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
(上接1版)
与此同时,金融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改革完善房地产融资制度,当天发布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包括《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信托公司开展房地产领域信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从五个领域细化房地产金融服务。
上述管理办法坚持以项目为中心、主办银行制、资金封闭管理,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做好房地产金融服务,实现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运营等全周期金融支持,形成适配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融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