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6-03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6年上半年,在全体股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公司紧紧围绕公司“电、热、氢、储、N”的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组织建设、业务拓展、安全生产、合规风控等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公司清洁煤电、气电的可控装机超2GW;集中式光伏的可控装机达1.05GW。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上网电量29.6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4.44%;售汽量221.33万吨,同比增长5.35%;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3,234.41万元,同比减少11.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00.62万元,同比增长12.13%。主要经营发展工作包括:
(一)坚持党建领航,筑牢公司发展政治根基。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夯实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政治理论学习贯穿经营发展全过程。二是分层分类、多措并举开展理论学习,推动正确政绩观深度融入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与行动。三是树牢先进导向,高标准完成省市区“两优一先”推荐、考察及公示全流程工作,严把政治关、实绩关、群众关,推荐生产经营一线业绩突出的东区气电党支部及优秀党务工作者参与区级评选,全程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 四是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业务经营提质增效。
电能板块:煤电机组等容量技改项目稳步推进;全资的知识城气电项目(2×460MW)正加快建设;参股的白云气电项目(2×460MW)已正式投运;汕头550MW渔光互补项目探索“光储充放”一体化的新模式。热能板块:下属热能集团全力做好供热服务保障,动态摸排企业用热负荷、联动统筹设备运行与资源调配,有效缓解供需失衡问题,同步加快推进开发区集中供热热源点升级改造。氢能板块:发挥“链主”作用,深化与头部企业合作,积极布局绿氢资源,推动技术与市场双向突破。储能板块:下属储能公司坚持省内深耕、省外拓展双向发力,统筹独立储能、光储一体化等新型跨界能源项目同步开发,推进光储融合示范项目,探索可复制的综合能源开发运营模式。
(三)严守安全底线,织密风控合规管理网络。
一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组织实施春季火灾防控、燃气安全等专项排查行动,严格落实月度安全检查计划,常态化开展高频现场督导、每周动态风险发布,强化高风险作业现场管控。截至6月底,6#7#机组连续安全运行7449天,8#9#机组连续安全运行6969天。二是压实合规风控责任,完善制度管理体系。印发《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风控工作方案(试行)》,明确法务工作的基本原则与风险合规管理的五道防线责任,抓严抓实公司及下属企业日常合同审核、“三重一大”事项合规审查工作。
(四)持续降本增效,激活企业内生发展动力。
一是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两资两非”清理盘活、管理层级精简等国企改革相关工作,深化对标一流管理、提质增效行动,定期复盘反馈。二是精准优化债务与资本管控。紧扣 “保主业、优结构、降负债、减息费” 核心思路,双向拓宽融资渠道,科学平衡项目资本开支与债务风险,通过存量贷款降息、低息信贷置换、多银行比价授信等举措,同步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压降综合融资成本。三是抓实燃料物资保供控本,动态研判能源市场行情,上半年科学采购适量进口煤,在保障生产燃料稳定供应的前提下,有效降低整体燃料采购成本。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法人代表):王章军
2026年0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6一03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6年8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同意: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401,3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5,000,000股后的1,036,804,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含税)现金分红,预计分配现金红利31,092,039.96元。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根据公司2024-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项目编号:ZDA-HY-2024-0514001),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中标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112.8万元,审计服务内容包括: (1)为本公司半年度合并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会计附注)提供复核审阅服务并提出财务管理优化建议;(2)为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含合并和单体)、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要求的其他报告(如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等);(3)审核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及其软件系统中的财务决算报表及其附表数据,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广州开发区国资局要求的格式出具合并及单体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财务情况表及其他指标数据复核说明、管理建议书、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专项审计报告(当年实施资产减值准备核销时出具)等所有财务决算报告;(4)为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服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州新创恒运国研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股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广州新创恒运国研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批为准,以下简称“新创恒运国研基金”),基金总规模1.5亿元。恒运股权公司以现有余额出资,认缴新创恒运国研基金5,500万元,占比36.67%。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新创恒运国研基金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广州新创恒运国研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
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6一03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审议程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章军先生《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董事长提议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一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4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3,006,222.6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96,433,209.3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02,600,707.1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689,648,692.18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89,648,692.18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定的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401,33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5,000,000股后的1,036,401,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含税)现金分红,预计分配现金红利31,092,039.96元,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本次股利分配后累计剩余未分配利润2,658,556,652.22元结转以后分配。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本状况、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6-03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此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事务所2025年业务收入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事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事务所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事务所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事务所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事务所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事务所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事务所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事务所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事务所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事务所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事务所等提起诉讼,立信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事务所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曦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胡珊珊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聃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费用
立信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12.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4.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事务所完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和充分的审计程序,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6一03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广州新创恒运国研
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6年8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州新创恒运国研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股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广州新创恒运国研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批为准,以下简称“新创恒运国研基金”),基金总规模1.5亿元。恒运股权公司以现有余额出资,认缴新创恒运国研基金5,500万元,占比36.67%。
2.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新创恒运国研基金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证照办理、落实投入资金等。
本次投资不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
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运股权公司与国创基金、国研院为新创恒运国研基金有限合伙人,广州新兴基金和国研产投为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广州新兴基金和国研产投同为该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新兴基金担任本基金管理人。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恒运股权公司现金出资。
2、广州新创恒运国研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公司经营班子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授权办理此次投资的相关工作。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目的
本公司作为能源国企,已布局储能相关业务板块,深度参与区域能源保供、综合能源服务及储能项目运营。为抢抓产业发展机遇,深度对接国家级产业平台,做大做强自有储能业务,同时落实区域储能产业发展部署,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运股权公司联合国研院、国研产投、广州新兴基金、国创基金,共同发起设立新创恒运国研基金,依托各方资源优势,以资本为纽带整合技术、项目与场景资源,携手打造多方协同发展的储能产业生态,助力区域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风险
1、政策风险:新型储能为政策强依赖行业,电力交易、容量电价、补贴、并网及行业监管规则若发生调整,会直接影响储能项目盈利水平与运营稳定性。同时私募基金相关监管政策的变动,也可能会影响基金合规运作与收益实现,尤其是在当前私募基金行业监管趋严的环境下。
2、市场与技术风险:储能行业竞争加剧,设备价格波动、峰谷价差变化、储能利用率不足等易压缩储能电站利润,可能会造成储能产业链配套项目收益不及预期。此外,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多条技术路线并行发展,存在技术迭代、路线被替代的风险。储能产业链配套项目收益下滑、前沿技术项目退出困难将导致基金综合收益率承压。
3、基金运营管理风险:本基金采用双GP管理模式,存续期长达8年,存在双方职责衔接不畅、内部管控不严、运营成本偏高、信息披露不规范、核心管理团队人员变动等问题,影响基金长期稳定运行。
4、投资决策与投后管理风险:基金聚焦储能全产业链投资,项目数量多、多技术路线并行发展,存在投前尽调不充分、投资研判失误、投资本金亏损等风险。同时长期投后跟踪难度大,易出现项目建设延期、运营失管、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国内能源转型步伐不断加快,新型储能已升级为国家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能源安全、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本公司已布局储能相关业务板块,深度参与区域能源保供、综合能源服务及储能项目运营。新创恒运国研基金的设立高度契合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战略、匹配黄埔区储能产业发展部署,依托合伙人掌握前沿技术与项目资源的优势,集聚储能产业链资源,对本公司做大做强自有储能业务有一定的协同效应。恒运股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该基金,战略价值显著,整体风险可控,且具备一定经济效益预期水平。
六、其他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上述合作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如发生关联交易,将按照关联交易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本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6-03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16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09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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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2026年08月29日公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6年09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恒运中心16楼董秘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 真:020-8206825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9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1”,投票简称为“恒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1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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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恒运”或“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53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219,301,9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款1,347,009,407.68元,已于2023年12月1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350,899,999.68元,扣除保荐承销费3,670,369.81元及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后的余款1,347,009,407.68元由主承销商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此基础上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印刷费、印花税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156,698.56元(不含增值税),以及保荐承销对应增值税220,222.19元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补足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6,072,931.31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4日出具了XYZH/2023GZAA6B0420号《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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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业于2022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存储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汕头恒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汕头市光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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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3,455.2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8.99万元。该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GZAA6F0091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05。截至2024年4月30日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发布《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决定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按节余募集资金253.22万元(含存款利息)全部划转至公司普通账户,并对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360200132920129466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8110901012501676138)办理完毕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一028。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17,819,541.11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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