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900948 公司简称:伊泰B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2.50亿元。经充分考虑公司未来盈利规模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董事会建议按公司总股本2,929,267,782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股利分配总额为人民币4,393,901,673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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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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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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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4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晶泉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9名,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 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有效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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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新增部分条款,修改后的制度条目序号相应顺延。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 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5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有效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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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5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7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鹏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大地煤炭有限公司、上海伊泰东虹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承泰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均不是公司关联人。
● 7月实际发生担保34,394.04万元,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风险可控。
一、公司对外担保预计审批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77.06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担保)及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28亿元。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6-018)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6-019)。
二、公司2026年7月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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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6年7月,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108.56亿元,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余额约为1.26亿元。
三、实际发生担保业务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6-018)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6-019)。
被担保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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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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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300.38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300.38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84.65亿元的61.98%和61.98%。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违规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26-05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 公司未接受回购要约的H股股东(简称“外资股〈非上市〉股东”)适用本通知,公司将不另行寄送股东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简称“临时股东会”或“本次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外资股(非上市)股东的登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非登记股东需授权名义代理人参加现场投票(名义代理人根据公司原上市地相关管理规范、交易习惯认为有理由拒绝接受非登记股东投票权委托的,非登记股东无权以自己名义参加股东会,亦无权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及会议现场等任何形式行使投票权)。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4日 15点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4日
至202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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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的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截至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公司《外资股(非上市)股东名册》中的外资股(非上市)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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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下午15:00之前;
5.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11楼证券部;
6.登记方式:邮寄、邮件、传真或现场。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外资股(非上市)股东适用本通知,公司将不另行寄送股东会通知。
2.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会议联系人:王秀萍
联系电话:0477-8565733
传真号码:0477-8565415
邮编:017000
电子邮箱:ir@yitaicoal.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4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2.50亿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2,929,267,7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93,901,673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393,901,673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8.39%。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