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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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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附表1一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2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一房地产》要求,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半年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销售情况

公司依托前期业务布局及产品基础,面对行业深度调整的外部环境,整体经营维持相对平稳,抗周期能力与综合竞争实力得到一定体现。

2026年1-6月,公司实现销售金额221.4亿元、销售面积75.6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减少56%和60%。

与此同时,公司旗下深圳华发·前海冰雪世界项目经营态势向好,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收2.97亿元。其在今年6月顺利完成品牌焕新和自营自管,截至今年8月室内滑雪场入园游客总量正式突破110万人次,港澳游客占比约30%,有力巩固了项目作为大湾区文旅地标的影响力。

下半年,公司将持续聚焦销售去化与回款管理核心工作,常态化夯实营销回款体系建设。公司将积极运用市场化营销举措,精准把握房票安置、政府存量回购等政策红利,同时持续完善数字化营销渠道布局,优化客户拓取、成交转化及存量客户运维机制,稳步提升项目去化效率与回款质量,保障公司经营现金流平稳可控。

二、新增项目情况

公司坚持审慎投资、精准择地、轻重协同的投拓策略,重点深耕一线及高能级城市市场。持续打磨 “科技+好房子”产品体系,动态调整资产结构,统筹推进重资产土储质量提升与轻资产代建业务拓展,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提升经营抗风险能力。

(一)土地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精准落地优质核心地块,新增上海浦东新区周浦镇08单元14-05项目1宗土地项目。该项目出让面积为38,63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容积率2.0,公司拥有该项目44.87%权益。项目契合公司深耕高能级核心城市的战略布局,后续将依托成熟产品打造体系,打造高品质人居项目,夯实核心城市市场占位与长期盈利基础。

(二)代建项目

公司从严把控重资产投资节奏,同步推进轻资产代建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品牌影响力、项目开发管理能力及国企资源优势,拓展市场化代建、委托开发等相关业务,通过轻量化运营模式拓宽业务覆盖范围,丰富营收来源,有效分散行业周期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代建项目如下:

1.苏州阳澄湖项目: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金宅路南,代建面积5.07万平方米;

2.上海周浦粤华项目: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韵浦路北粤华五期,代建面积2.31万平方米。

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投资策略,坚守核心城市、核心板块、优质资产的投拓方向,强化投资风险管控,审慎遴选投资标的。深化“地产+X”复合型投拓模式,依托集团内部协同,加强与地方国企、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通过多元化渠道获取高质量土地储备。持续做大市场化代建业务,借助轻资产运营补充经营收益,对冲行业周期波动,巩固经营抗风险基础。

此外,公司将积极把握城市更新业务机遇,总结历史风貌改造项目实践经验,推动沉淀经验标准化、模式可复制,稳妥拓展历史建筑活化、老旧小区提质、城中村及旧厂房改造等相关业务,培育新的业务增长来源。

三、房地产开发情况

公司对重点在建项目实施精细化工程管理,着力把控项目建设品质。结合行业环境审慎调整新开工安排,依据市场去化现状合理统筹开发计划,兼顾市场需求与资金周转情况,推动项目建设与销售回款形成良性匹配。

2026年1-6月,公司新开工面积为26.3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97.27万平方米;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在建面积489.09万平方米。

下半年,公司将持续巩固产品竞争优势,强化设计前端管控,严格执行产品标准化、模块化设计,从源头提升设计质量、管控成本。一是持续巩固产品优势,立足客户实际需求精准开展产品定位,匹配不同城市、各类客群的改善居住需要,推进“好房子”产品体系升级落地,维持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加快智慧科技场景应用,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智能巡检、全屋智能等技术在项目落地,丰富智慧社区场景,提升社区智能化服务能力;深化与头部科技企业合作,开放社区场景与接口,共建智能产品生态,构筑“科技+住宅”差异化特色。三是从严抓实产品与服务质量,统筹平衡项目进度、质量与安全,严守保交付底线,保障项目按期保质交付;完善全周期客户服务体系,优化全流程服务体验,畅通客户反馈渠道,及时处置客户诉求,维护公司市场口碑。

四、出租物业情况

公司持有型物业规模底盘稳固、业态布局多元,涵盖商业综合体、配套商业、文旅经营性物业等优质资产,持续为公司贡献稳定持续性租金收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126.59万平方米;2026年1-6月,公司的租金收入合计为37,837.69万元。

公司将持续推进商业运营提质增效,优化经营管理水平。一是持续优化“重资产持有+轻资产运营”协同模式,依托专业商管平台盘活存量商业资产,有效提升资产周转效率与现金流管理质量;二是对项目实施差异化定位与运营策略,稳步推进品牌焕新升级、精准招商落地,持续提升商业经营管理效能;三是以深圳冰雪世界为核心,整合酒店、公园等多元配套资源,配套打造文旅商体融合业态,培育赛事、研学、夜间经济等增长点,逐步形成可复制、可输出的特色运营模式,夯实商业板块可持续运营能力。

以上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8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深圳前海冰雪场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雪管理”)

● 增资金额: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融华”)将名下深圳前海冰雪世界项目雪场(含暖区商业)资产通过作价增资方式注入其全资子公司冰雪管理。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拟出资资产评估价值为329,808.30万元,即本次实物资产增资金额为329,808.30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增资属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已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交易概况

深圳前海冰雪世界项目是公司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布局文旅商业综合体领域的战略性项目。为优化项目资产架构,同时构建更灵活、高效的管理架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融华拟将名下项目雪场(含暖区商业)资产通过作价增资方式注入其全资子公司冰雪管理。根据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拟出资资产评估价值为329,808.30万元,即本次实物资产增资金额为329,808.3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本次增资属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已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投资标的为深圳前海冰雪场馆管理有限公司,系深圳融华为优化深圳前海冰雪世界项目管理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增资标的冰雪管理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其股东深圳融华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子公司深圳融华拟以名下雪场(不动产权证号粤(202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347379号,建筑面积71,779.88㎡)和暖区商业(不动产权证号粤(202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347523号,建筑面积23,105.28㎡)等资产向其全资子公司冰雪管理增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6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拟以实物资产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涉及其持有的深圳冰雪世界项目雪场及暖区商业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谊评报字[2026]01106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冰雪世界项目雪场及暖区商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账面价值274,707.36万元,评估价值为329,808.30万元,增值55,100.94万元,增值率20.06%。

目前雪场及暖区商业资产已对外租赁运营;现均抵押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名下。

三、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深圳融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前海冰雪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2、增资标的与作价依据

2.1 出资标的:

甲方名下不动产粤(202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347379号,坐落于前海合作区沙福路与滨江大道交汇处东北侧前海冰雪世界中心1栋B01,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游乐设施用地/公园绿地/道路用地;房屋用途为游乐设施;建筑面积71779.88平方米,使用期限40年,2020年12月03日起2060年12月02日止。

甲方名下不动产粤(202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347523号,坐落于前海合作区沙福路与滨江大道交汇处东北侧前海冰雪世界中心2栋B01,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游乐设施用地/公园绿地/道路用地;房屋用途为游乐设施;建筑面积23105.28平方米,使用期限40年,2020年12月03日起2060年12月02日止。

2.2 作价依据: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6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和谊评报字[2026]01106号),不动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29,808.30万元。

双方确认,本次增资以该评估报告公允评估值作为作价基础。

2.3 本次增资总对价:人民币329,808.30万元。全部计入乙方新增注册资本。

3、增资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3.1增资前乙方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3.2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29,808.30万元;

3.3增资完成后乙方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29,818.30万元;

3.4增资完成后,甲方继续持有乙方100% 股权。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直接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项目资产架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整体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对象冰雪管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将加强对冰雪管理的经营管理,做好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凌勇、李伟杰、颜俊回避表决。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四、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6年半年度执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

六、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

七、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八、以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9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8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5日

至2026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会秘书处

2、联系电话:0756-8282111

3、传真:0756-8281000

4、邮编:519030

5、联系人:杜雅清、仝鑫鑫

六、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资助对象、方式、金额、期限、利息等: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发股份”)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发”)拟按持股比例向合营公司珠海琴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琴发投资”)提供不超过45,6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到期后在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前提下可续期,累计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年利率为6%,用于归还项目公司到期融资、支付税费及项目开发运营支出。

琴发投资另一股东珠海大横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置业”)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严格监督、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积极防范风险,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琴发投资将在有可自由支配资金后,立即优先归还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等。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班子办理具体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琴发投资下属全资子公司珠海琴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琴发实业”)负责具体实施横琴华发广场项目的开发。因房地产市场下行,项目销售、回款等效率转慢,现金流紧张。为确保项目公司到期融资及时兑付,满足项目开发运营支出,保障其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珠海华发拟向琴发投资提供借款不超过45,600万元。琴发投资另一股东大横琴置业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琴发投资为公司合营公司,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被资助对象的信用等级稳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琴发投资为公司的合营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60%的股权。琴发投资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琴发投资另一股东大横琴置业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贷款主体:珠海华发

借款主体:琴发投资

2.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600万元

3.借款用途:项目融资贷款本息支出及补充流动资金

4.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1年,到期后在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前提下可续期,累计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提款计划:一次性或分次提用借款

6.还款计划:

(1)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偿还。琴发投资应于借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借款合同项下已提取的全部借款、利息及其他任何到期应付的款项。

(2)提前还款:琴发投资拥有可自由支配资金后,立即优先归还珠海华发借款的本金、利息及其他任何到期应付的款项(利息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无需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

7.利率和结息方式:年利率为6%,借款自划出珠海华发账户之日起按日计息。

8.违约责任:

(1)琴发投资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的,珠海华发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归还之日止,每日按应付未付部分款项的万分之二向琴发投资收取违约金。

(2)琴发投资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珠海华发有权要求琴发投资限期纠正,琴发投资未按期纠正或者拒绝纠正的,珠海华发有权提前收回借款,琴发投资应当自收到珠海华发书面还款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偿清借款、全部利息及其他与提前偿还借款有关的任何到期应付的款项。逾期偿还的,珠海华发有权自逾期之日起至归还之日止,每日按应付未付部分款项的万分之二向琴发投资收取违约金。

(3)琴发投资对于项目销售回款应优先用于偿还珠海华发借款本息,以确保珠海华发合同项下权利的实现。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财务资助未提供担保,琴发投资另一股东大横琴置业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公司将密切关注风险情况,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就本次财务资助,公司采取的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1.琴发投资公司公章、财务章、银行U盾等均由珠海华发保管。公司将严格监督、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资金动态。

2.公司将敦促琴发投资加快推进横琴华发广场项目销售及回款工作,提升还款能力。

3.琴发投资将在收到有可自由支配资金后,立即优先归还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等。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旨在确保琴发投资到期融资及时兑付,满足项目开发运营支出,有利于被资助方琴发投资的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琴发投资另一股东大横琴置业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公司已采取多种风险防范措施,总体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财务资助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28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2026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和减值测试,根据评估与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新增计提减值损失合计135,549.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说明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半年度计提的相关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将减少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人民币135,549.55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371.87万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将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