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业绩公告(半年度报告摘要)
(于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857;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857)
1 重要提示
1.1 本中期业绩公告(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二零二六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s://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网址https://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petrochina.com.cn)仔细阅读本公司二零二六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二零二六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中期业绩公告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除非执行董事段良伟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晓蕾女士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外,其余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4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中期业绩公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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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经统筹考虑本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为回报股东,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以本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2026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6元(含适用税项),总派息额约人民币475.85亿元。
2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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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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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本集团自2026年1月起合并新疆油田储气库有限公司、重庆相国寺储气库有限公司及辽河油田(盘锦)储气库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储气库”)财务报表,并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要求,对比较期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本公告下文中涉及的比较期间财务数据均为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2.3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于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517,675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513,103名,境外H股记名股东4,572名。于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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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 间接持有的H股。
(b)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
(c)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 持有399,472,000股H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22%,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d)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
上述股东回购专户情况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不存在回购专户。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根据公开查询信息,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国丰兴华鸿鹄志远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国丰兴华鸿鹄志远三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号的管理人均为国丰兴华(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除前述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在报告期内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说明:上述股东在报告期内均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2.4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披露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2026年6月30日,据董事所知,除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外,以下人士在本公司的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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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 持有399,472,000股H股(好仓)。中国石油集团被视为拥有Fairy King Investments Ltd. 持有的H股。
(b) BlackRock, Inc. 通过若干附属公司在本公司的H股中享有利益,1,295,717,401股H股(好仓)及11,998,000股H股(淡仓)以大股东所控制的法团的权益的身份持有,包括其通过非上市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而拥有的18,108,000股H股(好仓)及10,680,000股H股(淡仓)相关股份的权益。
于2026年6月30日,据董事所知,除上述所披露者之外,概无任何人士(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的股份权益及淡仓登记册上记录权益。
2.5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2.6 已发行未到期债券相关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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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在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半年度(“报告期”),16中油02、16中油04、16中油06、26中油股SCP001(科创债)、26中油股SCP002(科创债)已按时足额完成付息兑付;12中油03、24中油股MTN001(绿色两新)、24中油股MTN002已按时足额完成付息。
跟踪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本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无调整。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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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本公司发行的债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券。
3 董事会报告
3.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6年上半年,世界经济保持中低速增长,各经济体受地缘冲突及科技进步影响出现分化;中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高质量发展向新向优,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4.7%。全球石油市场受中东局势影响波动加剧,均价比上年同期大幅上涨;国内成品油市场面临替代能源和油价升高影响,消费量持续下行;国内天然气市场消费量小幅下降。
本集团积极应对国际油气市场波动,全力组织优化生产经营,加强库存管理,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坚持储采平衡,大力加强油气勘探开发,努力夯实资源基础;动态优化炼油化工装置加工负荷和产品结构,深入推进炼油化工业务转型升级;大力加强市场营销,努力扩大成品油、天然气等产品市场份额;积极推动新兴业务快速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量保持大幅增长;持续强化成本费用控制,深入开展提质增效。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效益大幅增长,各业务分部保持盈利,财务状况健康良好,安全环保形势总体稳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级进一步提升。
3.1.1 市场回顾
(1)原油市场
2026年上半年,中东局势推动国际油价大幅上涨,此后在地缘反复博弈及需求预期调整下,油价震荡回落。布伦特原油期货平均价格为87.60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70.81美元/桶上涨23.7%;美国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期货平均价格为82.77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67.52美元/桶上涨22.6%。
据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资料显示,2026年上半年国内规模以上工业原油产量10,943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0.9%;原油进口量24,761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11.4%。
(2)成品油市场
2026年上半年,中东局势引发国际油价高企,加速替代能源发展,国内汽油、柴油消费量受到抑制;国内航空煤油价格随亚太市场上涨,煤油消费需求受到一定影响。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26年上半年国内规模以上工业原油加工量34,387万吨,比上年同期下降4.9%。国内成品油价格走势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国家11次调整国内汽油、柴油价格,汽油、柴油标准品价格分别累计上调人民币1,540元/吨、人民币1,485元/吨。
(3)化工市场
2026年上半年,受地缘冲突导致原料供应受阻与成本快速上升影响,化工产品价格同比大幅上涨;随后因产业链价格传导不畅导致供需偏弱,化工品价格先于国际油价进入下行通道,行业整体利润分化明显。
(4)天然气市场
2026年上半年,全球天然气市场供需收紧,欧亚气价同比大幅上涨。中国经济稳中有进,但中东局势及气价上涨抑制国内天然气消费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料显示,2026年上半年国内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量1,330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6%;天然气进口量5,745万吨(1吨约等于1,380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3.4%;天然气表观消费量2,068.5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2.4%。
3.1.2 业务回顾
(1)油气和新能源业务
国内油气业务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国内油气业务突出储采平衡,坚持高效勘探,加大常规油气勘探力度,大力攻坚非常规资源,取得多项新发现和新进展,努力开辟河套盆地浅层高效勘探新领域,拓展天山北麓天然气增储新区带,形成松辽盆地致密油勘探新局面,夯实四川盆地常规天然气规模增储基础。加大优质矿权获取力度,在塔里木盆地、沁水盆地新获两个探矿权。突出效益开发,大力提升老油气田采收率,加快推进大庆古龙、新疆玛北风城、西南渝西等页岩油、页岩气项目建设,推动大吉气田等深层煤层气规模上产。上半年国内实现原油产量393.2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395.2百万桶下降0.5%;可销售天然气产量2,664.2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2,602.6十亿立方英尺增长2.4%;油气当量产量837.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828.9百万桶增长1.0%。
海外油气业务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海外油气业务密切关注地缘政治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生产运营,确保生产受控、人员和财产安全;抓好产能建设,乍得新H区块二、三批油田等重点产能项目建成投产;积极推进合作项目开发和资产优化,努力提升海外业务创效能力。上半年海外实现原油产量69.7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81.2百万桶下降14.2%,主要是由于中东项目产量下降;可销售天然气产量81.9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81.0十亿立方英尺增长1.1%;油气当量产量83.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94.7百万桶下降12.0%,占本集团油气当量产量的9.0%。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原油产量462.9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476.4百万桶下降2.8%;可销售天然气产量2,746.1十亿立方英尺,比上年同期的2,683.6十亿立方英尺增长2.3%;油气当量产量920.6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923.6百万桶下降0.3%。天然气产量占油气当量产量的比重持续提升,油气产量结构进一步优化。
新能源业务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新能源业务新获风光发电指标819万千瓦,塔里木上下游协同绿电直连项目获批建设,吉林乾安、西南攀枝花风光发电项目实现并网发电,上半年风光发电量50.7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的36.9亿千瓦时增长37.3%,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加强电力营销,本集团所属的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完成代理购售电量390.6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7.2%;新签地热供暖合同面积超6,000万平方米;试点开展零碳工厂示范建设,全力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一提高原油采收率(CCUS-EOR)示范区建设,注入二氧化碳137.3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4.2%(不含吞吐注入量)。
油气和新能源分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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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原油按1吨=7.389桶,天然气按1立方米=35.315立方英尺换算。
(2)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紧盯市场变化,加大资源优化力度,灵活调整成品油收率和装置负荷,全力增产高附加值产品;坚持高端、绿色、智能方向,加快推进转型升级重点项目建设,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及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完成中交,成为国内首个全链条绿色低碳乙烯工程;蓝海新材料公司高端聚烯烃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持续加快新材料业务发展,吉林石化公司千吨级高性能碳纤维项目开工建设,广西石化公司、大庆石化公司聚烯烃弹性体项目加快推进;积极布局生物制造业务,大庆炼化公司生物法聚丙烯酰胺项目、华北石化公司生物航空煤油项目开工建设;加大化工产品及炼油特色产品营销力度,化工产品销量保持快速增长,保税船用燃料油、石蜡、低硫石油焦、特色沥青等产品市场份额保持国内第一。上半年加工原油655.3百万桶,比上年同期的694.3百万桶下降5.6%;生产成品油5,434.6万吨,比上年同期的5,957.2万吨下降8.8%,主要是受油价上升、新能源替代等影响,成品油市场需求下降。公司积极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推进减油增化、减油增特,化工产品商品量2,131.8万吨,比上年同期的1,997.1万吨增长6.7%,其中乙烯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20.8%,对二甲苯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7%,均创历史同期新高,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原料及聚合物、合成橡胶产量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2.4%、12.4%和21.4%;新材料产量268.8万吨,比上年同期的166.5万吨增长61.4%。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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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原油按1吨=7.389桶换算。
(3)销售业务
国内业务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国内销售业务积极应对市场形势,持续加强市场营销,强化细分市场精益营销,努力推动成品油销售,成品油国内市场份额同比提升0.2个百分点;加快转型步伐,持续大力发展液化天然气(“LNG”)终端加注、充换电和非油业务,新增综合能源站592座,新投运LNG加注站208座,新建充电枪1.85万把,车用LNG零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78.7%,充电量增长1.5倍,非油业务利润保持增长。
国际贸易业务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贸易业务协调全球资源稳定市场供应,动态优化产品贸易节奏,保障产业链平稳运行,推动提升产业链创效水平。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汽油、煤油、柴油7,329.8万吨,比上年同期的7,783.1万吨下降5.8%,其中国内销售汽油、煤油、柴油5,434.2万吨,比上年同期的5,864.6万吨下降7.3%,主要是受油价上升、新能源替代等影响,成品油市场需求下降。
销售分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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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然气销售业务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天然气销售业务合理优化国产和进口天然气、长约和现货天然气资源结构,努力控制采购成本;进一步优化销售流向和用户结构,国内市场份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个百分点,在高端市场销售增量占比超过50%,对发电、工业用户销售量保持增长;持续完善终端销售网络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效能力。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天然气(含LNG,下同)1,612.20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1,552.29亿立方米增长3.9%,其中国内销售天然气1,248.90亿立方米,比上年同期的1,235.02亿立方米增长1.1%。
3.1.3 经营业绩回顾
以下涉及的财务数据摘自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经营业绩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5,274.9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500.21亿元增长5.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1,039.3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851.85亿元增长22.0%;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0.57元。
营业收入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5,274.9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500.21亿元增长5.3%,主要由于本集团油气产品、化工产品价格上涨及销量变化综合影响。下表列示了本集团2026年上半年及2025年上半年主要产品对外销售数量、平均实现价格以及各自的变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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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原油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原油。
(b) 天然气为本集团全部外销天然气和LNG,天然气平均实现价格为本集团对外销售价格。
经营支出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经营支出为人民币13,881.0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3,315.23亿元增长4.2%,其中:
采购、服务及其他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采购、服务及其他为人民币10,246.1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802.04亿元增长4.5%,主要由于随着国际油价上涨,本集团外购原油、原料油等采购支出增加。
员工费用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员工费用(包括员工以及市场化临时性、季节性用工的工资、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培训费等附加费)为人民币857.8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827.23亿元增长3.7%,主要由于本集团员工工资随效益联动变化。
勘探费用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勘探费用为人民币58.4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60.16亿元下降2.8%,主要由于本集团坚持高效勘探,优化油气勘探工作部署。
折旧、折耗及摊销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折旧、折耗及摊销为人民币1,255.2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220.40亿元增长2.9%,主要由于使用权资产折旧增加以及新项目投产影响。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为人民币267.8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60.10亿元增长3.0%,主要由于研发费用增加。
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除所得税外的其他税赋为人民币1,322.7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258.40亿元增长5.1%。其中:消费税为人民币837.20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867.82亿元下降3.5%,主要由于成品油产销量减少;资源税为人民币145.62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45.80亿元基本持平;石油特别收益金为人民币110.8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9.98亿元增加人民币90.87亿元,主要由于原油价格上涨;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21.7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2.93亿元减少人民币1.19亿元。
其他收入净值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净值为人民币127.1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3.10亿元增长12.4%,主要由于本年套期保值业务利润变动影响。
经营利润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经营利润为人民币1,393.8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84.98亿元增长17.6%。
汇兑净收益/(损失)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汇兑净收益为人民币6.94亿元,上年同期汇兑净损失为人民币0.21亿元,主要是由于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变动影响。
利息净支出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利息净支出为人民币55.94亿元,与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5.98亿元基本持平。
税前利润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458.6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225.55亿元增长19.0%。
所得税费用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所得税费用为人民币307.5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76.97亿元增长11.0%,主要由于税前利润增加。
净利润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51.1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48.58亿元增长21.4%。
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1.7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6.73亿元增长15.5%,主要由于本集团非全资附属公司利润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39.3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851.85亿元增长22.0%。
(2)分部业绩
油气和新能源
营业收入 2026年上半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400.0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4,251.15亿元增长3.5%,主要由于原油价格上涨、销量减少以及天然气价格上涨、销量增加综合影响。平均实现原油价格为76.53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66.21美元/桶增长15.6%。
经营支出 2026年上半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3,395.54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379.64亿元增长0.5%,主要由于采购支出及税费支出增加。单位油气操作成本为10.68美元/桶,比上年同期的10.14美元/桶增长5.3%,主要由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增长以及作业费等基本运行费增加。
经营利润 2026年上半年,油气和新能源分部坚持高效勘探、效益开发,大力提升国内产量,持续优化油气产品结构,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004.4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871.51亿元增长15.3%,主要由于原油销售价格上涨。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营业收入 2026年上半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722.4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541.70亿元增长3.3%,主要由于炼油产品、大部分化工产品价格上涨。
经营支出 2026年上半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5,577.1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431.14亿元增长2.7%,主要由于原油、原料油采购支出增加。炼油单位现金加工成本为人民币232.59元/吨,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11.07元/吨增长10.2%,主要由于原油加工量下降。
经营利润 2026年上半年,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积极应对国内市场需求变化,动态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努力提升高附加值产品产销量,深入开展成本对标管理,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45.2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0.56亿元增加人民币34.69亿元,其中:炼油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17.3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96.64亿元增加人民币20.69亿元,主要由于炼油单位毛利增加;化工业务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27.9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3.92亿元增加人民币14.00亿元,主要由于化工产品单位毛利及销量增加。
销售
营业收入 2026年上半年,销售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610.92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697.51亿元增长7.8%,主要由于成品油销售价格上涨以及贸易收入增加。
经营支出 2026年上半年,销售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12,497.2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1,621.89亿元增长7.5%,主要由于成品油采购支出及国际贸易采购支出增加。
经营利润 2026年上半年,销售分部大力加强精细化、差异化市场营销,努力扩大成品油国内市场份额,积极发展车用LNG加注、电动汽车充换电、非油品销售业务,努力开拓新的效益增长点,统筹优化国际贸易,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113.63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75.62亿元增加人民币38.01亿元,主要由于国际贸易业务毛利增加以及车用LNG加注、充换电、非油等业务利润增长。
天然气销售
营业收入 2026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分部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194.86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3,109.43亿元增长2.7%,主要由于国内天然气销量增加。
经营支出 2026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分部经营支出为人民币2,953.99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923.17亿元增长1.1%,主要由于天然气采购成本上升。
经营利润 2026年上半年,天然气销售分部通过优化资源结构努力控制采购成本,持续改善客户服务,扩大高端客户销售比例,积极开发终端零售市场,优化物流运输及仓储,实现经营利润人民币240.8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86.26亿元增加人民币54.61亿元。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海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033.13亿元,占本集团总营业收入的39.5%;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292.94亿元,占本集团税前利润的20.1%。(海外业务不构成本集团独立的经营分部,海外业务的各项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前述各相关经营分部财务数据中。)
(3)资产、负债及权益情况
下表列示本集团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主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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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人民币30,240.34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28,632.18亿元增长5.6%。其中:
流动资产人民币7,318.16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5,992.69亿元增长22.1%,主要由于存货、应收账款及定期存款增加。
非流动资产人民币22,922.18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22,639.49亿元增长1.2%,主要由于使用权资产增加。
总负债人民币11,759.02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10,326.68亿元增长13.9%。其中:
流动负债人民币6,364.01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5,402.29亿元增长17.8%,主要由于应付账款及应计负债增加。
非流动负债人民币5,395.01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4,924.39亿元增长9.6%,主要由于租赁负债增加。
母公司股东权益人民币16,379.74亿元,比上年末的人民币16,170.63亿元增长1.3%,主要由于留存收益增加。
(4)现金流量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以及短期和长期借款等。本集团的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活动、资本性支出、偿还短期和长期借款以及向股东分配股利。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2026年上半年和2025年上半年的现金流量以及各个时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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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2,512.8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2,272.40亿元增长10.6%,主要由于报告期利润增加及营运资金变动影响。2026年6月30日,本集团拥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2,272.05亿元,其中人民币约占62.7%,美元约占35.4%,港币约占0.3%,其他币种约占1.6%。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283.6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1,213.06亿元增长5.8%,主要由于到期日为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增加。
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980.41亿元,比上年同期的人民币549.46亿元增加人民币430.95亿元,主要由于支付储气库收购价款以及偿还租赁负债影响。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于2026年6月30日和2025年12月31日的债务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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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依据财务状况表日剩余合同的最早到期日列示了借款的到期期限分析,披露的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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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于2026年6月30日的债务总额中,约43.1%为固定利率贷款,约56.9%为浮动利率贷款;人民币债务约占56.4%,美元债务约占42.6%,其他币种债务约占1.0%。
本集团于2026年6月30日资本负债率(资本负债率=有息债务/(有息债务+权益总额))为11.2%(2025年12月31日:11.2%)。
(5)资本性支出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坚持严谨投资、精准投资、效益投资理念,严格坚持投资回报标准,聚焦主业和转型升级方向持续优化投资结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750.15亿元,预计2026年全年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794.00亿元。下表列出了2026年上半年和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性支出情况以及2026年全年本集团各业务分部资本性支出的预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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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和新能源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油气和新能源分部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544.10亿元,主要用于继续聚焦国内松辽、鄂尔多斯、准噶尔、塔里木、四川、渤海湾等重点盆地的规模效益勘探开发,加大页岩油、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资源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储气能力建设,加快新能源大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风光发电、地热供暖、CCUS及伴生资源等工程;海外提高业务发展集中度,在做好中东、中亚、美洲、亚太等合作区现有项目经营的同时,加大自主勘探力度,持续推进效益开发,严防投资风险。
预计2026年全年本集团油气和新能源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208.00亿元。
炼油化工和新材料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65.66亿元,主要用于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乙烯工程收尾及EVA装置实施,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抚顺石化乙烯装置优化改造项目、蓝海新材料公司高端聚烯烃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蓝海新材料公司乙烷/轻烃综合利用生产高端化工材料项目、兰州石化公司乙烯改造项目等。
预计2026年全年本集团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427.00亿元。
销售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21.19亿元,主要用于国内“油气氢电非”综合能源站建设、加大LNG加注站和充电站建设力度,优化终端网络布局,以及海外国际贸易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预计2026年全年本集团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85.00亿元。
天然气销售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天然气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4.96亿元,主要用于福建LNG接收站及外输管道、江苏LNG扩建储罐、天然气支线、城市燃气终端市场开拓等项目建设。
预计2026年全年本集团天然气销售分部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60.00亿元。
总部及其他
2026年上半年,本集团用于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4.24亿元,主要用于科研设施及信息系统建设。
预计2026年全年本集团总部及其他的资本性支出为人民币14.00亿元。
3.1.4 下半年业务展望
2026年下半年,预计世界经济将延续低速增长,随着国家扩大内需、优化供给等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效果进一步显现,中国经济将保持稳定增长,但仍面临外部不稳定不确定等因素。国际原油市场仍面临较强的地缘政治扰动,国际油价波动风险较大。国内成品油市场需求继续受到替代能源和高油价影响,天然气市场需求预计将稳步恢复。本集团将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和油气市场走势,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坚持创新、资源、市场、国际化、绿色低碳五大发展战略,安全平稳组织油气两大产业链生产运行,加速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业务和绿色环保产业,促进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入推进提质增效,有力有效控制各类风险,努力实现公司效益稳定增长和价值稳步提升。
在油气和新能源业务方面,本集团国内将坚持常规和非常规并重,突出高效勘探、价值勘探,加大塔里木盆地寒武系盐下、准噶尔盆地博格达山前二叠系等领域风险勘探力度,抓好松辽盆地古龙凹陷致密油、鄂尔多斯盆地苏里格外围致密气等规模增储区集中勘探,努力实现增储目标;突出效益开发、立体开发,有序推动塔里木富满、长庆靖边等重点油气产能建设,着力提升大庆古龙页岩油、川南深层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开发效果;推动储气库扩容达产和新库建设。海外将高效组织苏里南14/15区等项目风险勘探,加大阿曼15区等成熟区块滚动勘探力度,进一步夯实资源接替基础;根据局势变化积极推动中东项目复产增产,努力扩大油气产量。新能源业务将统筹推进风光发电指标获取、转化和项目建设,加快推动青海、松辽等新能源大基地建设,加快塔里木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提升绿电消纳能力和电力营销能力;高效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推进零碳工厂试点建设,打造重点盆地CCUS全产业链示范区。
在炼油化工和新材料业务方面,本集团将聚焦产需匹配,分区域优化调节汽油、柴油收率,提高航空煤油产量,增产石蜡、润滑油基础油、保税船用燃料油等高附加值产品;优化化工原料互供,持续提高乙烯、芳烃等生产装置负荷,突出抓好吉林石化公司、广西石化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等新建乙烯装置达产达标;建成投产蓝海新材料公司高端聚烯烃项目;加快发展新材料业务,有序推进碳纤维、新型聚酯等项目建设,做好电子级异丙醇市场拓展和针状焦产业布局;积极推动生物制造产业布局,继续推进大庆炼化公司生物法聚丙烯酰胺、华北石化公司生物航空煤油等项目;加大化工产品和炼油特色产品营销力度,增强服务能力。
在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国内将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动态优化分区域、分品种、分品号差异化营销策略,进一步强化互联网营销,深化与车企、物流、基建、平台四类客户战略合作,全力扩销增效,提高市场份额;推动“油气氢电非”深度融合、协同发展,进一步拓展加气业务,加快充换电网络布局,打造特色非油产品,全力创造新的效益增长点。国际贸易将密切跟踪国际形势变化,持续构建全球油气“资源池”,以效益为导向动态优化产品进出口,努力扩大产业链整体价值。
在天然气销售业务方面,本集团将优化进口气资源结构和节奏,多措并举控制天然气采购成本;大力拓展东部、南方沿海等高效市场和直销客户,稳步扩大城市燃气、LNG液态销售规模,推动气电项目建设,优化分区域线上交易机制、丰富线上交易品种,全方位推动扩销增效;推进福建LNG接收站、江苏LNG接收站三期配套码头等重点项目建设。
3.2 其他财务信息
3.2.1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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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3.2.2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分地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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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二零二五年末期股息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经于2026年6月9日举行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本公司派发的2025年末期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25元(含适用税项),总计人民币457.55亿元,已分别于2026年6月26日(A股)和2026年7月31日(H股)支付。
3.2.4 二零二六年中期股息分配方案及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9日举行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获股东授权决定2026年中期股息有关事宜。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决定以本公司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2026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6元(含适用税项),总派息额约人民币475.85亿元,拟分别于2026年9月16日(A股)和2026年10月26日(H股)左右支付。
本公司中期股息将派发予2026年9月15日收市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本公司将于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15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若要获取中期股息的资格,H股股东必须将所有股票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于2026年9月11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送达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9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获得本次派发的股息。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以人民币向股东宣布股息。A股的股息以人民币支付,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本公司将通过中国结算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股息。除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资的香港联交所本公司H股(“港股通H股”)外,本公司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适用的汇率为董事会宣派股息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的平均值;港股通H股股息将以人民币支付,本公司将根据与中国结算签订的《港股通H股股票现金红利派发协议》,由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H股投资者名义持有人接收本公司派发的港股通H股股息,并由中国结算协助将港股通H股股息发放给港股通H股投资者。于董事会宣派2026年中期股息之日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的平均值为0.86531元人民币兑1.00港币。因此,本公司每股H股中期股息为港币0.30047元(含适用税项)。
本公司已委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香港的预收款代理人(“预收款代理人”),并会将已宣派的中期股息支付予预收款代理人,以待支付H股股东。预收款代理人将于2026年10月26日左右支付H股股东的中期股息。H股股东的中期股息将于该日以平邮方式寄予H股股东,邮误风险由H股股东承担。
根据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公司向名列于H股股东名册上的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时,有义务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任何以非个人股东名义,包括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托人、其他组织及团体名义登记的股份皆被视为非居民企业股东所持的股份,因此,其应得股息将被扣除企业所得税。如H股股东需要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或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并依照截至2026年9月15日的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348号)规定,对于H股个人股东,应由本公司代扣代缴股息个人所得税;同时H股个人股东可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签署的税收协议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本公司将按10%税率代为扣缴H股个人股东为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其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10%的国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低于1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代为办理享受有关协议优惠待遇申请。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高于10%但低于20%的国家居民,本公司将按协议的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为与中国并无达成任何税收协议的国家居民或与中国协议股息税率为20%的国家居民或属其他情况,本公司将按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本公司将以2026年9月15日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的登记地址(“登记地址”)为基准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并据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与登记地址不一致,H股个人股东须于2026年9月11日下午4时30分或之前通知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联系方式如下: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对于H股个人股东在上述期限前未能向本公司的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本公司将根据2026年9月15日所记录的登记地址来认定H股个人股东的居民身份。
对于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确而提出的任何要求或对代扣代缴安排的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亦不会予以受理。
根据2014年11月17日起施行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以及2016年12月5日起施行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对于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将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在国外已缴纳的预提税,可持有效扣税凭证到中国结算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抵免。本公司对内地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本公司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比照个人投资者征税。本公司对内地企业投资者不代扣股息红利所得税款,应纳税款由内地企业自行申报缴纳。
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 重要事项
4.1 报告期后事项
2026年8月28日,中国石油集团、本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中油资本”)、中国石油集团昆仑资本有限公司(“昆仑资本”)订立增资协议,据此,昆仑资本将向中国石油集团、本公司增发合计人民币116亿元对应注册资本的昆仑资本股权,中国石油集团将出资人民币73.95亿元认购昆仑资本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258,306,115.08元,本公司将出资人民币42.05亿元认购昆仑资本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127,272,104.65元,昆仑资本其余一名股东中油资本放弃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国石油集团认缴昆仑资本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14,767,886,487.33元,将持有昆仑资本56.56%的股权,仍为昆仑资本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认缴昆仑资本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8,397,425,649.66元,将持有昆仑资本32.16%的股权;中油资本不参与本次增资,认缴昆仑资本注册资本保持人民币2,944,933,479.31元不变,将持有昆仑资本11.28%的股权。
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已于2026年8月28日经过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4.2 中国政府发布“十五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2026年2月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十五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16号),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对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批)准建设的跨境天然气管道和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项目,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核准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扩建项目接收的进口天然气(包括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下同),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返还比例如下:(一)属于2014年底前签订且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的长贸气合同项下的进口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按70%的比例予以返还。(二)对其他天然气,在进口价格高于参考基准值的情况下,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价格和参考基准值的倒挂比例的80%予以返还。倒挂比例的计算公式为:倒挂比例=(进口价格-参考基准值)/进口价格,相关计算以一个季度为一周期。
该事项不影响本集团业务的连续性及管理层的稳定性,有利于本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5 财务报告
5.1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5.1.1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及影响
财政部于2026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通知》(“解释20号”),规范了以下内容:
●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 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
本集团已采用上述解释20号编制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1.2 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变化及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一一金融工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一一金融工具:披露》中关于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的修订,这些修订在本集团当前会计期间首次生效,本集团已对修订内容进行了追溯性应用,根据过渡性要求的规定,本集团未对前期期间进行重述。该修订的应用对本集团截至报告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新会计准则、会计准则修订及解释已于2026年6月30日报告期内非强制性发布,且本集团尚未提前采用。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一一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外,这些准则、修订或解释预计不会对当前或未来报告期内的实体以及可预见的未来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仍在评估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的影响。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编制本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规定一致。这些会计政策的变更预期也将体现于本集团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
5.2 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5.3 披露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3.1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简明财务报表
(1)简明合并综合收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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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财务报表中的比较数据视同储气库自列报的最早财务报告年度期初即纳入合并范围列报。
(2)简明合并财务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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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财务报表中的比较数据视同储气库自列报的最早财务报告年度期初即纳入合并范围列报。
(3)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部分财务报表附注
(i)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销售原油、天然气、炼油及化工产品、非油产品等,以及输送原油和天然气所得的收入。合同收入主要于某一时点确认。
(ii)税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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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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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所得税法规的相关规定,适用于本集团的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主要为25%。根据2011年7月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和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设在西部地区的部分分公司及附属公司适用15%的优惠税率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iv)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6个月和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是按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利润除以本期间已发行股份数1,830.21亿股计算。
本会计期间内并无摊薄潜在普通股。
(v)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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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根据2026年6月9日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于2026年8月28日决定派发2026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6元(含适用税项),拟派发现金股息合计人民币475.85亿元。由于该股息是在财务状况表日后决定派发,截至报告期末尚未支付且在报告期末未确认为负债。
(b) 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2025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5元(含适用税项),合计人民币457.55亿元。该等股息于2026年6月9日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并于2026年6月26日(A股)和2026年7月31日(H股)支付。
(c) 分配于母公司股东的2025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2元(含适用税项),合计人民币402.65亿元。该等股息于2025年8月2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并于2025年9月17日(A股)和2025年10月23日(H股)支付。
(下转2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