4年9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4)。
6、2024年10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7、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8、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实现,公司层面无法归属,
因此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合计70.1858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处理。
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激励对象在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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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第四个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因此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0.1858万股。
(二)作废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实现,公司层面无法归属,
因此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合计88.35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处理。
根据《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规定,激励对象在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第二个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因此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8.35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