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40版)
(上接40版)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170,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0,585,446.00元(含税),占本期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相应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派克新材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不包括风险投资)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派克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公司货币的流动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派克新材关于使用信用证、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务期限自2026年8月28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派克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4
转债代码:111026 转债简称:派克转债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故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8,890,984.51元,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170,8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0,585,446.0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6%,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调整相应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在满足授权条件下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绩、未来业务发展、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转债代码:111026 转债简称:派克转债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业务发展需求,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下简称“保理业务”或“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业务期限自2026年8月28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或等值外币,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保理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业务的具体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转让方,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 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商业银行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机构等;
3、业务期限(额度有效期):自2026年8月28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 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如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该单笔业务对应的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 、保理融资金额:总规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本数);
5 、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6 、业务相关费用: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7 、担保情况: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上述应收款项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及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 、具体每笔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以单项合同约定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可以开展的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或具体保理业务所归属公司、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6年8月28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 、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应分析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
3 、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 、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 行监督与检查。
五、主要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公司及子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改善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3
转债代码:111026 转债简称:派克转债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8月28日,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8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于期满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5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353,584.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9,646,415.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6]B076号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以及由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
注: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二、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8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控制分析
尽管公司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二)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浙商证券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资金使用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