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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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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 希 望 公告编号:2026-8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已于2026年1月5日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希望转债”的兑付事宜,按债券面值106元/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兑付数量为9,472,781张,兑付总金额为1,004,084,781.20元。2026年1月5日,“希望转债”在深交所摘牌。

2、公司已于2026年1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通知,其拟以所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2026年可交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新希望集团将其持有的473,500,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

3、公司已于2026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49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为增强与大型原料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根据采购业务的实际需要,公司对197家下属公司与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等113家饲料原料供应商于授权期限内所签订的原料购销合同给予最高总额不超过762,750.00万元的原料采购货款担保,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0,023.03万元的34.36%。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草根知本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五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德阳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企业;山东中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成都天府兴新鑫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高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以上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产品购销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度公司预计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购买肉制品、养殖设备、饲料原料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8,000.00万元,接受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的劳务不超过人民币57,000.00万元,向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承租资产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向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出租资产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向各关联人及其下属企业销售饲料、肉制品、包装物、配件等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31,1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6、新望租赁为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公司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厂、屠宰厂、冷藏厂、供应商和养殖客户等)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公司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协议生效后24个月内,新望租赁为公司的分子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7、新希望保理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与新希望保理达成新一期的合作协议,双方新签的协议合作时间为2年,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新希望保理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为15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8、为提高工作效率,有计划地开展融资工作,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5,58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20,023.03万元的251.39%,其中为公司控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5,100,000.00万元(包含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预留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600,000.00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97,000.00万元,为养殖场(户)、饲料厂、经销商等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为384,000.00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9、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充实公司资金储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债务融资工具,包含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四个债券品种,规模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一次注册,分期分品种发行。最终规模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额度为准。本次申请注册PDFI,批文内各品种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0、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通知,根据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关于维持担保比例的约定,为保障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新希望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6,500,000股A股股票作为补充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补充质押登记。

11、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已延长至2026年8月27日。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8月27日。该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 畅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5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新增股份将于2026 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4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9,363,9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99,999,996.62元。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将于2026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502,777,158股增加至4,962,141,11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望投资”)、成都好吃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吃街”)、刘永好、李巍、刘畅不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由55.38%被动稀释至50.25%,权益变动被动稀释触及1%刻度的整数倍。

二、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注: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6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49号)批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59,363,957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599,999,996.62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585,310,331.64元。截至2026年8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6第0024000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需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东海县新好农牧有限公司、莱阳新好牧业有限公司、曹县新好农牧有限公司、新希望六和(淄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盐亭新好农牧有限公司、襄阳新好农牧有限公司、湖北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合阳新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礼泉新希望六和农牧有限公司、渭南新六科技有限公司、吴起新六科技有限公司、宜君新六科技有限公司、毕节新六农牧有限公司、镇远新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郴州新好农牧有限公司、邵阳县新牧农牧有限公司、五河新希望六和牧业有限公司、巨野新好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项目主体”)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各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条款,各项目主体在上述监管银行相应机构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具体如下:

注:上述合计账户余额为保荐机构直接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汇入公司专户的金额,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乙方:各监管银行

丙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甲方已在各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各专户专项用途如下表所示,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徐晨、张寅博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均应及时以传真、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83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2”可选择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49

2、债券简称:希望转2

3、回售价格:101.267元/张(含息、税)

4、回售条件满足日:2026年8月18日

5、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9月4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9月7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9月8日

9、回售申报期内“希望转2”暂停转股

10、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11、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1.267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希望转2”。截至本公告发出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希望转2”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8月18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2”转股价格10.59元/股的70%,即7.41元/股,且“希望转2”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希望转2”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希望转2”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的约定如下: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希望转2”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的票面利率);t=289天(2025年11月2日至2026年8月18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60%×289/365=1.267元/张(含税)。综上,“希望转2”本次回售的价格为101.267元/张(含息、税)。

综上,“希望转2”本次回售的价格为101.267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①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各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013元/张;②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267元/张;③对于持有“希望转2”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267元/张,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相关事项

1、“希望转2”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2”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2、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27049”,转债简称为“希望转2”。

3、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4、回售申报期: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

5、回售价格:101.267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6、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希望转2”,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6年9月8日。

7、“希望转2”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希望转2”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债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 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希望转2”将停止交易。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15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希望转2”持有人应在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消。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希望转2”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

在回售资金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希望转2”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希望转2”,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6年9月4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6年9月7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6年9月8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希望转2”在回售申报期内(2026 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1日)将暂停转股。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6 年9月2日)起,“希望转2”将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希望转2”在回售申报期间可进行转让,具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84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线上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26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畅、张明贵、李建雄、杨芳回避表决。

为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公司的资金规模优势,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与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23年签订了有效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目前协议即将到期。现双方根据业务发展的最新情况,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拟签订新一期《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80亿元,财务公司给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上限90亿元,协议有效期三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关联董事刘畅、张明贵、李建雄、杨芳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在与财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对涉及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持续披露,并每半年提交一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6年度抵质押额度进行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发挥公司信用评级优势(AAA 级),丰富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成本,保障公司投资发展需要,提高风险抵抗能力,公司2026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了总额度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在部分融资工具使用过程中,公司拟使用控股子公司的资产或股权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或质押,预计2026年度用于抵押或质押的资产、权益总额不超过20亿元,本次申请的抵质押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新希望国际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新和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嘉好农产品有限公司拟通过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以下简称“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来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保值型资金交易业务以正常的进出口业务、外汇收入与支出及已有外币贷款为背景,资金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收付款期限相匹配,并禁止从事任何投机套利行为。随着公司境外投资增加、跨境采购的资金量增加,导致外汇敞口扩大,公司拟通过更大额度来进行套期保值。

公司2026-2027年拟进行的保值型资金交易对应标的(进出口额、外汇收支额或外币贷款额),在任意时点的余额不超过8亿美元,预计其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亿美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及其子公司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新希望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新希望国际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新和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及广东嘉好农产品有限公司因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外汇收支与外币资产规模不断增长。同时,受国际能源冲击等因素,各国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与不确定性提升,会致使美元兑公司所在国的各国币种汇率及利率存在双向波动。为有效管理国际投融资与进出口等业务,及相应衍生的外币资产与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公司决定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并制定了《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2026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97,233.31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例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要求,公司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26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2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6年6月27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持有人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8,838,617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2024年12月20日公司总股本的0.20%,过户价格为4.81元/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2024年12月2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8,838,617股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2024年12月20日公司总股本的0.20%,过户价格为4.81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0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并分配权益至持有人。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解锁日期为 2026年6月27日。经审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的公司层面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持有人个人2025年度绩效考核也分别达到不同的考核等级。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将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公司股票8,720,617股,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总股数8,838,617股的98.66%,本次解锁数量占公司截至2026年8月25日总股本4,502,777,158股的0.19%。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在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股票,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除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解锁或不能完全解锁的份额对应公司股票28,000股,因员工离职不能解锁的份额对应股票90,000股,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按照出资金额与售出金额孰低值的原则返还个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3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49号)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59,363,95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6元/股,公司总股本增加459,363,957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公司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6-94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希望转2”转股价格:调整前为10.59元/股,调整后为10.13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 9月1日

一、关于“希望转2”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公开发行了81,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希望转2,债券代码:127049)。根据《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前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2年5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14.45元/股。(下转2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