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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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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95 公司简称:鄂尔多斯

公司代码:900936 公司简称:鄂资B股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6-024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 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相关内容,要求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可以免于审议,所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6-021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

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鄂尔多斯市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生物”),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鄂尔多斯(上海)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能科技”,本公司持股82.38%)的参股公司,智能科技持有其股份为35%。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合成生物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5,005万元人民币;目前本公司已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9,666.67万元,子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提供担保具体情况:

合成生物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中国银行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棋盘井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5家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不高于1.43亿元,期限不超过8年,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智能科技按持股比例(持股35%,担保金额不超过5,00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鄂尔多斯市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棋盘井大街北金海路西和顺街8号电冶大厦一楼110号

法定代表人:HAO CUI

成立时间:2025年2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股权结构:智能科技持股35%,杭州恩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智能科技的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35%。

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9,064,053.04元,总负债2,697,313.69元,总流动负债2,697,313.69元,净资产96,366,739.35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647,318.39元。

三、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合成生物年产4,000吨丙酸钙项目建设需求。该项目系公司在生物制造领域的战略性布局,生物制造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自“十三五”时期起,便被列为战略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和重点部署的战略方向,近年来产业发展程度与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提升。《“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合成生物学在农业、化工、医药等领域的应用方向及意义;而在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 “生物制造”被列为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之一,进一步强调其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的特质。公司对生物制造领域的布局主要是依托鄂尔多斯当地发酵原辅料、能源、气候优势,助力公司产业结构向高附加值、低污染方向转型,并为所在地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合成生物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智能科技的参股公司,智能科技及其他股东均按持股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系正常履行股东义务。合成生物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外担保金额的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9,666.6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以上担保均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9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6-020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不需提交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在对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表决时,由于与关联方的关系不同,因此需要逐项表决:

(1)与大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羊绒集团”)、实际控制人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蒙古中蒙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蒙煤炭”)是羊绒集团控股子公司,与中蒙煤炭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交易合并在本项进行表决。

本交易形成与大股东羊绒集团、实控人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臻女士、张晓慧先生、王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与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鄂尔多斯永煤”)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王臻配偶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构成关联方,关联董事王臻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与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海煤业”)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王臻配偶和张晓慧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构成关联方,关联董事王臻、张晓慧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4)与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化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副总经理鲁卫东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构成关联方,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9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参考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均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2026年预计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37,357.00万元,本次拟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3,188.94万元,增加后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250,545.94万元。本次拟增加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由于联海煤业增加的2026年预计金额超过归母净资产的0.5%,因此需要单独列示,在未增加前的2026年度预测时与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方的原预计金额合计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涉及采购、销售商品及材辅料、水电汽费、物业费、运输服务费、餐饮住宿、租赁费、代理费等事项。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 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 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9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6-022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

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晶硅公司”)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之子公司。为保障多晶硅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多晶硅公司各股东方拟以现金方式按股比向多晶硅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8,420.00万元。其中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羊绒集团”,本公司控股股东)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3,283.80万元,占比39%,鄂尔多斯市东宇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宇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3,031.20万元,占比36%,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冶集团”,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2,105.00万元,占比25%。多晶硅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就本次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委派的人员签署与具体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羊绒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 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财务资助符合上述情形,因此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多晶硅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多晶硅公司各股东方拟以现金方式按股比向其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8,420.00万元。其中羊绒集团(本公司控股股东)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3,283.80万元,占比39%,东宇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3,031.20万元,占比36%,电冶集团(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2,105.00万元,占比25%。多晶硅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二)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就本次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委派的人员签署与具体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羊绒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第6.3.18 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本次财务资助符合上述情形,因此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本次向多晶硅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该笔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经核查,被资助对象多晶硅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涉诉案件。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未为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多晶硅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多晶硅公司各股东方于2026年8月27日与多晶硅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额度: 东宇公司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3,031.20万元,电冶集团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2,105.00万元。

2、财务资助方式:借款

3、财务资助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财务资助期限:3年

5、财务资助资金用途:零星支出及工程应付款

6、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借款年利率3%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对多晶硅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能够对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也将加强对多晶硅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多晶硅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需向其提供抵押或担保,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满足了下属公司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是81,36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是3.7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是12,419.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是0.57%;无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9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6-018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27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工业园区行政中心8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子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臻女士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与大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内蒙古中蒙煤炭有限公司是羊绒集团控股子公司,与中蒙煤炭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交易合并在本项进行表决。

本交易形成与大股东羊绒集团、实控人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臻女士、张晓慧先生、王鹏先生均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与内蒙古鄂尔多斯永煤矿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王臻配偶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构成关联方,关联董事王臻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8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与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长王臻配偶和张晓慧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构成关联方,关联董事王臻、张晓慧需要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4、与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副总经理鲁卫东先生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构成关联方,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9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鄂尔多斯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五)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向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向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向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及加强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现拟修订及制定部分基本管理制度。

本次修订和制定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A 股代码 600295 A 股简称 鄂尔多斯 编号:临2026-023

B 股代码 900936 B 股简称 鄂资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向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盐化”)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冶集团”)之参股子公司。为保障华龙盐化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华龙盐化各股东方拟以现金方式按股比向华龙盐化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2,639.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3%,其中电冶集团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293.11万元,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汉沽盐场”)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345.89万元。华龙盐化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20.26%)。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向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就本次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委派的人员签署与具体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密切关注华龙盐化后续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华龙盐化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电冶集团之参股子公司。股权结构为:汉沽盐场持股51%,电冶集团持股49%。为保障华龙盐化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华龙盐化各股东方拟以现金方式按股比向华龙盐化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2,639.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3%,其中电冶集团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293.11万元,汉沽盐场拟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1,345.89万元。华龙盐化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二)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向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就本次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委派的人员签署与具体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协议。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华龙盐化原来为电冶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为了启动该项目,电冶集团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将51%股权转让给汉沽盐场,双方已签署相关转让协议,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向华龙盐化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其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用于补充项目资金。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资助对象名称:榆林华龙盐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段二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7790757904A

4、成立时间:2006年07月07日

5、注册地: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龙镇镇张家湾真空盐产业聚集区

6、注册资本:贰亿伍千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工业盐项目建设;盐化新产品的研发;工业盐和盐化新产品的生产、仓储、销售、经营贸易;盐矿基础工程、商业街开发、土地平整、房屋拆迁与维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软件开发及咨询服务;营销服务、酒店管理;房屋出租;兰炭、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售。(依法经需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752.03万元、负债总额3,034.66万元、净资产14,717.3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71.03万元、资产负债率17.09%;截止2026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571.45万元、负债总额1,533.79万元、净资产6,037.6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2.77万元、资产负债率20.26%。

9、不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被资助对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资助对象不涉及诉讼案件。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未为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被资助对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电冶集团之参股子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公司的关联方。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电冶集团于2026年8月27日与华龙盐化签署了相关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资助额度: 1,293.11万元

2、财务资助方式:借款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财务资助期限:3年

5、财务资助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榆林盐化项目前期费用及土地征地费用

6、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借款年利率3%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为华龙盐化提供财务资助,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需向其提供抵押或担保,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满足了华龙盐化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被资助项目公司的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总体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是81,36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是3.7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是12,419.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是0.57%;无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