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26-053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凌云股份”)控股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集团”)于2026年3月3日完成发行“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简称“凌云KEB”,债券代码“137201”,发行规模人民币4.99亿元,债券期限3年,标的股票为凌云集团持有的部分凌云股份A股股票。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期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债券到期日止,即2026年9月4日至2029年3月3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开始换股时的换股价格为13.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凌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9,980,342股,持股比例为26.18%,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5.7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9,980,342股,持股比例为31.91%。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凌云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经测算,假设本期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以13.30元/股的换股价格交换公司股票(换股数量上限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01%),换股后凌云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期债券换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期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