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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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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五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及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本议案共有以下四项子议案,各项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4.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0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文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公司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基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21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4,4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9元。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365.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515.9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49.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440ZC00341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结存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永久补流金额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及“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后,将剩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数。

注2:以上期末余额数据与各明细数值计算不相等(如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人民币35,604.53万元,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412.1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292.90万元,该余额中包含“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后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审议程序)、但尚未转出的款项人民币602.21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为准),待后续转至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适时进行了修订完善。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于2020年9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11月、2021年9月分别与全资子公司湖北天之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天元智采科技有限公司(原东莞琪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本公司、前述全资子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均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截至2026年6月30日,部分专户因对应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或项目终止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而注销,对应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尚在存续期的专户监管协议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3:上表中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支行180010190010052372账户期末余额,包含“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已审议通过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但尚未转出的款项,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4:上表中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支行(账号180010190010052348)于2023年9月13日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账号44050177950800002197)于2022年9月22日注销。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人民币7,468.28万元置换截至2020年8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38.9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自有资金,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7,707.22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440ZA09318号《鉴证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募投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

(1)“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的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126.12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2022年3月31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26.12万元,本报告期无变动。

(2)“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的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02.21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截至2025年11月30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02.21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为准)尚未转出,系因该项目尚有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待支付,公司基于审慎原则暂将节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尾款及质保金实际支付情况,按审议通过的方案适时将节余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2、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1、“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调整

公司在规划“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时,项目投资总额人民币33,138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人民币2,28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人民币30,850万元),拟新建快递封套系列产品、快递袋产品(含可降解快递袋)、气泡袋系列产品、绿色环保电子标签系列产品等多条产品生产线。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等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减少了上述产品线的投入规模,主要原因如下:1)2020年以来,电子标签系列产品随着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导致产品使用规格发生变化,同时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均导致产品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因此电子标签系列产品线投入减少;2)快递封套系列产品线投入减少主要系受公司目前产能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3)快递袋等塑胶系列产品线投入减少,主要因优化各生产基地产能布局,凸显总部塑胶类制品的集成优势所致。

随着我国餐饮消费需求升级转型,消费者对食品包装有了更高的要求,绿色环保、功能多样、安全可靠等新趋势,推动了食品包装市场的持续扩大;并且根据目前国家出台的多项政策可以看出,绿色包装已成为行业发展方向。为此,公司新增食品包装系列产品、可降解包装袋系列产品等产线的投入。

本次调整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人民币30,850.00万元调减至人民币21,145.00万元,调减部分人民币9,705.00万元全部用于新增建设实施的“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具体调整情况详见本报告下文表格。

2、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

根据《中国包装工业发展规划(2016一2020年)》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包装工业年均增速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速同步,到“十三五”末,包装工业年收入达到2.5万亿元,全球市场占有率不低于20%。重点推进绿色包装、安全包装、智能包装一体化发展,有效提升包装制品、包装装备、包装印刷等关键领域的综合竞争力。由此可见,公司所处的印刷包装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将原用于“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由东莞琪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5)实施的“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

公司通过建设实施“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能够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更好地强化总部基地优势,巩固产品品质、生产效率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同时更好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变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5:东莞琪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变更名称为广东天元智采科技有限公司。

3、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的主要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大公司研发投入,从而有效整合公司研发力量,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在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关于土地规划调整等事项尚未沟通达成一致,同时公司在东莞新建总部基地设计有相应的“研发中心”,基本能够实现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规划用途,基于上述原因,公司至今尚未对该项目进行投入建设。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鉴于外部市场环境快速变化,受到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考虑到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且会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对当期盈利能力有一定影响,且在当前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及世界局势动荡的情况下,公司需储备更多资金应对未来不确定性。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通过整合现有场地提高场地利用率,现有的研发资源能够满足公司新产品及其他相关研发所需,达到了有效整合研发资源的目的。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规划的实际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优化公司资金结构,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2023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实施,公司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5,286.00万元(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加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286.00万元),本报告期无变动。

4、“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受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内整体市场需求动态变化等因素的影响,2023年公司快递包装业务市场需求增速有所放缓,公司结合现有产能状况,细致研究了国内市场的未来需求走势,为确保募集资金投入有效性、及时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拟对募投项目的部分生产设备购置方案进行重新规划,并对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作出了相应调整。同时,基于业务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对部分子公司职能、生产场地布局进行优化与调整,有利于后续项目管理,并更有效地整合人员、资金等各类资源。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通过综合评估分析,决定在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原东莞琪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已更名为“广东天元智采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次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大变化。

(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调整及新增“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021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2021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2、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年9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3、“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后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1,850.00万元(本附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列采用该招股书承诺口径),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1,849.88万元,因差异人民币0.12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和方法保持一致。上表中的“永久补流金额”项目是指原承诺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及其相关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及交易品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交易金额: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期限内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外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客户违约及回款预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业务涉及以美元及其他外币进行结算,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产生的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基本情况

1、远期结售汇品种及交易场所

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日元等。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规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在约定的期限进行外汇币种、金额、汇率的结汇或售汇,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交易对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金额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且期限内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合约的续存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审批具体业务、选择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资金来源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即期汇率或交割日汇率,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及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变更或取消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职责等作出相关规定,确保业务开展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及深交所相关监管要求。

2、为增强远期合约交割资金安全,防范延期交割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执行客户信用管理与应收账款催收机制,强化货款回笼管理,确保业务背景真实可靠、资金预测审慎准确。

3、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经审慎预测的外币收付款项为基础,远期合约金额严禁超过预测收付金额,交割期限必须与资金计划相匹配。所有操作均严格限定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确保与公司资产结构、风险承受能力及主营业务需求相适应。

4、公司财务部门对每笔远期结售汇业务建立明细台账,完整记录交易要素与交割状态,定期与合作金融机构核对交割安排,确保资金调度及时、交割流程合规。

5、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涉及的保证金及权利金管理,将严格按照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协议及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监督工作。

五、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主要针对出口业务,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锁定产品提前锁定汇率水平,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制订《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控流程与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详细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要求,对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七、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旨在降低经营风险,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多年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了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合理地编制了审计计划,确定了审计范围,有效执行了审计程序,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09日

(3)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4)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历史沿革: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

(6)上年末从业人员类别及数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

(7)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业务信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121.82万元。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人民币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126.5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昭,199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于2015年至2018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以及2020年(公司上市当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6年拟再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鲁邦通、迪柯尼等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铭垫,201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丹燕,199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了拉芳家化、德冠新材、日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昭,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铭垫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丹燕,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昭、签字注册会计师马铭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丹燕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本公司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务所在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财会〔2026〕7号),规定了“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的相关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