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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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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在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H股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发行及上市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具体发行及上市时间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初步拟定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备案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发行规模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最低自由流通比例等监管规定(或获豁免)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H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董事会届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承销商不超过前述H股发行股数的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规模、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的资本需求、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备案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境内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交所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参与香港公开发售的香港公众投资者、参与国际配售的国际投资者、其它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审批及境外资本市场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6、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境内外资本市场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按照国际市场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承销商共同协商等综合确定。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7、发售原则

本次发行上市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配发基准可能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有所不同,但应严格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发出的指引指定(或获豁免)的比例分摊。在适当的情况下,公开发售配发股份亦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的部分的比例将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不时发出的指引规定的超额认购倍数以及香港联交所可能授予的有关豁免而考虑设定“回拨”机制(如适用)。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分别的超额认购倍数决定,并可能按“回拨”机制(如有)调整。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大小、价格敏感度、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后市行为的预计等。在国际配售分配中,在满足香港联交所对于发行、流通和配售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或豁免)和“回拨”机制(如适用)的前提下,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

关于本次发行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且公司也未邀请或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正式刊发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后,方可于香港及其他允许的司法管辖区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如有)、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8、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具体承销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及其他相关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9、上市地点:香港联交所主板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方案为初步方案,尚需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提交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境内外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核准)后方可实施。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或调整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本次发行上市的有关批准、备案后,公司将在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日期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和条件,向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文件,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或行使超额配售权之日(如有),以孰晚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所得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基地建设、研发投入、市场投入、信息化投入、偿还部分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

此外,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在经股东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上市申请审批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司正式刊发的H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兼顾现有股东和未来H股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本次发行上市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及亏损承担在扣除本次发行上市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利润(如适用)及亏损承担后,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各自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和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向股东会申请授权、确认及追认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框架、原则和决议有效期内,单独或共同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所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在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础上,授权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及董事许龙飞女士(可转授权)行使该议案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该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与《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所述的授权期限相同。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香港进行非香港公司注册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符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同意公司拟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十六部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办理“非香港公司”注册,同时授权许龙飞女士、王薇女士(可转授权)单独或共同处理以下与非香港公司注册相关的事项。

(1)在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6楼设立香港主要营业地址,并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十六部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注册为“非香港公司”以及向香港商业登记署作出商业登记;

(2)代表公司签署非香港公司注册事宜之有关表格及文件,并授权公司香港法律顾问、公司秘书或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安排递交该等表格及文件到香港公司注册处登记存档及接受相关传票和通知,并同意缴纳“非香港公司”注册费用及申请商业登记证费用;

(3)依据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及《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委任王薇女士代表公司在香港接受向公司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代表;

(4)聘请以下各方为本公司的专业顾问/授权代表,其各自的授权、委聘书或委任条款已获批准及授权:

批准授权许龙飞女士、王薇女士、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提交注册为非香港公司的申请;及批准委任王薇女士为本公司于《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规定下的授权代表,代表公司在香港接受向其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任期自公司设立香港主要营业地点之日起生效。

(5)批准、追认及确认此前公司或其他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士作出的与非香港公司有关的所有行动、决定及签署和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签署聘任协议等。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需要,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聘请许龙飞女士、王薇女士出任《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并委任许龙飞女士、王薇女士为公司于《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5条下的授权代表,该等聘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期自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李有财先生、董事许龙飞女士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本次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聘任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磋商、定价、签署聘任协议等,并可根据需要,调整上述人选及向香港联交所及其他有关机构递交(如适用)公司秘书聘任协议及相关文件。

十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如下子议案:

1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并修订及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相关议事规则(草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保守公司秘密和规范公司档案管理,维护公司权益,完善公司内部保密管理制度,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需求,修订及制定了相关内部治理制度,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如下子议案:

13.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04、《关于修订〈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06、《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0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0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09、《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10、《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11、《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12、《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13、《关于制定〈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14、《关于制定〈反舞弊、反腐败、反贿赂及举报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15、《关于制定〈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子议案13.01至13.04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并修订及制定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内部治理制度文件。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同意公司聘请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余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要求,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董事会确认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各董事角色如下:

1、执行董事:李有财、刘作斌、江美珠、许龙飞

2、非执行董事:郭金鸿

3、独立非执行董事:童建炫、邓晓岚、余湉

上述董事角色自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监管要求及市场惯例,董事会同意公司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因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完善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选举余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对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童建炫先生,其中李有财先生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邓晓岚女士、童建炫先生、余湉先生,其中邓晓岚女士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余湉先生、邓晓岚女士、许龙飞女士,其中余湉先生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童建炫先生、邓晓岚女士、江美珠女士,其中童建炫先生为召集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职调整将于余湉先生被选举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申请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本次发行上市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电子呈交系统(E-Submission System,以下简称“ESS”)的申请,批准及确认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本公司签署相关申请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以及提交相关使用者资料,处理与ESS登记有关的任何后续事宜,并接受香港联交所制定关于使用电子呈交系统的使用条款(经不时修订);并批准及确认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本次电子呈交系统登记申请的一切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所需文件(包括网站确认函)、根据香港联交所要求适时提交相关申请和开户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账户授权使用人、签署及递交相关申请文件等)。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定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作如下变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审批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编制《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此外,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上述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条款酌情进行必要的修改。

三、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修订)。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长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的通知,经协商一致,二人于2026年8月28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双方一致同意将二人于2021年10月25日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协议》”)及2024年3月25日签署《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下称“原《补充协议》”)的有效期延长三年,即至2030年10月24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一致行动协议》及原《补充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2021年10月25日,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二人共同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约定二人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在于共同控制星云股份,并在星云股份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上进行意思一致的表决,协议有效期限为自2021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减少之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2024年3月25日,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二人共同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经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二人协商一致,同意将原《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延长三年,即至2027年10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延长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在原《一致行动协议》和原《补充协议》履行期间,上述一致行动人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未发生违反协议的情形。

二、《补充协议(二)》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经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协商一致,二人于2026年8月28日签署了《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将原《一致行动协议》及原《补充协议》的有效期延长三年,即至2030年10月24日。《补充协议(二)》签署后,李有财先生和刘作斌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协议有效期限予以调整:在原协议及原补充协议基础之上,一致行动关系有效期延长三年,即至2030年10月24日。

第二条 本补充协议(二)是原协议、原补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原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二)与原协议、原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二)为准;本补充协议(二)未作修改、变更的,原协议、原补充协议其余全部条款继续有效,对甲乙双方持续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本补充协议(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 本补充协议(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二份由星云股份存档备查,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签署《补充协议(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二)》,即延长原《一致行动协议》及原《补充协议》有效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仍为李有财先生和刘作斌先生。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二)》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李有财、刘作斌于2021年10月25日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

2、李有财、刘作斌于2024年3月25日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3、李有财、刘作斌于2026年8月28日签署的《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8日(星期二)。

(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和表决的提案如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详见2026年8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1-8项和第14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上述第1-8项、第10-11项、第14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上述第13项提案需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该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9月11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五)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超、陈照敏

联系电话:0591-28051312

联系传真:0591-28051312

电子邮箱:investment@e-nebula.com

六、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48

2.投票简称:星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或本人)对该次股东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本次股东会所有提案,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公司股票名义持有人参加股东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实际持有人的投票意见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拆分投票,即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填写所投票数。前述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包括:(1)持有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2)持有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3)持有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5)持有深股通股票的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股票名义持有人。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