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8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12 公司简称:慧智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2 证券简称:慧智微 公告编号:2026-049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智微”)董事会对公司2026年半年度(以下又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0.0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0.9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63.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8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及监管协议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2210078801300002219。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该账户终止使用并注销。2023年6月27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2023年7月7日,公司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和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17.7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565号)。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7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在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款项,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700.83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2026年半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公司购买的上述大额存单可转让,可提前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3、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包含“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7,000.00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7,000.00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4日,“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087.47万元(包括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496.17万元),超过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591.30万元(其中2024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394.45万元,2025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2,196.85万元)。该部分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薪酬、材料费等支出,属于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经自查发现后,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共计2,597.05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补足情况进行了审议确认。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除募集资金专户、其他货币资金以外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货币资金余额均在65,000万元以上,远高于2,597.05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整体较为充足,不存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足而挪用募集资金的主观故意。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一般账户的资金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研发投入、员工工资薪酬等,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同时,截至2025年4月14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属募集资金账户尚有余额1,534.58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受到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的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将超额使用的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及时转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4、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综合技术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30.0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92元,共计募集资金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63.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2210078801300002219。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该账户终止使用并注销。2023年6月27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2023年7月7日,公司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和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169.89万元,系从募集资金中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注2:注销日期为2023年7月7日。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17.7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565号)。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7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在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款项,本次拟置换金额为1,700.83万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1期实现效益的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综合技术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全部收回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816.39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为8,019.10万元,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募投项目账户余额为797.29万元。公司于2026年6月通过《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PO募投项目结项报告》,将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进行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797.2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

(二)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32.89万元,少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50,418.78万元,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封测行业产能情况和消费电子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业务布局及公司关键战略路径的发展规划,对芯片测试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取消。

(四)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包含“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7,000.00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7,000.00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4日,“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087.47万元(包括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496.17万元),超过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591.30万元(其中2024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394.45万元,2025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2,196.85万元)。该部分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薪酬、材料费等支出,属于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经自查发现后,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共计2,597.05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补足情况进行了审议确认。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除募集资金专户、其他货币资金以外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货币资金余额均在65,000万元以上,远高于2,597.05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整体较为充足,不存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足而挪用募集资金的主观故意。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一般账户的资金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研发投入、员工工资薪酬等,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同时,截至2025年4月14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属募集资金账户尚有余额1,534.58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受到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的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将超额使用的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及时转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子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间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即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37,000.00万元调整为43,648.99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20,000.00万元调整为13,351.01万元。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于2026年6月通过《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PO募投项目结项报告》,将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进行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综合技术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6年半年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709.8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依据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9.3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采用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6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3,600.5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709.83万元,导致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3,709.83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2026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9)。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编制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0)及《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1-6月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6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回避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