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09 公司简称:中源家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元(含税)。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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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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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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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35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元(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3,632,258.2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616,267.2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可持续发展需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9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63,235,05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98,517.89元(含税),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8.8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综合考虑了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37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060.00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3,235,059股变更为163,213,999股,注册资本也将由163,235,059元变更为163,213,999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8月29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29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日9:30一12:00、14:00一17:00;
2、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区2-5幢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825566
邮箱:zoy1@zoy-living.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42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解释第19号》和《解释第20号》要求,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9号》和《解释第20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43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6日(星期三) 14:00-15: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09日(星期三)至09月1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oy1@zoy-livi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08月29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09月16日(星期三)14:00-15: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6日(星期三)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曹勇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芸女士
独立董事:计望许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09月16日(星期三)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09日(星期三)至09月1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oy1@zoy-livi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2-5825566
邮箱:zoy1@zoy-livi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41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95.51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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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计算,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59.67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9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通过对存货进行清查,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26.90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将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95.51万元。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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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泽川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川家具”)拟将坐落于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内中源家居3#厂房1楼部分厂房出租给安吉开创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创家具”)、安吉递铺百盈皮革商行(以下简称“百盈皮革”),租金62.92万元(含税)。
●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泽川家具拟将坐落于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内中源家居3#厂房1楼部分厂房出租给开创家具、百盈皮具,租金62.92万元(含税)。其中开创家具租赁北面2,144.60平方米面积厂房,租期1年,租金28.05万元(含税);百盈皮革租赁南面1,333.08平方米面积厂房,租期2年,租金34.87万元(含税)。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出租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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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租金未含物业费、押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出租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一
公司名称:安吉开创家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MACE8DEJ57
成立时间:2023年4月17日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塘浦工业园区2幢(安吉东城卡丁车制造有限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单国琦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架构:单国琦持股51%、周鹏飞持股49%
(二)交易对方二
公司名称:安吉递铺百盈皮革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523MA2F7KP81Q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4日
地址:皮革、转椅配件、转椅及沙发辅料零售
经营者:邱春林
经营范围:皮革、转椅配件、转椅及沙发辅料零售
开创家具、百盈皮革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对方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浙江泽川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安吉开创家具有限公司
1、租赁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内中源家居3#厂房1楼南面2,144.60平方米。房屋租赁用途为家具及家具配件的储存(易燃品除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且乙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租赁期限及交付日期
租赁期限为1年,自2026年8月28日起至2027年8月27日止。甲方应于全额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笔租金及押金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3、租赁费用
不含税价月租金为21,446元(大写:贰万壹仟肆佰肆拾陆元整)。租金按半年度结算。
租金及物业费(含公共能耗费)支付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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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租用前向甲方缴纳房屋押金肆万陆仟元整(大写),46,000元(小写),此款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该笔押金优先抵扣乙方欠付的租金、水电费、违约金等费用。乙方因违约行为产生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需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支付。
租赁期间,乙方承担直接使用租赁区域所发生的水、电、通讯以及其他费用等。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房屋,乙方违法转租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合同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应向安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浙江泽川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安吉递铺百盈皮革商行
1、租赁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位于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内中源家居3#厂房1楼北面1,333.08平方米。房屋租赁用途为家具及家具配件的储存(易燃品除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且乙方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租赁期限及交付日期
租赁期限为2年,自2026年8月28日起至2028年8月27日止。甲方应于全额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笔租金及押金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
3、租赁费用
不含税价月租金为13,330.80元(大写:壹万叁仟叁佰叁拾元捌角零分)。租金按半年度结算。
租金及物业费(含公共能耗费)支付明细
■
乙方租用前向甲方缴纳房屋押金贰万玖仟元整(大写),29,000元(小写),此款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该笔押金优先抵扣乙方欠付的租金、水电费、违约金等费用。乙方因违约行为产生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需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支付。
租赁期间,乙方承担直接使用租赁区域所发生的水、电、通讯以及其他费用等。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房屋,乙方违法转租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合同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应向安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租房产有利于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增加收入,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房屋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40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英国中心2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3日
至2026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 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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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三)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方式、信函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如以传真方式、信函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请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件上请注明“中源家居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区2-5幢中源家居。
登记时间:传真及信函到达时间不晚于2026年9月22日15: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中源家居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2-5825566
传真:0572-5528666
邮箱:zoy1@zoy-living.com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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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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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处置进展暨
签订资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位于安吉县递铺街道双桥路533号的厂房资产出售给安吉优格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格家具”)、安吉振霄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霄椅业”)、安吉晶曜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曜家具”),交易各方于2026年7月1日正式签订《资产买卖合同》。
● 本次交易涉及不动产分割转让,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本次交易达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待前述审批通过后,交易双方将根据不动产交易过户的相关规定办理分割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方可最终实施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
●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8日、2026年6月10日与优格家具、振霄椅业、晶曜家具签订了《资产购买意向书》,就出售公司位于安吉县递铺街道双桥路533号的厂房资产事宜达成初步意向。该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9日、2026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资产处置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2026-026)。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分别与优格家具、振霄椅业、晶曜家具正式签订《资产买卖合同》,对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交割安排等核心交易要素,以及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予以明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处置进展暨签订资产买卖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与优格家具、振霄椅业、晶曜家具签订《资产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就资产买卖及分割过程中的事项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出售方):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买受方一):安吉优格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买受方二):安吉振霄椅业有限公司
丁方(买受方三):安吉晶曜家具有限公司
1、各方同意,在甲方将资产转让给乙丙丁三方共有时产生的契税、印花税由乙丙丁各自按各自取得资产的份额承担,甲方承担此次转让产生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其他一切应由卖方缴纳的税费。
2、各方同意,自乙丙丁取得该共有产权之日起至拿到三方独立产证止,因资产分割、资产清算、审计、评估、测绘、不动产登记、公证以及因分割事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丙丁三方不承担该部分任何费用。甲方应当保障在乙丙丁取得共有不动产权证书后尽快推动完成全部资产分割手续;如因甲方原因逾期不予配合办理,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各方一致确认对《资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第四笔款项的支付节点进行以下变更:各方第四笔款项支付时间变更为:在共有资产完成分割,办理资产过户前,乙丙丁三方应向甲方提交足额银行贷款承诺函原件(若乙丙丁提交的银行贷款承诺函原件未足额的,乙丙丁应用现金进行补足),甲方在确认银行贷款承诺函无误后,配合乙丙丁三方完成资产过户手续。
4、各方同意,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除应按《资产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其他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5、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与《资产买卖合同》的约定存在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遵照《资产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
6、本补充协议经各方盖章和签字后生效,壹式肆份,各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有利于进一步明确交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推动不动产分割、过户等相关工作开展,保障本次交易有序推进。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
本次交易涉及不动产分割转让,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本次交易达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待前述审批通过后,交易双方将根据不动产交易过户的相关规定办理分割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方可最终实施完成。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6-045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进展暨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曾孙公司ZOY FURNITURE (VIETNAM) CO.,LTD(以下简称“中源越南公司”)与TRAN VAN HIEP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中源越南公司以595.00亿越南盾(根据2026年8月27日越南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折合人民币约1,532.16万元)的交易对价收购TRAN VAN HIEP先生持有的HOA MY VIET NAM TECHNOLOGY CO.,LTD(以下简称“和美公司”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获得和美公司名下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 本次交易存在海外经营管理、汇率波动、当地政策变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潜在风险,项目实际推进及未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本公告中涉及的越南盾兑人民币折算金额,均按照2026年8月27日越南盾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2026年8月27日,公司全资曾孙公司中源越南公司与TRAN VAN HIEP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收购其所持有和美公司100%股权,以获得和美公司名下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本次收购和美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595.00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1,532.16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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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支付安排已在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原则合同(意向合同)中予以明确,定金已于2025年12月支付。
(二)本次交易审批情况
2025年1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决定出资1,600万美元在越南自建生产基地,上述投资总额将用于公司越南自建生产基地项目产能建设、业务发展所必须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购置土地、建造厂房及附属设施、购置机器设备等。
为加快推进越南生产基地项目落地进度,公司决定以收购股权的方式获得土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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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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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失信情况以及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与公司之间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资产为和美公司10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中源越南公司已获取胡志明市出口加工区与工业区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外国投资者满足出资、购买股份、收购股权条件的通知》,批准中源越南公司收购和美公司100%股权事项。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和美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成立,截至目前尚未开展实际经营。其于2025年1月9日与南新渊工业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以1,124.86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2,896.57万元)购置位于南新渊扩展工业区(第二期)N6路3-1号和3-2号地块的3万平方米工业区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至2068年9月13日。分期支付土地购置款,和美公司已支付定金、第一期、第二期土地购置款共计562.43亿越南盾,未支付款项由中源越南公司受让后负责继续履行。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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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和美公司章程,其产品代码为3101,与中源越南公司同属一个产品代码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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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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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信息
本次交易不存在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经核实,和美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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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所列数据按越南会计准则编制
2025年11月10日,和美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亿越南盾增加至570亿越南盾。除上述增资事项外,和美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截至目前,和美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仅持有3万平方米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根据SAGOVALUE VALUATION JOINT STOCK COMPANY就上述土地使用权资产出具的《价格评估证明书》,以2025年12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1,151.77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2,965.87万元)。
本次交易参考上述土地使用权评估结果,同时综合考虑和美公司的实际情况,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收购和美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595.00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约1,532.16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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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对价系交易双方在参考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基础上,结合标的公司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和美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股权转让方(甲方):TRAN VAN HIEP
股权受让方(乙方):ZOY FURNITURE (VIETNAM) CO.,LTD
1、合同的转让对象
甲方特此同意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57,000,000,000越南盾(大写:伍佰柒拾亿越南盾)转让给乙方,该资本占和美公司总出资额(注册资本)的100%。
2、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上述57,000,000,000越南盾(大写:伍佰柒拾亿越南盾)、占注册资本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59,500,000,000越南盾(大写:伍佰玖拾伍亿越南盾)。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已包括甲方依据法律规定应缴纳的与该股权转让有关或因该股权转让而产生的任何税费及财务义务(“股权转让所得税”)。双方同意,任何股权转让所得税均由甲方负责缴纳,以完成其税务义务。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由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
3、共同承诺
双方有责任及义务办理与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各项事宜,以便和美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完成企业登记内容变更及投资登记变更手续。
股权转让不影响和美公司已签署/正在履行的与第三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新所有人中源越南公司无权拒绝履行已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协议,除非另有约定。
乙方承诺,在甲方完成相关转让手续后支付剩余转让款项,付款条件以双方签订的股权原则合同为依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和美公司留存一份。
六、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公司越南自建生产基地的建设进度,越南自建生产基地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公司供应链韧性与安全保障能力,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本次交易价格经市场化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总资产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交易所涉及标的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管理层由公司统一派遣人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将通过本次交易获得和美公司持有的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如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的,说明该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形。
七、其他
本次交易存在海外经营管理、汇率波动、当地政策变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潜在风险,项目实际推进及未来效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
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下转8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