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6-04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026年6月26日,公司原控股股东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斌先生与宁夏东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王建英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科翔高新拟向东泰能源协议转让公司188,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6%。2026年7月22日,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东泰能源持有公司188,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6%,公司控股股东由科翔高新变更为东泰能源,实际控制人由李斌先生变更为王建英先生。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调整
鉴于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为保障公司治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提前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026年8月27日,公司完成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2026年8月28日,公司完成高级管理人员换届聘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相应调整。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智 公告编号:2026-046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邮件、电话、短信及微信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8月28日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第九届董事推举王建英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王建英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彭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情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张富明先生、倪馨女士、王建英先生,其中张富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倪馨女士、王守垠先生、朱磊先生,其中倪馨女士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王守垠先生、倪馨女士、朱磊先生,其中王守垠先生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王建英先生、彭敏女士、朱磊先生,其中王建英先生为召集人。
详情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第九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许焱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姜苏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彭敏女士、郭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经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情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并按国家政策享受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待遇,按公司统一政策享受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评定挂钩,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最终确认。
关联董事彭敏、朱磊、许焱回避表决。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智 公告编号:2026-047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王建英先生(董事长)、彭敏女士(副董事长)、朱磊先生、许焱先生、胡仲江先生、吴晓琴女士
独立董事:张富明先生、王守垠先生、倪馨女士
以上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以及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
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张富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朱磊先生
2、副总经理:彭敏女士、郭强先生
3、财务总监:许焱先生
4、董事会秘书:姜苏莉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刘舟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且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符合职务要求,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刘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任职要求。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5286692
电子邮箱:DFZZOIMT@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25层办公楼一座2501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王宋琪先生、陈斌先生、郭强先生、孙建先生、陈阳旭先生、罗旖旎女士、贾闻轩女士、季千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陈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陈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离任人员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交接。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1)非独立董事简历
1、王建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17年1月至今,任石头堡垒(盐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近三年担任宁夏东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德瑞世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东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88,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6%,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建英先生通过北京远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宁夏东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65.15%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建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宁夏东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朱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外交部三等秘书,期间外派非洲工作两年;2016年10月至2020年6月,任职于启迪协信科技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境外矿业投资;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任北京极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球生态合作总监;2024年10月至2026年8月,任职于北京芯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境外矿业投资及澳交所上市矿业公司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彭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起在公司分别任人力资源部、综合部部长、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现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精密数显量具板块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许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深交所董事会秘书、上交所董事会秘书、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等。2014年前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6年审计工作;2014年至2025年,于开源证券、国联民生证券等券商机构担任投行部业务董事、团队负责人等职务,其中2024年就职于启奥科技担任董事长助理及财务总监;2025年10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恒盈元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上市公司并购业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5、胡仲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11月至2014年5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人,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工作;2014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京疆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任董事、总裁职务,全面负责公司整体运营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仲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北京疆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除此以外,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6、吴晓琴,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2月出生,财务会计专业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2021年3月至2023年8月,分别在台州市路桥如泰置业有限公司和高邮金泰置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2023年9月至今任上海青浦白鹤如泰置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晓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前述非独立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独立董事简历
1、王守垠,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拥有33年地矿业、5年制造业从业经历。自1987年参加工作起,先后在冶金地质基层勘查单位、央企总局职能部门、国内外矿业企业及制造企业任职,历任地勘院院长、矿业公司总经理与董事长、总局部门主任、专职董事、黑旋风锯业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精通地矿全产业链运营、财务管控、外资矿业合作与企业综合管理。2025年2月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退休。王守垠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守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倪馨,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07年7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1993年至2009年,在河北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工作,主讲投资银行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在《管理世界》等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2009年至2025年,任职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历任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参与开展不良矿业资产的债务重组化解、股权转让以及相关交易实施工作。期间担任北京首钢新钢、北京七星集团、北京牡丹集团董事。倪馨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本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张富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早年曾任高校讲师,后从事会计师行业工作,先后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广州万隆康正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总经理、主任会计师;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经历,自2016年起历任多家沪深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张富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富明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人士。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富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前述独立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朱磊,详见上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2、许焱,详见上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3、姜苏莉,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94年,中国共产党党员,金融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证书。2019年7月至2024年5月担任公司职工监事。2019年7月至今在公司董秘办任职。202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苏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彭敏,详见上述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5、郭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农工党党员,工学博士、博士后,贝尔实验室(美国)访问学者。2006年1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2006年至2012年,山东省科学院工作;2013年至今,山东财经大学任教;2019年至今,自主创业,主要从事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及物流系统软件开发工作。2023年5月至今担任名客(山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5月至2026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负责智能物流分拣设备板块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前述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刘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2021年2月至今分别担任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专员、证券事务部主管。2021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智 公告编号:2026-048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投资者
联系电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电话变更情况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办公地址由“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解放路3号”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25层办公楼一座2501”;公司办公地址邮政编码由“226599”变更为“100005”;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由“0513-69880410”变更为“010-65286692”。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及电话、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步变更。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注册地址、电子邮箱均保持不变。变更后内容具体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25层办公楼一座2501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65286692
电子邮箱:DFZZOIMT@126.com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智 公告编号:2026-050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20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予以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准则解释20号施行日新增的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20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