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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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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熟东南相互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常熟东南相互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相互”)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由此取得东南相互的控制权,公司已与转让方等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常熟东南相互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协议》”)。2026年8月7日,东南相互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常熟市数据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成为东南相互股东,持有东南相互100%股权,东南相互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续交易各方将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办理和落实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常熟东南相互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工商变更完成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树华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32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3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8元。

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共募集人民币390,020,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196,368.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0,824,031.15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1月16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XYZH/2013A8037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661,8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9.1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470,82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529,176.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47,451,547.35元。其中:经公司2014年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4年2月19日出具了XYZH/2013A8041号《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除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用途分别使用99,770,559.05元、48,156,449.33元、64,739,336.99元、30,249,203.66元、9,960,741.26元、2,735,154.15元、3,865,500.00元、872,004.25元、3,517,779.49元、617,750.00元、168,000.00元、426,555.00元。(详细情况分别参阅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90,287,013.77元。其中,经2023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1,104,610.68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验,并于2023年11月24日出具了XYZH/2023BJAA8B0249号《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1,104,610.68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除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3年、2024年、2025年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用途分别使用93,083,128.36元、106,528,621.53元、39,570,653.20元。(详细情况分别参阅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银行存款利息净额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净额-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本期发生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期初募投项目投入-期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本期发生额=本期募投项目投入-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注3: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净额合计-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本期发生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期初募投项目投入+期初补充流动资金-期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本期发生额=本期募投项目投入+本期补充流动资金-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2018年1月,受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机构调整,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信贷客户统一移交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维护,因此公司原监管账户开户行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变更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账号不变。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与公司签署的《监管协议》中的约定事项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继续履行。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4年2月14日签署的《监管协议》的基础上,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达成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款形式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存放资金。

之后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曾用名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达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定期存款形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存放资金。

2023年9月11日,公司注销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应终止。

2026年6月26日,公司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10月,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会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2024年6月20日,公司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区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会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上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6500万套高端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及精密轴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单位:人民币元

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述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开立银行账户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鉴于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0元,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已于2024年6月注销。

注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下属分支机构。

注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下属分支机构。

注4: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行系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三、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2026年半年度,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新的现金管理,上年度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金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具体信息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307,155.95元(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款及质保金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款及质保金等的节余募集资金16,330,511.69元(含新增利息收入)已于2023年度全部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和相关合同约定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

附表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在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52号公司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26年8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越南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和国内有追索权反向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和国内有追索权反向保理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本金壹亿元整,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由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同步”)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票保贴、快易付买方保理、贴现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票保贴、快易付买方保理、贴现等信贷业务,期限为贰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壹亿陆仟万元整,用于经营周转。公司以天津天海精密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精锻”)、天海同步作为保证人,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申请融资及非融资业务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申请融资及非融资业务等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非融资类保函等信贷业务),期限为壹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叁亿元整,用于经营周转。敞口部分以公司信用方式担保,并由天海精锻、天海同步作为保证人,低风险部分以公司定期存单或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等作为质押,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融资及非融资业务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融资及非融资业务等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非融资类保函等信贷业务),期限为壹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贰亿元整,用于经营周转。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期限为壹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叁亿伍仟万元整,其中敞口金额壹亿伍仟万元整,用于经营周转,由天海同步作为保证人,担保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公司在应收账款无追索权明保理业务下对关联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国内信用证(或供应链业务)申请人所开出的国内信用证(或供应链产品)的受益人(或收款人)自本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办理国内证福费廷业务(或供应链融资业务)时产生的相关利息及费用可由公司承担。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信贷业务,期限为贰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壹亿伍仟万元整,用于公司经营周转或置换他行存量贷款。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周转需要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8个月(自综合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壹亿元整,用于公司经营周转,由天海同步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权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1-6月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6年1-6月公司计提减值损失-20,695,543.11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17,033,647.20元,信用减值损失-3,661,895.91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6年1-6月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589,878.92元,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559,688.33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92,086.50元,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55,743.11元,上述四项合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817,639.02元。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存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方法: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1- 6月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20,695,543.11元,减少公司2026年1-6月利润总额20,695,543.11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05,812.20元,相应减少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8,405,812.2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的结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更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越南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况

为拓展海外市场、强化产业链竞争优势及满足PCB客户业务需求,推进国际化战略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光洋(香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光洋”)于2025年5月在越南投资设立子公司NRBFLEX VIETNAM CO.,LTD(以下简称“越南世一”)。为进一步支持越南世一的经营发展,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世一”)为出资主体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840万美元对越南世一进行分阶段增资,以满足其对资金和业务拓展的需求。本次增资金额将全部计入其注册资本,越南世一现有股东香港光洋、BEAUTIFY CAPITAL INCORPORATED(以下简称“BEAUTIFY”)放弃本次增资之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越南世一的注册资本将增至966万美元,香港光洋持有越南世一12.42%的股权,威海世一持有越南世一86.96%股权,BEAUTIFY持有越南世一0.62%的股权。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越南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越南世一增资840万美元。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上述事项能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在本次增资额度范围内分阶段自主决定并实施投入相应资金,并办理越南世一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越南当地相关部门核定的内容为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增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或登记程序,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NRBFLEX VIETNAM CO.,LTD

2、企业代码:2500739120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32,545,800,000 越南盾(折合126万美元)

5、地址:越南富寿省平川县永福升龙工业园D-1区3号厂房

6、经营范围:生产电子电路软硬结合印制线路板

7、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越南世一于2025年5月设立,目前仍处于产线建设阶段,暂未开展业务。

8、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以上出资额以董事会审批金额填写,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越南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9、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威海世一为出资主体以840万美元对越南世一进行分阶段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10、越南世一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11、经查询,越南世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海世一电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郑伟强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727558240W

4、注册资本:壹拾叁亿肆仟壹佰贰拾肆万壹仟玖佰壹拾伍元整

5、住所: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北区国泰路-8-1号到-8-5号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2001年04月05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光洋世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威海世一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公司推进国际化战略的关键举措,旨在提升海外市场的参与深度与覆盖广度,强化境外客户在综合成本与交付保障方面的满意度,进一步释放市场潜力,驱动高质量快速增长。增资款项将专项用于越南子公司的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日常运营,以完善海外生产基地布局,实现PCB国内外产能协同,并同步搭建海外交叉滚子轴承、机器人相关零部件的产线体系。本次增资分阶段、审慎投入,完成后越南世一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审批或备案手续,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或登记程序,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越南当地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均与国内存在差异,可能对越南子公司的增资及实际运行带来不确定因素,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资事项进展情况,加强管理和风险控制,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3、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