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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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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08月31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08月2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夏建敏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同意公司与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签署《夏厦精密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夏厦精密(杭州)有限公司将作为项目公司在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属地总投资不超过4亿元,并拟选址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双桥单元内的工业用地,建设夏厦精密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等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逐项自查后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本次发行不超过18,855,18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本次发行不超过18,878,250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若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本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开展分析并制定具体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亦就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将至且发行预案调整,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6年11月17日)起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将至且发行预案调整,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7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签署了《夏厦精密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书》”),本着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公司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达成合作协议。

2、《合作框架协议书》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对公司2026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长期经营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公司与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签署了《夏厦精密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公司全资子公司夏厦精密(杭州)有限公司将作为项目公司在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属地总投资不超过4亿元,并拟选址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双桥单元内的工业用地,建设夏厦精密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

2026年08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等相关工作。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及投资项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夏厦精密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

项目投资:不超过4亿元

项目主要产品:具身智能(包含四足机器人)关节模组及其零部件、减速机、行星滚柱丝杠等

3、项目用地

3.1 甲方将积极向乙方推荐紫金港科技城双桥单元内的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夏厦精密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后续将依照杭州市相关文件,以公开招拍挂方式启动项目意向地块的挂牌出让工作。

3.2 在乙方摘牌取得项目用地后,与杭州市西湖区相关责任单位签订并依约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产业建设项目履约监管协议书》。

4、项目建设周期:3年。

5、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杭州紫金港科技城管委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能够加快推进公司项目落地,将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创造新的效益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后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对公司2026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长期经营业绩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五、风险提示

1、本项目拟购买土地使用权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内部管理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本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的风险。公司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投资建设实施工作。

4、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额较大,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本投资项目中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夏厦精密智能核心传动零部件制造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6年0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预案的部分内容同步进行了修订。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预案的部分内容同步进行了修订。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本次发行预案的其他事项无重大变化。公司本次发行事项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外,还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获得批复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6年12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规模等需在发行后方可最终确定,测算时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数量和金额均按照上限,即发行数量为18,878,25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4、以本次发行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62,927,500股为测算基础,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5、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73.54万元和-2,000.52万元,对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5年度持平;(2)净亏损较2025年度增长20%;(3)净亏损较2025年度减少20%。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注: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其中股份数依据期末股数进行测算。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且可能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未达预期。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公司均处于亏损状态,若2026年全年仍以亏损作为计算基础,本次发行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但是,若本预案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性。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导致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公司业务发展的现实需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技术先进性、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形象,同时有助于充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在小模数齿轮行业深耕多年,在技术、人才团队方面已有良好的储备,也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公司一直都非常重视研发和创新工作,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打造专业的人才梯队,储备优秀人才,为企业持续发展积蓄源源不断的动力。

公司将继续引进研发人才、销售人才和管理人才,为持续发展配备足够的人才储备。公司人才战略紧紧围绕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完善以德才兼备为导向、内培外引并举的人才团队建设,大力引进高端专业技术与管理人才,重视内部培训制度建设与实施。通过健全和完善人力资源的选拔、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各类优秀人才队伍的素质和凝聚力、执行力与战斗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人员主要来自于内部调配及外部招聘,公司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大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制定详细的人员培养计划,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满足募投项目对于相关人员的需要。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有效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确保资金能够按照既定用途投入,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期建设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三)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主营业务实现良好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同时,公司制定了《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决策机制以及规划调整的决策程序,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六、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公司/本人作出的相关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和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有效期为上述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及在上述期限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二、延长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具体事项

鉴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将至且发行预案调整,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6年11月17日)起延长12个月,并提请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涉及调整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6年09月17日(星期四)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389号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00-10.00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11.00、12.00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第12项议案所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14日09:30~11:30;13:30~16: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工业区荣吉路389号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文杰

联系电话:0574-86570107

传 真:0574-86593777

电子邮箱:xiashajingmi@chinaxiasha.com

2、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6;投票简称:夏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6年09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非累积投票提案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