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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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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50 公司简称:莱特光电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1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特光电”)2026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243,75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05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87,374,885.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442,472.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4,932,413.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798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免收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上证发[2022]40号)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免收沪市存量及增量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公司原扣减发行上市手续费人民币195,489.43元无需支付,调整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5,127,902.53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表上其他7.47万元为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且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注2: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已于2022年3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高新科技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129905111110330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20000029393400076393720已于2026年7月完成注销。

注2:募集资金余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6,302.9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5年4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6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暨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6年4月1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6年上半年,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所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募投项目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2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募投项目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保荐人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243,759股,发行价格为22.05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887,374,885.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442,472.8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4,932,413.09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5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079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免收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上证发[2022]40号)文件,免收沪市存量及增量上市公司2022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公司原扣减发行上市手续费人民币195,489.43元无需支付,调整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05,127,902.53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情况

根据《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为契合OLED行业技术升级及下游应用市场发展趋势,结合公司中长期产品布局规划,公司拟对募投项目“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优化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大于原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主要系公司拟将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投入到募投项目中所致;

注2: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研发能力,公司结合行业发展态势,依据新品研发规划、中长期产品评测需求及资产配置状况,对募投项目“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内部投资结构优化调整。具体原因如下:

当前OLED显示及配套材料升级迭代持续加速,下游面板厂商对材料性能、可靠性标准不断提高;IT、车载中尺寸面板需求增长带动叠层器件需求快速攀升,对材料的蒸镀评测设备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同时,公司在原有红绿发光材料基础上,新增蓝光、CGL等新产品布局,现有蒸镀评测平台后续承载能力将逐步趋紧,难以兼顾多品类新材料长期研发、评测及量产交付的工作效率。为匹配产品升级迭代需求、满足各类材料严苛的客户验证与可靠性测试要求,公司计划新增蒸镀机及其配套检测设备、高端精密分析仪器与专业研发软件,并配套开展相关实验室装修。

本次调整为项目内部资源的合理统筹配置,不改变项目总投资额(不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投向。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和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投项目规划,审慎、合规地开展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投项目“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最后一批核心生产设备升华机已完成设备调试及验收,项目规划的15吨/年OLED终端材料产能已全部建设完成。

结合行业需求升级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拟对项目实施内部投资结构优化调整,新增蒸镀机等研发检测设备采购,并同步配套实施实验室装修工程。其中,蒸镀机属于高度定制化精密设备,从定制下单、设备制造、货运交付、进场安装直至整机调试验收,全流程周期需一年半左右,受该类设备较长交付周期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相应延后。经公司审慎研判,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具体如下: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结合公司业务规划及行业发展现状,本次募投项目继续实施具备充分必要性。OLED作为新型显示技术的主流方向,当前行业正处于技术持续升级、应用场景快速扩容的结构性增长周期,市场增量空间广阔。智能手机等传统应用市场OLED渗透率持续提升、市场日趋成熟,同时笔记本电脑、平板、显示器等IT终端、车载显示、XR扩展现实等新兴应用领域需求快速崛起,成为驱动行业增长的重要引擎。根据群智咨询,2026年一季度全球OLED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约2.0亿片,同比增长约4.7%;根据Omdia预测,2025年OLED笔记本出货量将同比增长47%,OLED平板渗透率将从2023年的1.4%跃升至2028年的17.9%,车载OLED面板在2022-2027年的出货量复合增长率更高达54%。此外,AI技术的深度应用进一步放大行业需求。2025年AI手机、AI PC等智能终端渗透率快速提升,终端产品智能化、高清化升级趋势明确,用户换机从被动替换转向主动性能升级,催生大规模终端更新换代需求,持续拉动全品类OLED面板需求放量增长。

与此同时,全球OLED产业格局加速向中国倾斜。CINNO Research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厂商在全球AMOLED智能手机面板市场的份额已达50.6%,同比提升1.3个百分点,首次在全年维度超过五成,主导地位持续巩固。为匹配终端需求增长,三星、京东方、维信诺、华星光电等头部面板企业纷纷加码8.6代高世代OLED产线投资布局。同时,随着Tandem叠层技术应用(单面板发光材料需求倍增),将催生超百亿规模的OLED终端材料增量市场,行业长期发展前景广阔。

在此行业背景下,公司继续推进本次募投项目实施,高度契合行业技术升级趋势与下游市场发展需求。公司通过优化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搭建专用叠层器件检测平台,进一步完善OLED终端材料产品体系,持续提质增效核心研发能力,精准匹配下游客户高端化、多元化的测试验证需求,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行业领先地位,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是一家以OLED有机材料为主的新材料平台型企业,主要业务涵盖OLED终端材料与OLED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一直以来,公司致力于为全球知名OLED面板生产企业提供高品质专利产品及技术支持,依靠卓越的研发技术实力、优异的产品性能、完善的服务体系,获得了良好的行业认知度,持续稳定供货给国内头部OLED面板厂商,产能规模及出货量保持国内领先。

公司拥有数百项OLED终端材料自主专利,针对OLED器件的核心发光材料建有系列化产品群,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Red Prime材料曾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Green Host材料率先在客户端实现混合型材料的国产替代并批量供货,公司产品Red Prime材料、Green Host材料、Red Host材料、Green Prime材料在客户端实现量产供应;蓝光系列材料及CGL材料处于客户端验证测试阶段。公司建立了从专利布局、材料结构设计、化学合成、升华提纯、器件制备到器件评测的全产业研发体系,掌握了全面、领先的OLED有机材料核心技术与生产诀窍,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技术基础。公司拥有丰富的产业化经验和管理经验,并配备专业而稳定的团队,凭借对产业趋势的精准研判与技术路线的前瞻性布局,持续引领公司战略方向,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及高效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募投项目“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措施

本次募投项目“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为项目内部资源的合理统筹配置,能够增强公司研发能力,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关安排契合公司整体战略与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金额(不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及实际建设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规范推进募投项目后续实施及资金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能,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公司OLED终端材料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展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生产经营、未来战略布局规划等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整合公司现有资源,促进募投项目高效开展和顺利实施,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未改变本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保荐人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