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01 公司简称:力芯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6-035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年8月28日,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激励计划进行核查,出具《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2026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3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9)。

3、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6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5、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于2026年4月1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于2026年8月1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截至2026年6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133,692,7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930,00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132,762,700股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7月3日实施完毕。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099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中“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6.70-0.099=26.60元/股

(二)调整结果

上述情形导致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为26.60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专项说明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且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6-032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1,236,47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443,529.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02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补充流动资金19,623,619.68元,为募投项目结项时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为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2021年6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区支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91,719,267.97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不变;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力芯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6月。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6-034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力芯微”)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1,236,47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443,529.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02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的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的原因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2: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电源转换及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高性能电源防护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发展储备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结项。

注3: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不变;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力芯微(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8年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中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存在部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 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局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含子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2、公司财务部门在完成内部审核审批后,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款项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并按要求留存相关凭证。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提高业 务处理效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该 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该事项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6-031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袁敏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袁敏民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6-036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结合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810,629.56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时,管理层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同时结合存货的库龄、保管状态、历史消耗数据以及未来使用或销售情况作为估计的基础。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472,783.7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4,283,413.26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是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综合判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6-033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力芯微”)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8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1,236,47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443,529.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1]230Z01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注:交通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因“高性能电源转换及驱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已于2024年5月申请注销;宁波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因“高性能电源防护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已于2025年8月申请注销;中信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因“发展储备项目”结项,已于2025年10月申请注销。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6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