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2 公司简称:上海物贸
900927 物贸B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半年度利润不作分配;不作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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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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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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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22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公告编号:临2026-024
900927 物贸B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增加子公司之间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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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开展经营业务需要,保障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汽车”)2026年度对其子公司上海协通百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通百联”)提供的担保额度原为2000万元。目前协通百联将重点拓展别克品牌中高端车型业务,资金占用量有较大增加,原有担保额度已无法满足其常态化业务开展及库存周转需求。为支持协通百联实现业务转型升级,拓展优质主机厂资源合作,百联汽车拟将2026年度对协通百联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由原2,000万元增加至3,5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反担保,协通百联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增加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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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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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百联汽车将根据协通百联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与融资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有关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支持协通百联实现业务转型升级,拓展优质主机厂资源合作提供必要信用支撑,有利于带动公司整体营收规模与业务结构同步优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业务模式成熟,公司已对其偿债能力进行审慎核查,并将其纳入统一担保额度管控体系,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2026年度增加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协通百联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实质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9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1,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数量。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22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公告编号:临 2026-027
900927 物贸B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中存在与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房地产租赁、仓储物流库房及设施设备租赁类交易。该交易具有确实必要性,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开展和保持经营稳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考历史租赁价格,同时比对上海同区域、同物业类型的第三方市场租赁行情综合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史小龙、李劲彪、任波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市场化原则订立,租赁价格依据以前年度租赁费用并适当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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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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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2次,分别为:(1)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汽车”)与百联集团关于共和新路3550号二期交地补偿事项,根据百联汽车2025年度经审计经营数据计算,最终百联集团向百联汽车支付补偿款共计2786.42万元;(2)百联汽车购买百联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筹建改造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交易金额230.21万元。上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3016.63万元,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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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所列关联方外,其他关联方主要为百联集团下属商业购物网点,包括但不限于:上海百联中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上海西郊百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友谊南方商场有限公司等。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适时租用关联方购物商场内的商铺用于开设新能源汽车商场店和快闪店。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百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8.10%的股份;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向关联人承租的购物广场、购物中心等均为百联集团所控制的企业,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百联集团承租经营或办公场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百联集团上海物贸大厦有限公司、百联汽车向百联集团承租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2550号、龙吴路5300弄3号等处房产,用途为经营、办公,房屋建筑面积共175,022.8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年,租金共计约为1547.09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百联汽车(及其下属子公司)向百联集团下属购物广场(或购物中心)承租商铺
根据2026年经营计划,公司依托控股股东百联集团丰富的商业网点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销售网点的布局,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在百联集团下属各大购物商场(或购物中心)内租用商铺开设新能源汽车商场店和快闪店。百联汽车及其下属子公司承租购物广场(或购物中心)商铺,预计金额约350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租用仓储库房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租用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联谊路205号内部分露天场所及行车、部分码头及辅助房,场地面积8970平方米、附属办公面积226平方米;用途为钢材存储、码头装卸等,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费用共计250万元,按季度结算支付。
4、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租用仓储设施设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乾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用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民星路162号地块内仓储库房、道路等,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费用共计34.95万元,2026年末一次性支付。
(二)定价政策
本次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考历史租赁价格,同时比对上海同区域、同物业类型的第三方市场租赁行情综合协商确定。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的情形,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承租房产、仓储库房及配套设施用于办公、新能源汽车销售网点布局、仓储物流作业,相关交易具备真实的业务背景与经营必要性,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日常办公及经营业务平稳运行,同时依托控股股东网点资源拓展新能源汽车线下门店及快闪店业务,助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开展。
公司选择关联方物业开展租赁业务,主要考虑物业地理位置、网点布局等经营便利性。同时,公司积极对接外部第三方物业资源,对于办公场地、商铺、仓储库房等同类服务具备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选择权,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百联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形成业务依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本身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22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公告编号:临2026-028
900927 物贸B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2550号5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8日
至2026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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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6-023、024、026)。
(二)特别决议议案:3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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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地铁二号线江苏路4号口,公交921,939,20,44,825路可达。
(二)登记时间:2026年9月16日9:00-16:00。
(三)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五)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电话:021-52383307)。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及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为保证会场的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二)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中山北路2550号3楼A座 邮编:200063
联系人及电话:董事会办公室 (021)63231818一3201
传真:(021)63230703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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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22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公告编号:临2026-025
900927 物贸B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结合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资料,并基于财务公司提供的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情况、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2013年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由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和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的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礼琦;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5号8楼;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为913101010729089074。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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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及《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构建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在内部控制中明确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相关职责。
股东会是财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财务公司的执行权力机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薪酬与考核、风险管理和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注重加强与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经营管理情况、政策指引和监管要求,认真审查财务公司的内控制度、指导内审工作,督促财务公司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和决策支持作用。根据《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财务公司已完成撤销监事会,并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高级管理层负责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了由投资审查委员会、信贷评审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和资金计划部、公司金融部、营业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部、综合管理部与信息部等三个委员会和八个部门组成的内控架构,明确部门及岗位职责,完善业务制度和流程,形成了以制度流程为约束和以系统控制为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
财务公司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和管理活动,财务公司内部设立了风险管理部和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管理和监督检查。财务公司实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审计的内部控制机制,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内控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强化三道防线,实现前中后台相互制约,有效制衡,以确保业务中的风险点可控。
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激励约束等治理运行机制。财务公司在资金结算、信贷、投资等各类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业务风险控制程序,较好的控制了各类风险,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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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财务公司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组织架构和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规范股东行为,加强股东承诺管理,有效落实股东承诺,提升股东承诺约束力,支持财务公司稳健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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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03,060.3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在财务公司和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总额的比例为93.89%,在财务公司无贷款余额。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财务公司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规范日常管理,定期做好财务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制定财务公司风险处置预案,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以下简称“领导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对包括存款风险、结算风险等在内的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领导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为风险预防处置第一责任人,成员包括公司财务总监和资产部、财务部、审计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财务公司延迟付款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22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编号:临2026-026
900927 物贸B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办法的修订
修订前: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如下:
(一)董事会依照本章程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选举产生董事长时,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董事长辞任的,在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前,由总经理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总经理辞任或者发生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情况,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选一名董事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二、关于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及责任追究制度的修订
修订前: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全体股东及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交易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修订后: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全体股东及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交易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及审议程序。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担保行为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审批流程执行。对违反担保管理规定、流程、超越权限、擅自提供担保的企业和个人,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章程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和索赔处置。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全文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22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公告编号:临2026-023
900927 物贸B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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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饶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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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施昀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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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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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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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立信在以前年度为本公司提供的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22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编号:临 2026-022
900927 物贸B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6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8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8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6-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增加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详见公司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增加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6-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关联董事史小龙、李劲彪、任波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编号:临2026-02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8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详见本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编号:临 2026-026)。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修订)》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同意8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修订)》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关联董事史小龙、李劲彪、任波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6-02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8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详见公司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编号:临2026-02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度合规管理计划的议案。
同意8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