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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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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69 公司简称:兰石重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传统能源化工装备行业

炼油化工装备:在“严控新增炼油产能”的政策约束下,炼油化工行业新增装备配套空间收窄,叠加同质化竞争加剧,全行业毛利率逐步下滑。在行业增量持续收紧的情况下,受《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6一2029年)》等政策引领,老旧装置低碳节能、智能化改造成为行业接续发展的新方向。煤化工装备:我国具有“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结构,近年来西北地区规划了大规模的煤化工项目,但受审批趋严、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偏弱等因素制约,新项目实际落地与投建速度低于预期,装备订单释放不及规划。行业发展阶段性承压,与此同时绿氢耦合、CCUS、数字化控制成为发展亮点,行业整体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升级。

2.新能源装备行业

国家《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对核电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化应用、长时储能产业扩容提出明确目标。核能装备领域,以《原子能法(2026修订版)》为法律基石,《十五五核电发展实施方案》为行动指南,明确了核电发展的中长期路线图与实施路径。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6)》,目前我国商运核电机组60台,在建机组36台,同时核准待建机组16台,规模持续扩张。随着“华龙一号”等三代核电国产化技术日趋成熟,机组批量批复以及第四代核电技术的装备研发与示范验证的逐步推进,行业已迈入规模化、系列化发展新阶段。氢能装备领域,《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一2030年)》将清洁低碳氢制取与利用列为六大核心建设内容之一,推动高效电解水制氢、燃料电池发电及风光柔性制氢装备应用。行业正从示范验证加速向多元应用场景渗透,政策聚焦高效长寿命电解水制氢装备攻关,支持规模化离网制氢技术落地,推动多技术路线储氢装备协同发展,行业竞争逐步从单品供应转向系统解决方案比拼。储能装备领域,《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一2027年)》确定了2027年末新型储能装机≥1.8亿千瓦,三年新增装机超1亿千瓦,拉动投资约2500亿元;锂电为主力,长时储能多条路线推进商业化落地的发展目标。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统计,2026年上半年新型储能发展势头强劲,累计装机达168.2GW,占比超过70%,同比增长58.6%。随着下游储能市场持续增长,长时储能技术产业化步伐加快,多元技术路线竞相突破,储能装备行业已从商业化探索阶段步入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周期。

3.金属新材料行业

在高端装备自主可控战略与新材料产业升级政策引导下,我国金属新材料行业整体向高端化、国产化方向纵深推进。《“十五五”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将高温合金、耐蚀合金、特种装备用钢、钛合金等明确列为高端新材料重点突破方向,下游能源装备绿色升级、新能源及航空航天产业扩容持续拉动高端金属材料需求增长。而行业中低端领域产能持续释放、市场竞争激烈,进一步推动市场格局重塑,行业正走向以技术创新和高端突破为主的结构性升级调整阶段。

4.工业母机行业

2026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提出,围绕工业母机抓紧制定新一轮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深入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在政策和需求“双轮”驱动下,高端大型模锻压机、径向锻造机组、智能锻造产线等关键装备自主化取得突破,部分“卡脖子”装备实现国产替代。但行业低端锻压设备领域同质化竞争激烈,企业盈利能力普遍承压。下游航空航天、核电装备、新能源车制造等高端领域对精密、大型、难变形材料的锻压装备需求快速增长,传统基础件领域需求增长乏力。行业进入以技术创新、高端突破、智能绿色为导向的新阶段。

5.节能降碳装备行业

2026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以钢铁、电解铝、炼油、乙烯等9个行业为重点启动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节能降碳装备行业在政策与“双碳”战略驱动下,呈现需求持续释放、由设备销售向综合解决方案加速转型的趋势。下游高耗能行业节能改造全面铺开、循环经济推进及CCUS项目规模化落地,成为市场增长核心动力,行业正迈向技术高端化、服务一体化、竞争集约化的新阶段。

6.工程服务领域

能源化工行业工程服务加速模式创新,呈现全链条化、专业化双向升级的趋势,集成化、橇装化解决方案加速普及,EPC与运营融资深度融合。下游能源化工、园区建设等项目一体化需求持续提升,叠加服务型制造政策支持与“一带一路”海外市场拓展,成为市场增长的主要驱动力。行业正朝着集约化、全球化、数字化方向深度调整。

(二)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涵盖传统能源化工装备(炼油化工、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领域)、新能源装备(核能、氢能、储能、绿电转化等领域)、工业母机(快速锻造液压机组、径向锻造机等)、节能降碳装备(板式换热器、微通道换热器、CCUS设备等)、金属新材料(高温合金、耐蚀合金、钛合金、特殊不锈钢等)的研发设计制造、工程服务业务(检测、检维修、能源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传统能源化工装备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各类高端压力容器,主要用于炼油化工、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等领域。炼油化工领域主要产品有重整反应器、加氢反应器(板焊式、锻焊式)、高压列管反应器、螺纹锁紧环式换热器、隔膜式换热器、高压分离类容器(热高压分离器、冷高压分离器)、大型塔器等;煤化工领域主要产品有气化炉、变换炉、高压换热器(油煤浆换热器、中间换热器等)、费托反应器、废热锅炉、大型塔器等;化工新材料领域主要产品有各种反应器、汽化器、反应釜、换热器、特材容器等。

(2)新能源装备

核能装备:核能产品覆盖从上游核燃料领域装备,中游核电站装备,到下游核乏燃料循环、核环保装备的核能装备全产业链,产品应用领域涉及各类第三代、第四代核电堆型。核能产业上游主要产品有高温气冷堆核燃料装置系统设备、新燃料运输相关设备、核化工领域贮槽、箱室等非标设备;核能产业中游主要产品有核电站压力容器、储罐(民用核安全2、3级)、板式换热器(民用核安全3级)等;核能产业下游主要产品有核燃料循环后处理厂专用核安全设备(民用核安全2、3级)及装置,包括萃取设备、后处理首端专用设备、产品贮运容器、贮槽、箱室、热交换器等设备。

氢能装备:主要为制氢、储氢和加氢站装备。主要涵盖碱性电解水制氢装备、质子交换膜电解(PEM)制氢装置、系列气态储氢容器、微通道换热器(PCHE)等产品。

储能装备:主要为高温熔盐储能、压缩空气储能、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等领域核心装置及关键设备。

(3)金属新材料

公司产品覆盖高温耐蚀合金、钛合金、铜合金、特殊不锈钢和特种结构钢材料族群,广泛应用于核能、石油化工、航空航天、海工船舶、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

(4)工业母机

公司具备自动化锻造生产线、重载转序机器人、特种打磨机器人、智能锻造操作机等系列化装备,主要产品有快速锻造液压机组、径向锻造机、板片液压成型机、液压数控卷板机、热模锻成形压机等,广泛应用于汽车、船舶、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新材料等重要领域。

(5)节能降碳装备

公司具备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领域核心装置研发制造能力。主要产品有吸收塔、再生塔、分离器、各类换热器等(宽通道焊接式板式换热器、空气预热器、焊接式板式换热器、微通道换热器(PCHE)、可拆式板式换热器)。产品广泛应用于供热、能源化工、核电、超临界发电、冶炼等行业。

(6)工程服务业务

公司具有化工石化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炼油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以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技术服务为支撑,逐步构建工程总承包一体化业务体系。服务业务涵盖工程设计、技术咨询、装置设备检维修、原材料检验检测等。公司着力打造“核心工艺包+工程设计+设备制造+技术服务+工程施工”全流程服务模式,从单一设备制造向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

(三)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核心产品和优质服务为抓手,通过多种方式获取市场信息,主要以竞标方式获得产品制造、技术服务和工程总承包合同订单。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公司逐步完成研发设计、工艺技术转化、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等环节,最终发运现场安装并交付用户;工程总承包业务通过招标方式开展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管控。同时,公司利用技术优势积极为客户提供持续优质的技术服务,逐步搭建了能源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的商业模式,具备综合竞争优势。

1.销售模式

公司紧盯国际、国内能源行业等的相关信息,通过与国内外工艺包方、工程公司、大型能源企业等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依托公司的核心技术、良好业绩,打造兰石品牌。通过向业主提供设计、制造、施工方案,以投标报价的方式获取装置、设备订单。在此基础上,为业主方提供装置、设备的定期检维修的方案制定、技术咨询及施工等服务。

2.定价模式

基于公司所属的行业特性、产品结构及市场竞争环境,定价模式以成本导向定价法为主,结合一定的竞争导向定价法。

3.研发设计模式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包括技术协议,规定了具体的设计模式,主要为:一是根据客户提供的工况条件和工艺参数开展自主研发设计;二是对客户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原图审查设计。

4.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中心负责物资的集中采购、供应与调配,采购范围包括产品用板材、管材、锻件、焊材等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及工程总包项目用材料和设备。针对产品单件小批量、订单式生产且原材料针对性强的特点,公司对所需材料及设备实行集中采购。同时,公司搭建了动态统一的合格供应商管理体系,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及SRM供应商平台统一进行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查与数字化管理,并对大宗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实行年度采购计划管理,从而确保原材料采购质量,并发挥规模效应带来的议价能力。

5.生产模式

公司专注于定制化非标准设备的生产,面对客户对产品材料、参数及性能的多样化需求,采用了“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严格遵循客户订购合约,全程数字化管控生产制造流程,积极推动智能产品装备的研发以及数字化车间、智能产线、智能工厂的建设与应用,打造离散型制造行业的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新典范,并逐步构建“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的能源装备制造体系。公司产品生产周期从订单接收之日起,一般为3至12个月,安装调试、功能验证至整体装置试车成功的平均验收周期为3至6个月,整个订单的执行周期平均在6至18个月,这充分彰显了智能制造在缩短生产周期、提升响应速度与交付效率方面的卓越优势。

(四)产品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公司是国内能源化工装备领域的主要企业之一,也是工业母机(锻压装备)、节能降碳装备、金属新材料等细分领域的核心企业之一。作为国内为数不多同时具备能源化工行业专业甲级设计、工程总包资质、产品设计、原材料开发及核心装备制造能力的企业,“兰石”品牌在市场中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核心技术与产品也具备重要的市场影响力。

1.传统能源化工装备领域

公司是中国建厂最早的炼油化工、煤化工高端压力容器制造企业,填补了国内能源装备领域百余项技术和产品空白,是传统能源化工装备制造领域领军企业之一。公司是国内炼油化工行业加氢反应器、螺纹锁紧环式换热器、四合一连续重整反应器等核心设备的主要制造商,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代表着国内重型压力容器的先进制造水平。

2.新能源装备领域

在核能领域,公司打造涵盖上游核化工设备,核燃料生产、贮运设备、中游核电站相关设备及下游乏燃料循环后处理、核环保等核能装备全产业链布局,已形成了创新中心与兰州、青岛、嘉峪关的核能装备制造基地协同联动的“一中心三基地”运营模式。公司拥有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资质证书,并培育了一支近240人的核级焊工及核级无损检测人员专业队伍,具备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承接能力。在氢能领域,公司全方位布局“制、储、输、用(加)”产业链,现已成功研制出质子交换膜电解(PEM)制氢装置、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全系列储氢容器、微通道换热器(PCHE)等产品,是国内少数研制98Mpa高压气态系列储氢容器的企业,相关制氢储氢装备已经在绿氢一体化项目中实现推广应用。在储能领域,公司在光热熔盐储能、压缩空气储能、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等领域已具备系统集成设计及关键设备制造能力,并实现市场化推广。

3.金属新材料领域

公司是国内金属材料产业链深加工领域的重要企业,具备完整的冶炼、锻造、热处理等加工能力,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核能、石油化工、航空航天、海工船舶、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公司拥有“甘肃省高端铸锻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甘肃省有色金属成型工程研究中心”,与中科院金属研究所、钢铁研究总院、金川集团、酒钢集团、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等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及高校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4.工业母机领域

重工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国内最早从事锻压装备研发制造的企业,在国产快锻压机市场占有优势份额。“快速锻造液压机组、径向锻造机、板片液压成型机”等机、电、液一体化工业大型设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公司自主研制了国内首台125MN快锻液压机组并配套系列径向锻造机组,可为高端能源装备、航空航天等战略产业提供关键材料支撑,使公司锻压装备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成功研发制造国内“卡脖子”产品一一径向锻造机,打破国外垄断并实现产品向发达国家出口。

5.节能降碳装备领域

换热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业从事板式热交换器研发制造,1965年自行设计制造了中国第一台板式换热器,先后研发成功了100多种系列的热交换器产品,其中公司高效节能换热器应用于全球首台商用超临界二氧化碳发电机组。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暖通空调、核能、石油化工、超临界发电等众多领域,产品出口欧洲、亚洲等地。

在二氧化碳捕集领域,公司具备相关研发设计能力和核心装置、设备的制造能力,承接了华能CCUS项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项目的碳捕集工程塔器及附属设备设计、制造及施工。

6.工程服务领域

公司依托核心制造能力,构建了覆盖研发设计、装备制造、检验检测及检维修的工程服务体系。公司具备石化工程、煤化工工程、新能源集成装备的设计服务能力;具有化工石化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炼油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以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以技术服务为支撑,逐步构建工程总承包一体化业务体系;具备装置、设备的检维修能力;具备覆盖金属及非金属材料的物理性能测试与化学成分分析全品类检测能力,拥有西北规模最大的第三方金属材料检验检测机构。系甘肃省内唯一一家为载人航天工程(神舟系列)和探月工程(嫦娥工程)提供金属材料复检服务的单位,为全国首批五个中广核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之一,以自主工艺包为核心驱动力,逐步向服务型制造转型。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五、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5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6年9月14日17: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三)登记时间:2026年9月10日一9月14日9:00-11:30、14:00-17:00(非工作日不予登记)。

(四)登记地点: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黄河大道西段528号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730314

电话:0931-2905396

传真:0931-2905333

联系人:周怀莲

(二)会议说明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定期)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49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6年上半年度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2026年上半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公司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0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6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3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2元。截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8.9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33,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963.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账,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85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9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9,338.07万元(含息),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652.9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815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162.07万元,为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银行利息扣减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别于2021年12月27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新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2023年12月26日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2024年5月18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并同期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注:公司已于2026年7月23日办理完毕募投项目“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油加氢EPC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号:104080406600)的注销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25,285.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331)。保荐机构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各自发表意见,均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285.92万元予以置换完毕。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重型承压装备生产和管理智能化新模式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由原34,954.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原34,000.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72.93万元(含息)用于甘肃银石中科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纳米氧化锌EPC项目(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7)。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议案》,宣东能源50万吨/年危废煤焦油提质改造EPC项目已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中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62.94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558.41万元(含息)用于全资子公司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自建项目——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部分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5)。

甘肃银石10万吨/年氧化锌暨一期5000吨/年纳米氧化锌EPC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结项,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7.97万元(含息)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059.60万元,并将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而产生节余的募集资金1,504.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油加氢EPC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油加氢EPC项目,并将剩余815万元(含息)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盘锦浩业EPC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9)。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油加氢EPC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油加氢EPC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15万元(含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②:甘肃银石EPC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结项,实际投入募集资金7,068.8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97万元(含息)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③: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059.60万元,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因存在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而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1,504.03万元(含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附件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累计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①: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项目的投资规模由34,954.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由34,000.00万元缩减至26,954.08万元,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72.93(含息)万元用于甘肃银石EPC项目;甘肃银石EPC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8日结项,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68.8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7.97万元(含息)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设募投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意将已结项的宣东能源EPC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7,558.41万元(含息)用于全资子公司超合金公司自建项目——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3月25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059.60万元,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化超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因存在尚未达到相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尾款和质保金而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1,504.03万元(含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油加氢EPC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盘锦浩业360万吨/年重油加氢EPC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815万元(含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③:宣东能源EPC项目:该项目已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中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462.94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缩减,由此对应的资金使用费及管理费金额降低,导致项目整体收益不及预期。

注:“累计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50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定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6年6月30日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商誉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对于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要求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三)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含一年以上合同资产)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原则进行减值测试;对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将减少公司2026年上半年利润总额6,347.76万元。公司对以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系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定期)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定期)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6-052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对《章程》所属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将公司章程中所有涉及原“审计委员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修订内容及将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所有涉及原“审计委员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外,原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制订情况

(下转3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