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6-7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75,635,73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全球化布局与国际化发展,巩固并提升行业核心地位,充分借助境外资本市场平台优势,优化资本结构与股权结构,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增强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2026年5月25日,公司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的申请资料。
2026年7月,公司接到香港联交所通知,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已发回。经与香港联交所确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的发回原因为合资格人士报告(即矿业报告)有效日期及预计招股书刊发日期需更新,公司可在更新相关资料后重新申报。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的发回原因不涉及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表现、资源情况或其他发行实质性条件的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正会同中介机构有序推进申请资料的补充更新工作,预计将在完成以202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申请文件更新后,在本季度内重新递交上市申请。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7日、2026年3月14日、2026年5月26日、2026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兴业银锡: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20)、《兴业银锡: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境外上市股份(H 股)发行与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9)及《兴业银锡: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申请发回暨拟重新递交申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58)。
(二)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发生安全事故
2026年7月26日下午15时30分许公司子公司银漫矿业矿山井下三区750分层西主运19-1至25-1之间,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无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原因及故者死亡原因尚在调查确认中。银漫矿业收到了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下发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西)应急现决(2026)257号)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西)应急现决(2026)260号),截至目前,银漫矿业采矿系统、选矿尾矿系统均已停产。银漫矿业将全力配合主管部门事故调查及后续整改工作,争取早日复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8日、2026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2)及《兴业银锡:关于子公司发生安全事故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66)。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6-73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上午9:00在总部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吉兴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2026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兴业银锡: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7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6)。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7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会议文件。
3、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6-75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2,323,235,411.3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263,056,168.41元,母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1,142,390,498.6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76,159,380.19元,减2026年拟分配2025年度现金股利195,319,931.29元,公司2026年3月处置双源有色60%股权事项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482,370,823.27元,2026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40,859,124.31元。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775,635,739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7,563,573.90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863,295,550.41元留存至以后期间。
2026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77,563,573.90元;2026年半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公司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77,563,573.90元,该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7.85%。
三、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而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6-76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营业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结合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优化经营范围登记内容,保障各项经营活动依法合规开展,公司拟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予以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同步修订《公司章程》对应条款。本次调整仅为工商登记事项调整,不涉及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变更前: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和化工产品销售(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矿山机械配件、轴承五金、机电、汽车配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经营项目:金属制品销售、选矿、金属矿石销售、矿山机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轴承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经营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五条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三、授权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为保障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全部相关手续,最终经营范围及章程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6-77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开始时间2026年9月1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年9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2026年9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主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获得出席股东会的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73)。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9月11日8:30-11:30 14:00-17:0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邮编:024000 传真:0476-8833383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的,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联系人:尚佳楠、王向波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电子邮箱:nmxyyxky@vip.sina.com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6”,投票简称为“兴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注:
1.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方框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