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00 公司简称:华峰测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无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5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经孙镪、蔡琳、徐捷爽、周鹏四人友好协商,各方于2026年3月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人协议》于2026年3月1日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自2026年3月1日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暨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63
转债代码:118071 转债简称:华峰转债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静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杨静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证券从业资格证。2018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职于北京航天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发展计划部。2021年1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59
转债代码:118071 转债简称:华峰转债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增如下7个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四川省成都市、江苏省无锡市、广东省深圳市、浙江省杭州市、上海市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基于自研ASIC芯片测试系统的研发创新项目”的实施地点。
●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基于自研ASIC芯片测试系统的研发创新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904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475,000.00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7,494,750张,期限为6年。扣除已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14,811.32元后,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43,160,1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29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4,089,360.5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9,070,828.1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6]第3-0000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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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审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基于公司未来战略布局,为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并为后续高效发展预留充裕空间,同时根据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场地建设实际进展,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江苏省苏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四川省成都市、江苏省无锡市、广东省深圳市、浙江省杭州市、上海市作为“基于自研ASIC芯片测试系统的研发创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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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61
转债代码:118071 转债简称:华峰转债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6,883,202.14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4号),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494,75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475,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14,811.32元后,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43,160,1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29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4,089,360.5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9,070,828.1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6]第3-0000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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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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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天津华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255,843.66元(其中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595,843.66元,天津华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660,000.00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3,255,843.6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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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404,171.85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627,358.48元(不含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627,358.48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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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3-00244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62
转债代码:118071 转债简称:华峰转债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4号),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494,75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475,000.00元,扣除已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14,811.32元后,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43,160,1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29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4,089,360.5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9,070,828.1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6]第3-0000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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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相关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二)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三)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有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货币的流动性。
(四)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时需使用外币进行支付的款项。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由外汇账户先行支付,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募投项目支出涉及设备采购、软件采购等情形,其中部分款项可能存在不适宜直接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情况。
(六)募投项目涉及部分材料费用、差旅费、房租物业费等小额零星开支,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拟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先行支付。
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在定期对募投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进行归集核算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相关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需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款项,经公司内部流程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表,并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三)公司财务部门在完成内部审核审批后,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四)公司财务部门建立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款项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并按要求留存相关凭证。
(五)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应当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可转债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款项,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58
转债代码:118071 转债简称:华峰转债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96,2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7.4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1,642,975,260.7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额1,528,613,803.64元,已于2020年02月13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582.96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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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304.04万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12,059.88万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904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峰转债”,债券代码“11807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475,000.00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7,494,750张,期限为6年。扣除已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14,811.32元后,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43,160,1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29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4,089,360.5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9,070,828.1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6]第3-00007号《验资报告》。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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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4,316.02万元,其中408.94万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其中,462,002.05元已于2026年7月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3,627,358.48元已由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一般户先行支付,后续将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连同保荐机构在上市前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态思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态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6月,全资子公司北京盛态思承担的部分募投项目已经结束,其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开立的110942684010302和110942684010501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完毕。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盛态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6年上半年,公司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投入“科研创新项目”的部分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对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银行账号110939178410503)、农业银行中新生态城支行(银行账号02251101040002075)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处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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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天津华峰、中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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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在履行内部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同意对公司于2025年6月15日(《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施行)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以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包括人员薪酬、社保费用以及材料费等)事宜予以确认。
2026年上半年,公司等额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款项金额为7,488.86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尚未对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进行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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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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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2026年6月30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对闲置现金进行相关投资等现金管理。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科研创新项目初始拟投入24,410.32万元,后经调整投资总额增至53,206.46万元,实际累计投资支出金额为55,804.45万元。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由募集资金专户中闲置资金累计产生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597.99万元补充投入所致。截至本报告披露时止,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公司已对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结项。 后续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方式继续投入项目建设。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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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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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47.5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040.4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3,907.08万元。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64
转债代码:118071 转债简称:华峰转债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孙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六、《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七、《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八、《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6-060
转债代码:118071 转债简称:华峰转债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人民币73,000.00万元(含本数)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但该类投资产品仍会受到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理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的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904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475,000.00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7,494,750张,期限为6年。扣除已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314,811.32元后,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43,160,188.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29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4,089,360.5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9,070,828.1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6]第3-00007号《验资报告》。
(四)现金管理方式
1. 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3.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