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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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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785 公司简称:恒运昌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存在的相关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的相应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36.07万元,同比略降8.45%,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客户根据自身经营及生产节奏动态调整对公司的采购进度。公司作为半导体核心零部件企业,订单一般随客户验证及量产逐步释放,公司一方面根据市场需求释放速度及公司发展规划进行了适度的产能预增,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新技术突破和重点客户新产品研发与验证导入。公司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26.74%、24.51%、22.28%,除前述营业收入略有下降外,公司全面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研发投入和各类型人才引进,导致相关人员费用有所增长;同时受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减少以及公司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转正且大幅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2025年同期公司为保证安全库存、降低成本上涨风险,实施集中前置采购策略,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流出较多。

3.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较上年末均大幅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股本和资本公积较去年同期相应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本增加,以及净利润下降所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以及净利润下降综合所致。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85 证券简称:恒运昌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研发与前沿技术创新中心项目”的原实施地点到位前,增加公司现有深圳租赁场地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先行开展所涉研发工作。本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7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93.0559万股,发行价格92.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6,065.89万元人民币,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90.13万元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375.76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9号)。公司及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由于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375.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因此公司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1,375.7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375.76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与前沿技术创新中心项目”原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万丰中路与南环路交汇处(拟购置房屋),鉴于研发工作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为保障公司“研发与前沿技术创新中心项目”中相关研发项目的积极有序推进,公司决定在该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到位前,增加公司现有深圳租赁场地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先行开展“研发与前沿技术创新中心项目”所涉研发工作。

除上述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均不存在变化。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研发与前沿技术创新中心项目”的原实施地点到位前,增加公司现有深圳租赁场地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先行开展所涉研发工作。本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投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的审慎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85 证券简称:恒运昌 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在经过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71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93.0559万股,发行价格92.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6,065.89万元人民币,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690.13万元人民币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375.76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9号)。公司及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由于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375.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因此公司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1,375.7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375.76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人员工资、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奖金、补贴等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因此,公司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2、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部分项目涉及的材料、水电费等费用将采取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3、公司募投项目支出涉及购买海外设备、材料等费用,需使用外币或信用证进行支付,受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先通过外汇或信用证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此外,涉及海关、税务、进口增值税等支出仅能使用特定的扣款账户统一支付,募集资金账户无法作为扣款账户,公司需通过自有资金账户先行支付。

综上,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及募集资金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相关支出,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款项至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流程,对确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2、财务部组织建立明细台账,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提交置换申请流程,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的日期、金额、账户等信息。

3、保荐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确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公司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定了相应操作流程,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此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85 证券简称:恒运昌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乐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6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运营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研发与前沿技术创新中心项目”的原实施地点到位前,新增公司现有深圳租赁场地作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先行开展所涉研发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785 证券简称:恒运昌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9日 (星期三) 至9月1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sl-vacuu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1:00-12: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乐卫平先生

董事:刘涛先生

财务总监:郑悦佳女士

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女士

独立董事:王天东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9日(星期三)至9月1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sl-vacuu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3596099

邮箱:ir@csl-vacuu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