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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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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802 公司简称:沐曦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请查阅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沐曦股份”)董事会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0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2507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为2025年11月12日。根据注册批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68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755.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931.10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1日出具《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51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支出17,768.27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用于募投项目支出43,908.98万元,累计收到的利息及扣减手续费净额866.7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26,888.8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025年12月与保荐人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6年2月,公司及沐曦集成电路(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沐曦”)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在该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保荐人,随时接受保荐人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768.27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73.0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4.11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在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为6,695.61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6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周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9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未超募,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新型高性能通用GPU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沐曦作为实施主体之一,并配套新增江苏省南京市作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除“新型高性能通用GPU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2、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南京沐曦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新型高性能通用GPU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及南京沐曦按照有关规定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投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剩余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在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0月24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2507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为2025年11月12日。根据注册批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68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755.5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931.10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1日出具《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5251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请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募投项目人员(注)工资、相应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奖金、补贴等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人员薪酬及各项税费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统一划转。因此,公司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前述款项。

注:募投项目人员指公司参与募投项目的人员,以及公司之子公司受托参与实施募投项目的人员。

综上,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等额置换公司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确保自有资金合规、有效地用于募投项目,上述拟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资金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支付所需款项,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的6个月内,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通知保荐人。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登记交易时间、金额、所属募投项目名称、是否已经置换等信息,并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付款凭证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财务部根据上述台账汇总拟置换金额,经相关负责人审阅后,发起制单与授权,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3、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三)前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在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6,695.61万元等额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剩余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沐曦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维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和《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802 证券简称:沐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7日(星期一)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至9月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31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9月7日(星期一)13:00-14: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7日(星期一)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维良

CTO兼首席硬件架构师:彭莉

CTO兼首席软件架构师:杨建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魏忠伟

独立董事:朱琴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9月7日(星期一)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至9月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秘办公室

电话:021-51166666

邮箱:ir@metax-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