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10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总股本8,076,077,7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90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黄金荣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总股本8,076,077,7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521,554.54元(含税)。自2026年7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对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9,072.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71%。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提方式由原“按账龄组合计提固定比例”变更为“按公司业务类型(AI硬件及其他业务、汽车业务)分别采用基于逾期天数迁徙率并结合前瞻性因素综合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527,318,501.13元,其中:(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4年11月25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671,130,327.58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71,130,327.58元;(2)2024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8,336,038.55元;(3)2025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580,127,777.92元;(4)2026年1-6月公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97,724,357.08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治理需要,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做出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代表公司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审计需求,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等因素,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使本公司在合适情况下灵活回购股份,在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授予董事会关于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以下简称“回购H股股份授权”):
(1)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性授权,授权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定义如下)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于本议案获得股东会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10%的H股股份。根据回购H股股份授权进行回购的H股股份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可予以注销并据此相应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或持作库存股份(本公司可使用一般性授权出售或转让持有的H股库存股份,所有以库存方式持有的股份均保留其上市地位)。
(2)授予董事会的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制定并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
b)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如需);
c)开立境外股票账户并办理相应外汇变更登记手续;
d)履行其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或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的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有);
e)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或步骤;
f)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办理回购股份的转让或注销(如需)事宜,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及办理其他与回购股份相关的文件及事宜(如涉及);
g)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共同或者单独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递交及处置一般性授权项下回购H股股份相关的事项。
(3)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决定回购H股,而该等回购计划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回购H股股份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
“相关期间”为自本议案获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两者更早的日期为止:
a)本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或b)本公司任何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4.38元/股。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增加的15亿元人民币的委托理财额度投资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及A股股权登记日、H股停止过户期间等相关时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9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6年6月30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184,462,987.68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总股本8,076,077,7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521,554.54元(含税)。自2026年7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现金分红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其中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H股股息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日期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计算。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一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三、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分红事项已由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93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应收账款
随着公司AI硬件、汽车等多元化业务的发展,不同业务板块的客户类型、结算模式及信用风险特征差异日益显著,公司原有的单一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已难以准确反映不同业务板块应收账款的实际信用风险特征。
鉴于上述业务结构变化、过往不同期间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所处行业惯例,公司管理层综合评估了各业务板块应收账款的构成、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及历史信用损失结果,认为按业务类型分别采用基于逾期天数迁徙率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能够更加精准地反映各业务板块的实际信用风险,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提方式由原“按账龄组合计提固定比例”变更为“按公司业务类型(AI硬件及其他业务、汽车业务)分别采用基于逾期天数迁徙率并结合前瞻性因素综合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2)其他应收款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市场领域的不断拓展,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也随之不断变化,根据其他应收款的款项性质,为了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风险组合进行审慎评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1)应收账款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款项外的应收账款,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如下:
■
账龄分析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
(2)其他应收款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1)应收账款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款项外的应收账款,根据业务特征及客户信用风险差异,将应收账款按业务类型重新划分组合,分别计算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如下:
① 组合划分
变更后,公司将应收账款划分为以下组合:
组合一(AI硬件及其他业务):公司AI硬件及其他业务客户形成的应收账款;
组合二(汽车业务):公司汽车相关业务客户形成的应收账款;
组合三(关联方组合):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不计提坏账准备。
② 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
对于AI硬件及其他业务及汽车业务组合,公司基于历史年度的应收账款逾期天数数据,测算出各逾期区间的迁徙率,并结合当前经济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前瞻性因素后,综合计算出各业务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变更后,各业务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表所示:
■
(2)其他应收款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基于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基础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将增加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500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9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9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治理需要,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作出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情况说明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299名激励对象共计6,670.60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内,激励对象累计已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股数为1,089,428股,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行权累计增加1,089,428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6〕1132号),并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公司发行的811,811,880股H股股票于2026年6月2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因此,公司总股本因H股挂牌上市增加811,811,880股。
综上所述,截至2026年6月30日,根据股票期权行权和H股挂牌上市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司总股本累计增加812,901,308股,总股本由7,307,109,252股增加至8,120,010,56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307,109,252元增加至人民币8,120,010,56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上述修订条款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代表公司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授权有效期至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9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3,719.56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9,069.64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57家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57,550.2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10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行政监管措施20次、行业惩戒1次、纪律处分11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运辉、吴凯民、曾倩 。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运辉,注册会计师,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领益智造(002600)、德赛西威(002920)、航发控制(00073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凯民,注册会计师,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倩,注册会计师,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艳霞,2005年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运辉、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凯民、签字注册会计师曾倩、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项目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股东会授权与容诚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容诚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容诚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6-098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4.38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3、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4.44元/股。
7、202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6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95名激励对象授予4,716.25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并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
9、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4.42元/股。
10、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调整为4.40元/股。
二、本次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全权办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具体实施利润分配等。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的总股本8,076,077,7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0000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61,521,554.5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2026年7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4,207,7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198911元/股计算。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在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后,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0-0.0198911=4.38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相关调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下转19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