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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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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4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李秀林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4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39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8月17日发出。

2.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现场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张春颖女士、陈雅婷女士、刘士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8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40)。

2.审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234,476,317.4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8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2026年5月11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3.审议《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2,940.01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626.32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775.12万 元;2026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67.82万元,2026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7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226.2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4,312.33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8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2)。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6年8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5、审议《关于拟注销三级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基于整体战略规划的考虑,为进一步整合和优化现有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注销安国敖东世航药业有限公司、亳州敖东世航药业有限公司、定西敖东世航药业有限公司。待上述子公司完成全部清算、注销手续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公司预计本次注销事项不会产生重大资产损失,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子公司世航药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办理注销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4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 定,现将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截至2018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2,940.01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626.32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775.12万 元;2026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67.82万元,2026年上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47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226.2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4,312.3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1年4月,公司“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032)。

截至2025年11月13日,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少量余额已转至其留存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2025年11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基于上述事宜,公司募集资金的销户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剩余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5、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改补充流动资金”与“7、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为变更后增补项目,故本表“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之列标注为“是”,该等项目变更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可参看下表“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6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6-04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2026年5月11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分配基准为2026年半年度。

2. 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0,010,217.4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343,855,363.10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351,714,476.10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042,151,104.42元。

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73,047,741.2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046,076,384.22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351,714,476.1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667,409,649.3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母公司2026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2,667,409,649.37元为依据。上述公司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195,895,387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3,513,800股后的1,172,38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234,476,317.4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234,476,317.40元,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44%。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已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

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