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79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70.4042万股,其中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3.6799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1.7523万股;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6.364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3.1080万股;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55.5000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本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727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9509元/股;本次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209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6149元/股;本次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7095元/股。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36.7780万份,其中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5.920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3.1080万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27.7500万份。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因离职激励对象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因离职激励对象涉及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6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10日,公司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9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9.30万股。
7、2023年10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3年10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00万股。
9、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0、2024年9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2024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11、2024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解除限售数量为226,44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
12、2025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4月1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3、2025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4、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9月17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解除限售数量为1,336,44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
15、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6、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5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8月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7、202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63.50万份;2024年7月3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1.50万股。
6、2024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9月14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2024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66.00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00万股。
8、2025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4月1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0、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于2025年6月6日开始行权。
11、2025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2、2025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3日。
13、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6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12月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25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行权起始日为2025年9月15日,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为34.50万份。
14、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1月12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12月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25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解除限售数量为426,00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
15、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11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1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6、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7、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3月9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4月30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8、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5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8月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9、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02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年6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79.50万股;2025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429.75万份。
6、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6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7、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1月12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9、2025年11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01.50万份。2025年11月7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3.00万股。
10、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11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1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1、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2、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3月9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4月30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3、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5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8月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二、2023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79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2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重大违规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续签等,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2023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13.72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6.92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2024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2024年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36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92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0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10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重大违规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续签等,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2024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20.43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8.13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2025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2025年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5.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7.75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重大违规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意续签等,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2025年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为150.38万元(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2023年、2024年及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70.4042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减少70.4042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8月28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统计,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及对上述涉及的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70.4042万股限制性股票及注销36.7780万份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前述事项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减资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80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31日在公司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1、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79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52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36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92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对预留授予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10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10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3、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5.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7.75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以上事项公司将回购注销70.404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05%,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74,981,625股变更为 1,374,277,58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70.4042万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9月1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甜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电话:0591-88086357
传真:0591-86291786
邮箱:ir@fz-highton.com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85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曾而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齐银良先生以线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副董事长、总经理郑玉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刘国勇先生,董事会秘书黄甜甜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追加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3、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议案4-议案5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1-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韵、姚雅靖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84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8月14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6年2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6年8月1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并经上述核查对象确认,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相关交易行为发生时尚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其自查期间发生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其基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公司公开信息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个人独立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牟利的情况,其在自查期间内亦未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均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知悉内幕信息的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82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40.8480万份
3、行权人数:11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4.26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有效期为2026年9月14日-2027年9月10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并明确具体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期间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上述表格中不包含1名离职激励对象,公司后续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10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6-08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0.8480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合计11名,可行权数量合计40.8480万份。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663.50万份;2024年7月3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1.50万股。
6、2024年8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9月14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4年9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7、2024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66.00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3.00万股。
8、2025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4月1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0、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于2025年6月6日开始行权。
11、2025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2、2025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3日。
13、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8月26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12月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25年9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行权起始日为2025年9月15日,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为34.50万份。
14、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1月12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5年12月8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2025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解除限售数量为426,00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22日。
15、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11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1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6、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7、2026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3月9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4月30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8、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年5月28日,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2026年8月4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9、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02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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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2025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月23日实施完毕。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4月28日实施完毕。
2、2026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2月9日实施完毕。
3、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6年4月9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20日实施完毕。
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92元/份调整为5.22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51元/份调整为4.26元/份。
(四)本激励计划历次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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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所有数据口径,均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应批次股权激励条件成就之日为基准。
2、因公司发生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2024年度利润分配、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司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已调整为5.22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已调整为4.26元/份。
3、截至2026年8月28日,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858,500股,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731,180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345,000股。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0%。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为2024年9月13日,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9月12日届满。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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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
(三)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截至公告日,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19名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已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5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另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后续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10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三、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权日:2024年9月13日
(二)行权数量:40.8480万份
(三)行权人数:11人
(四)行权价格(调整后):4.26元/份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有效期为2026年9月14日-2027年9月10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目前公司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行权相关事宜并明确具体行权安排,本次行权期间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八)激励对象本次可行权名单及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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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不包含1名离职激励对象,公司后续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10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行权条件已成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1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共计40.8480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行权事宜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前述事项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行权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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