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稳定经营,具体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详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嘉棣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4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含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2026年8月12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为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为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为产业链供应商、广西地区内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及个体合作养殖户等主体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365,985.00万元,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审批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8,5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67,305.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产业链供应商提供担保的有效期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预计的担保方或被担保方还包括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内,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5月26日、2026年7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皇氏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业集团”)、皇氏广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广西皇氏甲天下奶水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奶水牛公司”)、广西皇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皇氏阳光(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新能源”)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南宁科技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共同为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皇氏”)向农行南宁科技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3,000万元、3,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为同一担保对象的同一笔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二)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下属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在线”)、浙江必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耀网络”)向中行宁波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000万元、1,000万元。

(三)为充分发挥公司作为龙头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带领作用,积极践行在广西推广“政府+合作社+龙头企业+银行+保险”的“村企共养壮乡牛”特色奶牛合作共养计划,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宁市西乡塘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岜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11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因采购奶牛及饲料而向中行南宁市西乡塘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每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金额均为245万元,合计人民币2,695万元。

上述担保均在公司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为同一担保对象的同一笔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56.78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8,493.2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6,241.26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1,063.74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142.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8,52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46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1,056.78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7,493.22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5,041.26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2,263.74万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142.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8,52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35.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625.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5日

2.注册地点: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

3.法定代表人:谢秉锵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5.主营业务:乳制品生产与销售等。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占比1%,乳业集团持股占比99%。

7.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广西皇氏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乳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广西皇氏100%的股权。

10.信用状况:广西皇氏信用等级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8月11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福康大厦1号11-1-16室

3.法定代表人:董西春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呼叫中心等。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占比100%。

7.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完美在线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完美在线100%的股权。

10.完美在线信用等级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浙江必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翡翠湾10、30号018幢1-1-1

3.法定代表人:董西春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等。

6.股权结构:完美在线持股占比100%。

7.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必耀网络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完美在线的全资子公司,完美在线持有必耀网络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必耀网络100%的股权。

10.必耀网络信用等级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岜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11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1.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岜山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彩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东塘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高槐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吉林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葵花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毛塘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木土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桥巩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文武村集体经济组织、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周山村集体经济组织。

2.主营业务: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

3.机构类型:均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4.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上述11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均无涉及的或有事项。

5.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上述11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上述11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乳业集团、贸易公司、奶水牛公司、产业园公司、皇氏新能源与农行南宁科技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保证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皇氏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皇氏广西贸易有限公司、广西皇氏甲天下奶水牛开发有限公司、广西皇氏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皇氏阳光(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科技支行

3.债务人/被担保人:广西皇氏乳业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6,800万元

5.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与中行宁波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3.债务人/被担保人: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必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000万元、1,000万元

5.担保范围:主债权及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与中行南宁市西乡塘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西乡塘支行

3.债务人/被担保人: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岜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11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95万元

5.担保范围:主债权及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最高额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最高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本次担保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鉴于公司与来宾市兴宾区桥巩镇岜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11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村企共养壮乡牛”的特色合作共养计划,在合作共养期间,授权委托公司开展奶牛养殖、配种、鲜奶购销等业务,由公司负责对奶牛进行养殖、配种、经营管理、市场化销售(包括鲜奶销售、奶牛生育的牛犊处置及到期淘汰母牛处置)等运营环节,并按协议约定在扣除成本后由上述11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获取正常收益。为此,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5,98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9,240.04万元(不含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1.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8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乳业集团、贸易公司、奶水牛公司、产业园公司、皇氏新能源与农行南宁科技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行宁波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中行南宁市西乡塘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