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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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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6-02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苏敏先生、吴新科先生、杨敬宇女士、田永臣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本报告未经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建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原内审负责人曹文智先生因内部职务调整不再兼任内审负责人职务,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敏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89,87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35,499,974.9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926,836.4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0,573,138.4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9日到达公司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25号《验资报告》。

(二)2026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6,010,658.06元,其中: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15,622,376.87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70,388,281.19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3,010,498.23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8,522,666.3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8,522,666.32元,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90,000,000.00元。

本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3月20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3月20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后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且于2024年7月17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京泉华能源有限公司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累计为20.94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存放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照规则要求及使用计划进行管理及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将“大容量变压器智能化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4月30日调整至2027年4月30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71.80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15.56万元。

(二)合同资产

公司结合期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信用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估信用风险损失。经测试,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72万元。

(三)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9.30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31.38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50.69万元,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43.83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336.8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或“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建飞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建飞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变更内审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原内审负责人曹文智先生因内部职务调整不再兼任内审负责人职务。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敏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件

刘建飞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院工程师;深圳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高级系统工程师;ICC公司(国际合成有限公司)电子总工程师;京泉华技术总监;Inventuspower Inc高级技术总监、副总裁、高级副总裁与亚太技术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建飞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建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刘建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建飞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周敏女士,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合伙人。现任本公司内审负责人。

周敏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要求,公司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了查询核实,确认周敏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周敏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6-03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以上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