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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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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注8:“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两项的合计金额比本报告“一(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中的“募集资金净额”增加1,224.00万元,主要系公司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127906460310666账户)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因前期募集资金存储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1,224.00万元增资至鲁北万润,以用于对“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相关款项的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5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 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6年6月4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3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1-6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6年上半年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15,695.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为14,179.7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经测试,公司2026年半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为1,515.6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本期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5,695.35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695.3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6-032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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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含子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5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0.379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8,85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295.9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4,562.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562.2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88,353.43万元。根据《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1)。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2026年8月17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344.08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844.08万元,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财资金余额2,5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127906460310666账户已于2026年3月注销。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前次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前次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情况

截至2026年8月17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尚未赎回的余额为2,5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本次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对应的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上述额度自公司上一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含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现金管理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定期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